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钥匙是黄色的。(教材第S11页) the是定冠词,意为“这个,那个,这些,那些”,用在可数名词单复数和不可数名词之前,表示特指某人某物,以区别同类中的其他人或物。主要用于以下几种情况: (1)特指某人或某物或双方都知道的人或事。 (2)特指上文已提到的人或物。 (3)特指世上独一无二的事物,或某一范围内唯一的事物。 (4)构成专有名词。 如:the USA美国 (5)用于短语中和乐器前。,Language points,2.I can say my ABCs.我会说字母歌了。(教材第S12页) can意为“能,会”。该词为情态动词,其后跟动词原形, They can spell “good”. 其否定句在can后直接加not,其一般疑问句将can提到主语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