1、炸鸡店股东协议书炸鸡店股东协议书 股东(甲方) :股东(甲方) : 身份证号码: 股东(乙方) :股东(乙方) : 身份证号码: 全体股东经自愿、平等和充分协商,就公司的有关事宜,依据我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各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第一条 公司概况公司概况 (一)公司名称为 XX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币种下同) :50 万元 ,公司的住所、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等主体基本信息情况,以公司章程约定且经工商登记规定为准。 (二)公司名下现有一家直营店: 路店,该店为公司财产,由公司股东按照股权比例分配。公司名下现有 家加盟店。以后新设的直营店所有权归 所有,公
2、司有权/无权分配。 第二条第二条 股权结构调整股权结构调整 (一)公司原有股东为 持股 60%, 持股 40%,为便于家族企业的传承与延续,更为将公司发展壮大,共同成立合伙企业(名称暂定为:企业管理(有限合伙) ,具体名称以工商局核名通过的名称为准) , 用于持有公司 48%的股份, 分取公司部分净利润分红,在企业管理(有限合伙)获得了公司分红后,按照各自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持股比例分配分红。 (二)公司股权应该在 年 月 日之前进行工商变更登记。 第三条第三条 追加出资追加出资 若公司因发展壮大,现有资金流不能满足公司资金需要,则全体股东应按各自股权比例追加投资,不愿意出资的,则其股权比例调整
3、为实际出资金额占追加投资后公司的注册资金的比例。 第四条第四条 股权稀释股权稀释 如因引进新股东需出让股权,或者因融资、设立股权激励池等各种情况需要稀释股权出来的, 为保障甲方的控制权和股权比例不低于51%,仅稀释乙方股权,但乙方的分红权比例不变。甲方股权不稀释也不降低。 第五条第五条 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 (一) 签订本协议时, 全体股东选举 甲方 为公司的执行董事,选举 甲方为公司总经理。 (二)乙方不参与公司经营和运营,不参与公司事务的管理。若乙方内部股东在公司任职的, 按照职务和公司工资标准领取职务对应的劳动报酬,劳动报酬以及奖金奖励等独立于股东分红之外。 第六条第六条 表
4、决权表决权 (一)各股东按照各自的股权比例行使公司的表决权,为便于甲方管理和运营公司,乙方将乙方全部的表决权委托给甲方代为行使。 (二)甲方拥有公司事务的一票否决权。 (三)在引入风投、新股东等进入公司时甲乙双方成为一致行动人,一切决议以甲方为准。 第七条第七条 财务管理财务管理 公司实行规范的财务制度,资金收支均需经公司账户,并由财务人员处理。财务人员由双方共同指定的人员担任。 第八条第八条 股权分红约定股权分红约定 (一)分红规定(一)分红规定 每年阴历腊月二十三(农历小年)召开一次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公布企业经营情况,及净利润情况。 分红周期:一年一次。 分红时间:每年阴历腊月二十三(农历
5、小年) 。 (二)分红界定(二)分红界定 分红款应该是公司的可分配净利润: 即公司全部毛利润扣除场地租金、水电气费、原材料成本、固定资产折旧、工人工资、税费、10%的法定资本公积金等成本后的剩余利润。 以财务账目的专业术语定义“成本”为:成本包含劳务、固定资产购入以及折旧、无形资产摊销、办公场地消耗、对外投资、上年度亏损弥补、法定资本公积金等会计项目,毛利润扣除成本后即可分配净利润。 (三)法定资本公积金 分红前,先留出分红金的 10%留作法定资本公积金,用于抵御经营风险, 在累计积累满 50 万元时转入公司作为出资款或者实收资本。 第九条第九条 股权转让股权转让 股东退出的应以股权转让方式进
6、行。 第十条第十条 股权质押股权质押 任何一方未经其他股东一致同意的, 不得将股份向任何人以质押、信托或其他任何方式进行处置,不得在上面设置第三人权利。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公司终止、清算公司终止、清算 (一)公司在签订本协议后,连续 18 个月亏损的,甲乙双方可终止本协议。 (二)如因政府、法律、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公司终止,协议各方互不承担法律责任。 (三)经全体股东表决通过后可终止公司经营,协议各方互不承担法律责任。 (四)本协议终止后: 由全体股东共同对公司进行清算,若清算后有剩余,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清算后有亏损,由公司承担。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违约责任 协议各方应该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股东义务,若出现违约,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争议解决 如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协商不成的,任一股东有权向本公司注册地的仲裁机构提起仲裁。 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生效及其他生效及其他 (一)本协议经协议各方签署后生效。 (二)未尽事宜,由协议各方另行协商,所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 (三)本协议一式三份,各股东各持一份,公司备案一份, 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由全体股东签字)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