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教版】语文七年级上册:第4课《伤仲永》课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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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伤 仲 永,王 安 石,学习目标,知识与能力目标:1、了解“之”“于”“隶”“宾客”“称”等文言虚词、实词的用法。2、能翻译全文,体会语言简洁、洗炼的特点。3、明确仲永“泯然众人矣”的深层原因。,过程与方法目标:1、利用工具书,结合注释,初晓课文,反复朗读,体会作者写作意图。2、理清文章脉络,了解借事说理的写法。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后天教育是成才的关键,成长中的青少年应把握美好时光,刻苦学习,早日成才。,学习重难点,1、抓住本文借事说理的特点,弄清材料与观点的关系,理解作者的思想观点。 2、注意本文详略得当的写作手法,揣摩精当的语言。,作者简介,王安石(10211086),字介甫,号半山

2、,江西临川人,北宋政治家、文学家、思想家。晚年封为荆国公,谥号“文”。著有王临川集王文公文集。他是唐宋八大家之一,诗歌遒劲清新,散文雄健峭拔。“唐宋八大家”是唐代韩愈、柳宗元,宋代欧阳修、苏洵、苏轼、苏辙、曾巩、王安石八位著名散文作家的合称。,王安石,王安石名句: 春风又绿江南岸, 明月何时照我还?,题目介绍,本文用“伤”字点出作者的写作意图。“伤”是哀伤、痛惜的意思,表达了作者对方仲永这样的人才,“泯然众人矣”的哀伤、惋惜之情。,资料链接,了解“随笔”,随笔即随手笔录,不拘一格,是散文的一种。古代随笔常借一件事来抒发作者的情感或阐述某种观点。短小活泼,意境隽永。,读准字音,邑人( ) 扳(

3、) 环谒( ) 称( ) 泯然( ),y,pn,y,chn,mn,词语解释,世隶耕( ),属于,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 ( ),和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环谒于邑人( ),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稍稍宾客其父( ),或以钱币乞之( ),文采和道理,四处拜访,渐渐,求取,称前时之闻( ),称读chn,相当,仲永之通悟( ),其受之天也( ),通达智慧,他,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贤于材人( ),没有达到要求,贤:胜过。材人,有才能的人,词类活用,1、形容词作意动词,“父异焉”之中的“异”, 是“对感到惊异”的意思。,“邑人奇之”之中的“奇”, 是“以为奇”的意思。,“宾客其父”之中的“宾客”,

4、是“把当作宾客”的意思。,2、名词作意动词,“父利其然”之中的“利”, 是“以为利”的意思。,“忽啼求之”中的“啼”, 原是动词“出声哭”的意思, 这里作状语“哭着”的意思。,3、名词作状语,“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中的“日”名词作状语, 是“每天”的意思。,4、动词用作状语,一词多义,并自为其名( ),自是指物作诗立就( ),自,名词,自己,介词,从,余闻之也久( ),不能称前时之闻( ),闻,动词,听说,名词,名声,其诗以养父母( ),其,稍稍宾客其父( ),代词,他的,代词,这,然,父利其然也( ),泯然众人矣( ),代词,这样,形容词词尾的样子,稍稍宾客其父( ),宾客,动词,以宾客之礼

5、相待,于是宾客无不变色离席( ),名词,客人,虚词用法,之:,忽啼求之:,它,指书具,代词。,借旁近与之:,他,指仲永,代词。,余闻之也久:,这事。指仲永父“不使学”、“环谒于邑人”,代词。,不能称前时之闻:,的,助词。,卒之为众人:,语气助词,不译。,于:,环谒于邑人:,到,介词。,于舅家见之:,贤于材人远矣:,比,介词。,受于人者不至:,从,介词。,在,介词。,古今异义,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古义:此,与“自”组合意为“从此”。,今义:判断动词。,或以钱币乞之,古义:不定代词,有的。,今义:或许,或者。,文理皆有可观者,古义:文采或道理。,今义:表示文章,内容或语句方面的 条理。,稍稍宾客其父

6、,古义:渐渐。,今义:稍微。,泯然众人矣,古义:平常人。,今义:许多人,大家。,文言文句式,1、判断句,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2、省略句,省略宾语 “不使学”中省略宾语“之”,可补充为“不使之学”;“令作诗”中省略宾语“其”,可补充为“令其作诗”。,省略主语 “还自扬州”中,省略主语“我”,可补充为“我还自扬州”。,省略介词 “受之天”中“之”后省略“于”,可补充为“受之于天”;“借旁近与之”中“借”后面省去了介词“于”,可补充为“借于旁近与之”。,“还自扬州”是倒装句, 正确的语序是“自扬州还”。,3、倒装句,整体感知,第一部分(12):简述方仲永才能发展变化的三个阶段。,第二部分(3):

7、作者阐明观点看法。,全文可分两部分:,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以种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不曾认识笔、墨、纸、砚,(有一天)忽然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仲永)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为内容,传送给全乡的秀才观赏。,译文,从此,指定物品让他作诗,(他能)立即写好,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看的地方。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渐渐地请他的父亲去做客,有的人还花钱求仲永题诗。他的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每天拉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里见到他,(他已经)十二三岁了。让(

8、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才能完全消失,成为普通人了。”,课文讲解,1、第一段为什么特别交代方仲永“世隶耕” ?,“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2、文中“忽啼求之”、“即书诗四句”、“自是指物作诗立就”三句中的几个副词对表达文意有何作用?,形象具体地表现了仲永才思敏捷,天资非凡。,3、方仲永的变化经历了哪几个阶段?,“仲永生五年其文理皆有可观者。”,幼年时天资过人,有作诗才能。,“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

9、闻。”,十二三岁时才能衰退,大不如前。,“又七年泯然众人矣。”,又七年后完全变成平庸之人。,4、方仲永由天资过人变得“泯然众人”,原因是什么?,(1)“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贪图小利,目光短浅,而“不使学”。,(2)因为“其受于人者不至”,即没有受到后天正常的教育。,5、“余闻之也久”这句话在本文叙事中有什么作用?,本文叙事采用了见闻录的方式,第一段是“闻”,第二段是先“见”后“闻”。这种见闻录的方式给人以真切真实之感。,疑难解析,1、本文为什么详写方仲永才能初露时的情形?,(2)点明“泯然众人”的原因是未能受到正常的后天教育。意在以方仲永为反面的例子,说明“受之人”即后天教育的重

10、要性。,(1)说明“仲永之通悟”是“受之天”,与后文“泯然众人矣”形成强烈对比。,2、怎样认识“受之天”与“受之人”的关系。,作者所说的“受之天”,是指人的天资;“受之人”,是指后天教育。作者认为,二者之间,后者更为重要,即后天教育对一个人是否成才是至关重要的,这一观点无疑是正确的。,能力拓展,人的智力发展存在着某些差异,但这不是起决定作用的因素,起决定作用的因素是后天的教育和学习。青少年应正确认识自己:天资非凡,加上勤奋学习,可能成为栋梁之材;反之,即使天资再好,如不学习,同样会碌碌无为。另一方面,即使天资差的人,如勤奋学习,也可以成为有用之才。,1、我们可以从仲永身上吸取哪些教训?,讨论,

11、1、辩论:成才的关键。 正方:天资聪慧是成材的关键。 反方:后天教育是成材的关键。,2、看过了方仲永的悲剧,你想到了什么?,写作特色,1、用词的精当传神。 “忽啼求之”中的“啼”字。2、从全篇来看,行文也是笔墨极省,既高度概叙,以至难以再删一字,同时也富于文采,描写细腻,与文体特点相映生辉。,课堂小结,一个人能否成才,与天资有关,更与后天所受的教育以及自身的学习有关。本文作者为一位“神童”最终变成平常人而深感惋惜,并发表议论,以此引发人们的思考。,课堂练习,1、伤仲永的作者是_ , _代政治家、文学家。,2、本文选自_ 。,临川先生文集,王安石,宋,世隶耕 未尝识书具 父异焉 借旁近与之 即书

12、诗四句 自为其名 传一乡秀才,属于 曾经 认为异 给 写 题 全,3、解释加红色的词。,自是 指物作诗立就 邑人 奇之 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父利其然也 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这 完成 同乡人 同县的人 认为奇 渐渐; 把当做宾客 有人 认为有利 ;这样 每天 到处拜访,先人 不能称前时之闻 泯然众人矣 受于人者不至 且为众人 今夫不受之天 固众人 得为众人而已耶,对死去的人的敬称 相称 完全 达到 尚且 那 本来 能;止,停止,拓展阅读,那里有天才,我是把别人喝咖啡的工夫都用在工作上了。鲁迅,即使天才,在生下来的时候第一声啼哭,也和平常的儿童一样,决不会就是一首好诗。鲁迅,勤能补拙是良训,

13、 一分辛苦一分才。华罗庚,聪明在于勤奋, 天才在于积累。华罗庚,天才就是长期劳动的结果。牛顿,天才就是99%的汗水加1%的灵感。 爱因斯坦,课后作业,1、天才就是 (请你续写)。2、想一想怎样成为天才?请搜集关于天才的名言警句。,研讨与练习答案,一、1、第一阶段:“仲永生五年其文理皆有可观者。”写方仲永幼年时天资过人,具有作诗才能。第二阶段:“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写十二三岁时的方仲永才能衰退,大不如前;第三阶段:“又七年泯然众人矣。”写方仲永又过七年后完全变成一个平庸之人。,2、方仲永个人情况来看,原因是“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贪图小利,目光短浅,而“不使学”。从道理上来说,原因是作者在后面的议论中所认为的那样,方仲永“卒之为众人”,是因为“其受于人者不至”,即没有受到后天正常的教育。3、人的天资和后天教育相比,作者认为,两者之间,后者更为重要。,二、示例: 1、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2、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 3、余闻之也/久。 三、解释: 1、奇:对感到奇怪。 宾客:以宾客之礼相待,把当作宾客。 2、利:认为有利可图,把看做有利可图。 3、于:比。于: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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