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母婴奶粉店母婴奶粉店 股东股东入股入股协议书协议书 母婴奶粉店母婴奶粉店股东股东入股入股协议书协议书 甲方(甲方(股东股东):): 乙方乙方(股东):(股东): 丙方(店面):丙方(店面): 为促进丙方(以下简称“店面”)发展,丙方引入乙方资金,乙方成为丙方的股东获取分红,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投资入股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第一条 店面概况店面概况 (一)店面名称:母婴奶粉店,于 年 月 日开始经营至今,经营者甲方,为店面大股东。经营范围为孕婴用品、食品零售等。 (二)店面在年创始阶段整体投资共计100万元(含租赁费、转让费、 装修费、 货款、 人员工资、
2、固定资产等全部投资在内) 人民币。因此,甲乙双方共同核算认定店面整体价值为100万元人民币,店面股份分红共计100%。 (三)现在乙方出资10万元,向甲方购买店面10%的股份。乙方出资款应在本协议签订时一次性足额转入甲方账户, 乙方出资款一次性足额到位后,甲方立即转让给乙方10%股份,乙方即可享受门店10%的净利润分红。 第二条第二条 投资入股期限投资入股期限 乙方入股的期限为长期,自本协议签订日起算,至店面因各种原因 (包括修路、 政策、 重大流行病等不可抗力因素, 也包括乙方退股、房租到期、甲方关店等)关闭,不再继续经营,乙方投资入股期限到期。 第三条第三条 追加出资追加出资 乙方出资款到
3、位后,如仍不能满足店面资金需要,各股东应该按照各自的股权比例追加出资。 第四条第四条 股权稀释股权稀释 店面需要以股权转让或者增资扩股的方式引进新股东的,各股东的股权等比例稀释。 第四条第四条 店面内部治理结构店面内部治理结构 甲方为店面管理方,负责店面的整体运营和管理,店面全部事项由甲方管理和决策,甲方拥有店面全部事务的一票否决权。 乙方不参与也不干涉店面的经营和管理。 第五条第五条 财务管理财务管理 (一)店面实行规范的财务制度,财务由甲方负责管理,乙方拥有知情权,乙方可随时查阅账簿,也可在每月的 5-10 号之间定时查阅上月账目。 (二)本协议各方均应遵守保密义务,任何一方不得将财务数据
4、外泄、复印、拍照、拷贝或者以其他方式带出财务室。 第八条第八条 股权分红约定股权分红约定 (一)分红规定(一)分红规定 1、股东进行分红时,在乙方回收投资成本之前,甲方分红比例为 90,乙方分红比例为 10。 在乙方累计分红款大于等于 10 万元小于 18 万元时, 即乙方回本后,乙方按照 7%的比例享受分红并持有股权,承担 7%的股东责任,甲方按照 93%的比例分红并持有股权。 在乙方累计分红款达到 24 万元时,乙方的股权比例和分红比例均调整为 5%,承担 5%的股东责任,甲方按照 95%的比例分红并持有股权。 在乙方累计分红款达到 30 万元时,乙方的股权比例和分红比例均调整为 2%,甲
5、方按照 98 的比例分红并持有股权。乙方自此按 2%的股权比例和分红比例持有店面股份并享受 2%的股份分红,承担 2%的股东责任。 本协议所述的乙方累计分红款为乙方多年累计分红款, 非某一年度分红款。 即:乙方的分红和股权比例调整如下: (二)(二)分红周期分红周期 每年阳历 6 月 30 日和 12 月 31 日各召开一次股东大会,并向股序号 累计分红款 乙方分红比例 乙方股权比例 1 累计分红10万元 10% 10% 2 10万元累计分红18万元 7% 7% 3 18万元累计分红24万元 5% 5% 4 30万元累计分红 2% 2% 东公布企业经营情况,及净利润情况。分红一年一次,分红发放
6、日期为每年阴历腊月 23 日(阴历小年)。 (三)分红界定(三)分红界定 1、分红款应是店面的可分配净利润:即店面全部毛利润(营业额)扣除人员工资、租金、装修费、水电暖燃费、货款、营销费用、税费、10%的法定公积金等成本后的剩余利润。 2、店面处于亏损或者不盈利状况时,各股东皆不享受分红。 第九条第九条 各方权利义务各方权利义务 (一)股东应按其职责要求做好工作。 (二)各股东保证对店面的真实经营情况、产品成本价、财务数据、营销方式、客户信息、内部工作流程等全部商业信息遵守保密义务,该保密义务为长期,不受退股或者本协议终止的影响。 第十条第十条 退出机制退出机制 (一)乙方投资款到位后,任何时
7、候不得抽逃出资。 (二)乙方股份可对外转让,乙方可享受股份溢价。 (三)乙方投资款到位后 5 年内不得要求退股,否则视为裸退,不退还出资款。 (四)因政府、法律、修路、重大流行疾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店面关门的,各方互不承担法律责任,各股东按照各自的股权比例清算财产,清算后有剩余的,各股东按照各自股权比例分配,清算后有亏损的,按照各自的股权比例承担亏损。 (五)因经营不善或者亏损,甲方有权关店以降低损失,甲方关 店的,各股东清算并按照股权比例承担店面亏损。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股权继承股权继承 (一)股东投资期间,发生继承事宜的,店面股权可以继承,但店面因各种原因(包括修路、政策、重大流行病等不可
8、抗力因素,也包括乙方退股、房租到期、甲方关店等)关闭的,继承人继承的股权进行清算,继承人退出。 (二)为保障经营稳定性,各股东只能指定一名继承人继承店面股权,指定多名继承人的,店面不认可,店面只认可继承事项发生时最后一次指定的最后一名继承人为店面股份的继承人。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投资风险投资风险 本协议不保障任何投资收益, 不得要求退还出资款, 投资有风险,风险需共担, 各股东应按照各自的股权比例承担店面经营风险并按照店面出资要求追加出资。 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协议终止协议终止 (一)乙方退出,不再是店面股东,本协议终止。 (二)店面因各种原因关闭,本协议终止。 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违约责
9、任 乙方应该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足额出资, 出资款到位后不得抽逃出资。如签订本协议后,乙方确定不履行出资义务的,则乙方不拥有店面股东的身份,不拥有店面任何股份,本协议不生效。 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争议处理争议处理 双方因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应优先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 可向店面所在地法院诉讼。 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其他其他 (一)本协议经各方签署且乙方投资款足额到位后生效。 (二)未尽事宜,由协议各方另行协商,所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甲方(签字签字):): 乙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