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 英国代议制的确立和完善 课件1(共20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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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 英国代议制的确立和完善,专题七 近代西方民主政治的确立和发展,伊丽莎白一世 (15581603在位),伊丽莎白二世 (1952即位),代议制又称议会制,是指公民通过选举代表组成代表机关(议会)间接参政议政,讨论决定国家大事,行使国家权力的一种民主制度和组织形式。(具体方式具有多样性),概念解读,君主立宪制概念:在资本主义国家,一方面保留国王(君主),另一方面通过制定法律(宪法)或通过议会斗争来限制国王(君主)的权力,我们把这种政治制度称之为君主立宪制度。,大宪章的签署确立了这样的一个原则:英国国王的权力并非是至高无上的,他只能在法律的限制之下行使权力,即王在法下,国王的权力不能超越法律。

2、钱乘旦、许洁明英国通史,传统一:王在法下,材料 英国具有议会传统。1314世纪,议会逐渐具备了几种职能:司法请愿、决定征税、干预国家财政等,国王的行为应该受法律约束,议会有制定法律的权力。 摘编自叶阿科斯明斯基主编十七世纪英国资产阶级革命,传统二:王在议会,英国历史上形成的专制统治事实上是有限的,但斯图亚特王朝企图打破这个传统詹姆士一世和查理一世都宣扬“君权神授”,还宣称国王居于法律之上,认为“除上帝之外,国王不对任何人负责”。查理一世试图抛开议会,实行毫无节制的绝对的君主统治,1640,1649,1660,1688,请回国王,进口国王,材料 1689年,英国议会“有意识地把王冠连同拟好的权利

3、宣言 一起呈现给威廉和玛丽”,登基的新誓词规定威廉和玛丽“根据议会同意的法规”进行统治,而以往的誓词只要求国王宣誓维护“先王批准的法律和习惯”。 摘编自阎照祥英国政治制度史,权利法案,凡未经议会同意,以国王权威停止法律或停止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行为。 凡未经议会准许,借口国王特权,为国王而征收,或供国王使用而征收金钱,超出议会准许之时限或方式者,皆为非法。 设立审理宗教事务之钦差法庭之指令,以及一切其他同类指令与法庭,皆为非法。 除经议会同意之外,平时在本王国内征募或维持常备军,皆属违法。,限制了国王哪些权力?,立法权,征税权,司法权,军事权,权利法案,议会议员之选举应是自由的。 议会之

4、演说自由、辩论或议事之自由,不应在议会之外任何法院或任何地方,受到弹劾或询问。 为伸雪一切诉冤,并为修正、加强与维护法律起见,议会应经常集会。,选举权,言论自由权,集会权,保证了议会哪些权力?,国王还有哪些权力?,在威廉三世和安妮女王统治时代,国王还有行政大权,他能任免大臣。大臣还是国王的奴仆,而不是议会选出来的 只有出现了内阁制,有了首相,并能控制议会和内阁而国王变成虚君的时候,英国的议会制度才算臻于完善,英国的君主立宪政体才算最终形成。 王觉非近代英国史,完善民主,“不懂英语的国王” 光荣革命后,国王经常召开秘密会议,称为内阁会议。 1714年安妮女王去世后,无嗣继承,德国远亲乔治一世入主

5、英国,但他不熟悉英语,对英国事务也不关心,因而不愿参加内阁会议。1721年,掌控行政大权的内阁会议由下院多数党领袖财政大臣罗伯特沃尔波尔主持,他实际上成为英国的第一任首相。 摘编自阎照祥英国政治制度史,不懂英语的国王逐渐丧失了什么权力?,行政大权,原则1:内阁掌握行政大权,原则2:内阁首相由议会下院多数党领袖担任。,当国王和内阁出现矛盾,内阁如何应对?,“48小时首相” 1746年,乔治二世否决了时任首相亨利配兰的提案,导致配兰率领全体阁员集体辞职。乔治二世恼羞成怒,任命巴思伯爵为新的财政大臣,但是巴思伯爵受到了上届阁员的抵制,只当了两天首相就被迫辞职,时称“48小时首相”。乔治二世被迫请配兰

6、复职并接受了其苛刻条件,由此开创了新的先例。 摘编自阎照祥英国政治制度史,首相率全体阁员集体辞职。,原则3:内阁成员集体负责,在大政方针上保持一致, 与首相共进退。,完善民主,“最年轻的英国首相” 1782年秋,诺思 福克斯内阁因议会通过不信任案,被迫集体辞职。24岁的小皮特上台组阁,再遭议会不信任,但他寻求国王的支持,解散了议会下院,重新选举,最终取胜,反对派议员被驱逐出议会下院。 摘编自阎照祥英国政治制度史,原则4:如果议会通过对政府的不信任案,内阁就要垮台; 首相也可解散议会,重新选举。,完善民主,当议会和内阁出现矛盾,内阁如何应对?,责任内阁制,原则3:如内阁得不到议会的信任,其阁员必

7、须总辞职。,原则4:内阁也可解散下院提前大选,由新选出的下院决定内阁的去留。,原则1:内阁掌握行政大权,原则2:内阁首相由议会下院多数党领袖担任。,首相(内阁),下院,议会 (权力中心),上院(贵族世袭,权力有限),国王(国家元首,统而不治),形式上任命,任命,负责,监督,(选民普选),多数党领袖组阁,君主立宪制的特点,1、国王“统而不治”;国家统一象征,英联邦的纽带 2、议会是国家权力中心(立法权、行政监督权) 3、内阁掌握行政权,对议会负责,受议会监督; 4、君主制、民主制、贵族制三者融为一体;,1832年议会改革,政治权利下移,扩大了民主范围,英国代议制的确立和完善,前提:英国资产阶级革命 确立: 完善:,1688年,1640年,1689年 初步确立,18世纪中叶 最终确立,史实梳理,“光荣革命”,权利法案,责任内阁制形成,1832年议会改革,“所谓一个国家外部的崛起,实际上是它内部力量的一个外延,在一个内部,自己的国家制度还没有健全的情况下,就很难成为一个大国,即使成为一个大国,也不是可持续的。” 大国崛起英国篇,图说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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