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投资合作协议建设投资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决定共同参与投 标建设通道县三馆一中心项目建设,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建设合作范围 1、项目位置:以通道县三馆一中心建设项目选址为依据。 2、合作规模:通道县三馆一中心建设项目内的全部建设采购内容(最终以中标文件内容为准)。 二、甲、乙双方义务 甲方义务: 1、负责筹集建设资金壹仟万圆整(10000000.00 元),按乙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打入共管账户。 2、负责项目前期与建设方的协调工作以及项目建设期间的资金回笼工作。 3、负责财务支付工作。 4、配合乙方作好项目建设期间的各方面
2、管理工作。 乙方义务: 1、负责项目建设的筹备(主要为人员、机械以及除甲方出资外的其它项目资金等) 2、负责建设期间与项目管理的工作协调。(主要为监理、造 价及相关监管部门) 3、负责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组织施工企业、设计单位完 成施工招标等)。 4、负责项目建设期间的财务管理,材料采购,施工组织等 工作)。 5、负责项目结算工作。 6、乙方保证甲方投资的壹仟万元整只用于该项目。 三、利润分配 1、甲方履行其义务后享有项目总结算款 10%的金额作为甲 方投资回报,由乙方按业主每次支付工程款同比例支付给甲方, 直至工程结算完毕。 2、乙方履行其义务后除按比例退还甲方投资及支付甲方投 资回报后享有该项目的其它利润,其中甲方投资的壹仟万元本金 在中标之日起 12 个月内陆续回宠。 四、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五、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签字):乙方(盖章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