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教四年级数学下全册名校精编知识点归纳第一单元 四则运算1、加、减的意义和各部分间的关系(1)把两个数合并成一个数的运算,叫做加法。(2)相加的两个数叫做加数。加得的数叫做和。(3)已知两个数的积与其中的一个加数,求另一个加数的运算,叫做减法。(4)在减法中,已知的和叫做被就减数。减法是加法的逆运算。(5)加法各部分间的关系:和=加数加数加数=和另一个加数(6)减法各部分间的关系:差=被减数减数减数=被减数差被减数=减数差2、乘、除法的意义和各部分间的关系(1)求几个相同加数的和和的简便运算,叫做乘法。(2)相乘的两个数叫做因数。乘得的数叫做积。(3)已知两个因数的积与其中一个因数,求另一个因
2、数的运算,叫做除法。(4)在除法中,已知的积叫做被除数 。除法是乘法的逆运算。(5)乘法各部分间的关系:积=因数因数因数=积另一个因数(6)除法各部分间的关系:商=被除数除数除数=被除数商被除数=商除数(7)有余数的除法,被除数=商除数+余数2、加法、减法、乘法、除法统称为四则运算3、四则混和运算的顺序(1)在没有括号的算式里,如果只有加、减法,或者只有乘、除法,都要按(从左往右)的顺序计算;(2)在没有括号的算式里,如果既有乘、除法,又有加、减法,要先算(乘、除法),后算(加、减法);(先乘除,后加减)(3)在有括号的算式里,要先算括号里面的,后算括号外面的。4、有关 0 的计算一个数和 0
3、 相加,结果还得原数:a + 0 =a 0 + a = a一个数减去 0,结果还得这个数:a 0 = a一个数减去它自己,结果得零:a a = 0一个数和 0 相乘,结果得 0:a 0 = 0 ; 0 a = 00 除以一个非 0 的数,结果得 0:0 a = 0 ; 0 不能做除数: a0 = (无意义)5、租船问题。解答租船问题的方法:先假设、再调整。第二单元 观察物体二1、正确辨认从上面、前面、左面观察到物体的形状。2、观察物体有诀窍,先数看到几个面,再看它的排列法,画图形时要注意,只分上下画数量。3、从不同位置观察同一个物体,所看到的图形有可能一样,也有可能不一样。4、从同一个位置观察
4、不同的物体,所看到的图形有可能一样,也有可能不一样。5、从不同的位置观察,才能更全面地认识一个物体。第三单元 运算定律1、 加 法 运 算 定 律 : 加 法 交 换 律 : 两 个 数 相 加 , 交 换 加 数 的 位 置 , 和 不 变 。a b b a 加 法 结 合 律 : 三 个 数 相 加 , 可 以 先 把 前 两 个 数 相 加 , 再 加 上 第 三 个 数 ;或 者 先 把 后 两 个 数 相 加 , 再 加 上 第 一 个 数 , 和 不 变 。(a b) c a (b c) 加 法 的 这 两 个 定 律 往 往 结 合 起 来 一 起 使 用 。如 : 165 93
5、 35 93 ( 165 35)2、 连 减 的 性 质 : 一 个 数 连 续 减 去 两 个 数 , 等 于 这 个 数 减 去 那 两 个 数 的 和 。a b c a (b c)3、 乘 法 运 算 定 律 : 乘 法 交 换 律 : 两 个 数 相 乘 , 交 换 因 数 的 位 置 , 积 不 变 。a b b a 乘 法 结 合 律 : 三 个 数 相 乘 , 可 以 先 把 前 两 个 数 相 乘 , 再 乘 以 第 三 个 数 ,也 可 以 先 把 后 两 个 数 相 乘 , 再 乘 以 第 一 个 数 , 积 不 变 。(a b) c a (b c)乘 法 的 这 两 个
6、定 律 往 往 结 合 起 来 一 起 使 用 。如 : 125 78 8 的 简 算 。 乘 法 分 配 律 : 两 个 数 的 和 与 一 个 数 相 乘 , 可 以 先 把 这 两 个 数 分 别 与 这两 个 数 相 乘 , 再 把 积 相 加 。(a b) c a c b c4、 连 除 的 性 质 : 一 个 数 连 续 除 以 两 个 数 , 等 于 除 以 这 两 个 数 的 积 。a b c a (b c)5、 有 关 简 算 的 拓 展 :102 38 38 2125 25 3237 96+37 3+37125 883.25 1.9810.32 1.98易 错 的 情 况
7、:0.6+0.4-0.6+0.438 99+99第四单元 小数的意义和性质1、在进行测量和计算时,往往不能正好得到整数的结果,这时常用(小数)来表示。分母是 10、100、1000的分数可以用(小数)来表示;分母是 10 的分数可以写成(一位)小数,分母是 100 的分数可以写成(两位)小数,分母是 1000 的分数可以写成(三位)小数所以,一位小数表示(十分)之几,两位小数表示(百分)之几,三位小数表示(千分)之几如:0.5 表示(十分之五),0.05 表示(百分之五),0.25 表示(百分之二十五),0.005 表示(千分之五),0.025 表示千分之二十五)。2、小数点前面的数叫小数的(
8、整数)部分,小数点后面的数叫小数的(小数)部分,3、小数点后面第一位是(十)分位,十分位的计数单位是十分之一,又可以写作 0.1;小数点后面第二位是(百)分位,百分位的计数单位是百分之一,又可以写作 0.01;小数点后面第三位是(千)分位,千分位的计数单位是千分之一,又可以写作 0.001如:20.375,十分位上的 3,表示 3 个(十分之一);百分位上的 7,表示 7 个(百分之一);千分位上的 5,表示 5 个(千分之一)。4、小数每相邻两个计数单位间的进率都是 10,(10 个千分之一是 1 个百分之一,10 个百分之一是 1 个十分之一,10 个十分之一是整数 1,或 10个 0.0
9、01是 1个 0.01 ,10个 0.01是1个 0.1, 10个 0.1是整数15、读小数时,整数部分按照整数的读法去读,小数点读作“点”,小数部分要依次读出每一个数字。如:31.031 读作:三十一点零三一6、写小数时,整数部分按照整数的写法来写,小数点写在个位的右下角,小数部分要依次写出每一个数位上的数字。如:一百二十点零零九八写作:120.00987、在小数的末尾添上“0”或去掉“0”,小数的大小不变,这叫小数的性质。如:0.2= 0.20 = 0.200 =0.2000 =1.05=1.050 =0.0500 =0.0500=1.080=1.0810.0800=10.08100.08
10、0000= 100.088、小数大小的比较:先比较整数部分,整数部分大,那个小数就大;整数部分相同,就比较小数部分,十分位相同,就比较百分位,百分位也相同,就比较千分位9、小数点的移动:(1)小数点向右:移动一位,相当于把原数乘 10,小数就扩大到原数的 10 倍;移动两位,相当于把原数乘 100,小数就扩大到原数的 100倍;移动三位,相当于把原数乘 1000,小数就扩大到原数的 1000 倍(2)小数点向左:移动一位,相当于把原数除以 10,小数就缩小到原来的 1/10;移动两位,相当于把原数除以 100,小数就缩小到原来的1/100;移动三位,相当于把原数除以 1000,小数就缩小到原来
11、的1/100010、不同数量单位的数据之间的改写:低级单位数进率=高级单位数当进率是 10、100、1000时,可以直接利用小数点的移动来换算。11、求近似数时: 保留整数,就是精确到个位,看十分位上的数来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就是精确到十分位,看百分位上的数来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就是精确到百分位,看千分位上的数来四舍五入。(表示近似数时小数末尾的 0 不能去掉)12、为了读写方便,常常把非整万或整亿的数改写成用“万”或“亿”作单位的数:改写时,只要在万位或亿位的右边,点上小数点,在数的后面加上“万”字或“亿”字第五单元 三角形1、 由 三 条 线 段 围 成 ( 每 相 邻 两 条 线
12、 段 的 端 点 相 连 ) 的 图 形 叫 三 角 形 。 如 :2、 从 三 角 形 的 一 个 顶 点 到 它 的 对 边 作 一 条 垂 线 , 顶 点 和 垂 足 之 间 的 线 段叫 做 三 角 形 的 高 。 这 条 对 边 叫 做 三 角 形 的 底 。 如 :3、 三 角 形 具 有 稳 定 性 。4、 三 角 形 任 意 两 边 的 和 大 于 第 三 边 , 任 意 两 边 的 差 小 于 第 三 边 。5、 三 角 形 按 角 分 类 , 可 以 分 为 锐 角 三 角 形 、 直 角 三 角 形 和 钝 角 三 角 形 这三 类 ; 如 :6、三 角 形 按 边 分
13、类 , 可 以 分 为 等 腰 三 角 形 、 等 边 三 角 形 和 不 等 边 三 角 形这 三 类 。 如 :7、 三 角 形 的 三 个 内 角 和 是 180。第六单元 小数的加减法1、笔 算 小 数 加 、 减 法 的 方 法 :( 1) 小 数 点 对 齐 , 也 就 是 相 同 数 位 对 齐 ;( 2) 从 末 位 算 起 , 算 加 法 时 , 哪 一 位 数 相 加 满 十 都 要 向 前 一 位 进 1; 算减 法 时 , 哪 一 位 不 够 减 就 要 从 前 一 位 退 1。( 3) 得 数 末 尾 有 0, 一 般 要 把 0 去 掉 。( 4) 不 要 忘 记
14、了 小 数 点 。2、小 数 加 减 混 合 运 算 的 顺 序 与 整 数 加 减 混 合 运 算 的 顺 序 相 同 :( 1) 没 有 括 号 , 按 从 左 往 右 的 顺 序 依 次 计 算 ;( 2) 有 小 括 号 , 要 先 算 小 括 号 里 面 的 。3、整 数 的 运 算 定 律 在 小 数 运 算 中 同 样 适 用 。 在 小 数 四 则 运 算 中 , 恰 当 地运 用 加 法 交 换 律 、 结 合 律 及 连 减 的 运 算 性 质 会 使 计 算 更 简 便 。4. 得 数 是 小 数 时 , ( 末 尾 ) 的 0 一 般 要 去 掉 。5. 一 个 整 数
15、 与 一 个 小 数 相 加 减 时 : 先 在 整 数 的 右 边 点 上 小 数 点 ; 再 添 上 与 另 一 个 小 数 部 分 同 样 多 个 数 的 0; 然 后 再 按 照 小 数 加 减 法 的 计 算 方 法 计 算 。6. 得 数 是 小 数 时 , ( 末 尾 ) 的 0 一 般 要 去 掉 。7、验算:加 法 验 算 :交 换 加 数 的 位 置 再 加 一 遍 , 看 结 果 与 原 来 是 否 相 同 ; 用 减 法 , 把 和 减 去 一 个 加 数 , 看 差 是 否 与 另 一 个 加 数 相 同 。减 法 验 算 : 用 加 法 , 把 减 数 与 差 相
16、加 , 看 结 果 是 否 等 于 被 减 数 ; 用 减 法 , 把 被 减 数 减 去 差 , 看 是 否 等 于 减 数 。应 用 整 数 运 算 定 律 进 行 小 数 的 简 便 计 算 :整 数 运 算 定 律 在 小 数 运 算 中 同 样 适 用 。 在 小 数 四 则 运 算 中 , 恰 当 地运 用 加 法 ( 交 换 律 ) 、 ( 结 合 律 ) 及 减 法 的 运 算 性 质 会 使 计 算 更 简 便 。8、 简 便 运 算 方 法 : 几 个 小 数 连 加 时 , 如 果 其 中 的 两 个 小 数 的 尾 数 相 加 能 凑 整 , 先 把 这 两个 数 相
17、加 , 可 使 计 算 简 便 ;如 : 0.36+18.09+2.64+4.91 一个数连续减去两个小数时,如果这两个小 数 相 加 的 和 能 凑 整 , 可 以先 把 两 个 减 数 相 加 , 再 从 被 减 数 里 减 去 这 两 个 减 数 的 和 比 较 简 便 ;如 : 13.2-5.73-4.27 一 个 数 减 去 两 个 小 数 的 和 , 当 这 两 个 数 中 的 一 个 数 的 小 数 部 分 与 被 减数 的 小 数 部 分 相 同 时 , 可 以 先 从 被 减 数 里 减 去 这 个 数 , 然 后 再 减 去 另 一个 数 , 计 算 比 较 简 便 。如
18、: 18.63-( 4.75+3.63) 整 数 乘 法 的 运 算 定 律 在 小 数 乘 法 中 同 样 适 用如 : 3.65 42.6+3.65 57.4 在 小 数 运 算 中 , 可 以 利 用 ( 添 括 号 ) 或 ( 去 括 号 ) 使 计 算 简 便 : 无 论 是 去 括 号 或 添 括 号 括 号 前 面 是 加 号 , 去 掉 括 号 不 变 号 ;如 : 6.59-4.86+2.86 括 号 前 面 是 减 号 , 去 掉 括 号 全 变 号 ( 加 号 变 减 号 , 减 号 变 加 号 ) 。如 : 6.47-(1.5-0.53) 在 没 有 括 号 的 同 级
19、 运 算 中 , 交 换 数 据 的 位 置 , 一 定 要 带 着 它 前 面 的 符号 。如 : 4.95-2.67+1.05第七单元 图形的运动二1、 把 一 个 图 形 沿 着 某 一 条 直 线 对 折 , 如 果 直 线 两 旁 的 部 分 能 够 完 全 重 合 ,我 们 就 说 这 个 图 形 是 轴 对 称 图 形 , 这 条 直 线 叫 做 这 个 图 形 的 对 称 轴 。2、 轴 对 称 的 性 质 : 对 应 点 到 对 称 轴 的 距 离 都 相 等 。3、 对 称 轴 是 一 条 直 线 , 所 以 在 画 对 称 轴 时 , 要 画 到 图 形 外 面 , 且
20、要 用 虚线 。4、 正 方 形 的 对 角 线 所 在 的 直 线 是 它 的 对 称 轴 。 轴 对 称 图 形 可 以 有 一 条 或几 条 对 称 轴 。5、 画 对 称 轴 时 , 先 找 到 与 相 反 方 向 距 离 对 称 轴 相 同 的 对 应 点 , 最 后 连 线 。6、 长 方 形 、 正 方 形 、 等 腰 梯 形 、 等 腰 三 角 形 、 等 边 三 角 形 、 线 段 、 菱 形都 是 轴 对 称 图 形 。长 方 形 有 2 条 对 称 轴 ,正 方 形 有 4 条 对 称 轴 ,等 腰 梯 形 有 1 条 对 称 轴 ,等 腰 三 角 形 有 一 条 对 称
21、 轴 ,等 边 三 角 形 有 3 条 对 称 轴 ,线 段 有 1 条 对 称 轴 ,菱 形 有 2 条 对 称 轴 ,圆 有 无 数 条 对 称 轴 ,半 圆 有 一 条 ,圆 环 有 无 数 条 ,半 圆 环 有 一 条 。7、 平 行 四 边 形 不 是 轴 对 称 图 形 , 没 有 对 称 轴 。 ( 长 方 形 和 正 方 形 除 外 )8、 梯 形 不 一 定 是 轴 对 称 图 形 。 只 有 等 腰 梯 形 是 轴 对 称 图 形 。9、 古 今 中 外 , 许 多 著 名 的 建 筑 就 是 对 称 的 。 比 如 : 中 国 的 赵 州 桥 , 印 度泰 姬 陵 , 英
22、 国 塔 桥 , 法 国 埃 菲 尔 铁 塔 。10、 平 移 先 找 图 形 点 , 平 移 完 点 连 起 来 , 注 意 数 点 数 要 数 十 字 。11、 平 移 不 改 变 图 形 的 大 小 、 形 状 , 只 改 变 图 形 的 位 置 。12、 利 用 平 移 , 可 以 求 出 不 规 则 图 形 的 面 积 。第八单元 平均数和条形统计图平 均 数 :1.求 平 均 数 的 方 法 :(1)数 据 较 少 :移 多 补 少 法 .(2)常 用 方 法 : 先 合 后 分 计 算 : 总 数 份 数 平 均 数 .平 均 数 能 清 楚 地 表 示 一 组 数 据 的 整
23、体 水 平 。条 形 统 计 图 :将 两 个 单 式 条 形 统 计 图 合 并 以 后 就 得 到 一 个 复 式 条 形 统 计 图 。复 式 条 形 统 计 图 要 有 图 例 。复 式 条 形 统 计 图 有 横 向 和 纵 向 两 种 。复式条形统计图是用两个单位长度表示一个的数量,根据数量的多少画成长短不同的直条,怎 样 画 横 向 复 式 条 形 统 计 图1.准 备 尺 子 , 铅 笔 , 橡 皮 等 画 图 工 具 。2.注 意 写 单 位 , 画 中 坐 标 和 横 坐 标 还 有 日 期 名 字 还 有 横 坐 标 上 的 “ 0” 。3.假 如 位 置 有 限 , 例
24、 如 说 0 到 10, 到 20, 假 如 你 写 到 200, 位 置 绝 对 有限 , 你 可 以 在 0 的 上 面 画 波 浪 线 , 然 后 写 100( 当 然 其 他 数 也 可 以 , 但最 标 准 的 还 是 画 闪 电 线 ) 。4.例 如 上 图 两 者 要 有 不 同 的 颜 色 , 假 如 没 有 色 笔 , 第 一 个 可 以 画 斜 线 ,第 二 个 可 以 涂 得 严 严 实 实 。5.在 每 个 图 的 下 方 都 要 写 标 题 。复 式 条形统计图:【 特 点 】 用 直 条 的 长 短 表 示 数 量 的 多 少 。 【 优 点 】 能 清 楚 地 看
25、 出 数 量 的多 少 , 便 于 比 较 两 组 数 据 的 多 少 。后 把 这 些 直 条 按 一 定 的 顺 序 排 列 起 来 。 从 复 式 条 形 统 计 图 中 很 容 易 看 出两 者 数 量 的 多 少 。第九单元 数学广角-鸡兔同笼1、 鸡 兔 同 笼 属 于 假 设 问 题 , 假 设 的 和 最 后 结 果 相 反 。2、 “ 鸡 兔 同 笼 ” 问 题 的 解 题 方 法假 设 法 : 假 如 都 是 兔 假 如 都 是 鸡 古 人 “ 抬 脚 法 ” :解 答 思 路 :假 如 每 只 鸡 、 每 只 兔 各 抬 起 一 半 的 脚 , 则 每 只 鸡 就 变 成 了 “独 脚 鸡 ”,每 只 兔 就 变 成 了 “双 脚 兔 ”。 这 样 , 鸡 和 兔 的 脚 的 总 数 就 少 了 一 半 。 这种 思 维 方 法 叫 化 归 法 。3、 公 式 :鸡 兔 总 脚 数 2 鸡 兔 总 数 = 兔 的 只 数 ;鸡 兔 总 数 兔 的 只 数 = 鸡 的 只 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