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主播孵化合作协议

上传人:邂*** 文档编号:218842 上传时间:2022-08-01 格式:DOCX 页数:12 大小:28.4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网红主播孵化合作协议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网红主播孵化合作协议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网红主播孵化合作协议_第3页
第3页 / 共12页
网红主播孵化合作协议_第4页
第4页 / 共12页
亲,该文档总共12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网红主播孵化合作协议网红主播孵化合作协议 甲甲 方: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个人姓名) :乙方(个人姓名) :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艺名艺名/ /昵称:昵称: 鉴于: 1、甲方是一家依据中国法律设立的传媒公司,具有网红孵化、达人经纪、内容策划以及营销推广的资源和能力公司; 2、乙方是一名具有演艺方面的特长,具有一定的条件及素养的素人,希望逐步提升演艺、水平和人气。 现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 一、一、合同目的合同目的 旨在通过双方共同努力、各自发挥相关优势,提升人气、粉丝、流量,拓展变现途径,共享收益。 二、二、合作内

2、容合作内容 (一)乙方同意甲方在全球范围内作为其独家经纪代理,代理其处理全部演艺、商务活动事宜。 (二) 甲方有权独家为乙方就演艺、 商务活动在全球范围内进行接洽、 安排、策划工作。 (三)乙方可以为甲方提供网红培育、孵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艺术形象设计、艺术定位等总体包装设计; 2、相关艺术、技能培训; 3、社交网络账号的注册、孵化、运营、推广; 4、孵化账号内容策划、指导、拍摄、制作、发布、运营; 5、其他与网红孵化相关的内容。 (四)双方协商后,可在合同有效期内开展自营电商、或将乙方形象/姓名包装成品牌进行深度开发等与本合同目的一致的活动, 甲方会有相关人力、 物力、财力的

3、投入,所得收益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在本合同期间、解除、中止或终止后,上述权益(知 识产权、所有权、经济利益分配权)归属于甲方。 三、三、协议期限协议期限 (一)双方确认并同意本协议初始有效期限为年或本协议约定的孵化账号(以下简 称:孵化账号)粉丝到达 W 之日(以先到达为准) 。 (二) 当任一孵化账号粉丝到达 W 后, 乙方应与甲方签订全球范围的独家全约经纪合同, 转为全约经纪合同年限不低于年。乙方如不签署的,构成根本违约。 四、四、甲方权利和义务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本协议合作期间内,甲方或甲方指定第三方按照本合同约定运营孵化账号并进行网络推广。 (二)甲方应积极为乙方联系商务合作机会,甲

4、方保证其与第三方签署的商业活动内容均符合法律规定, 活动协议签署前都应提前通知乙方, 征询乙方意见,在经乙方确认认可后方可实施。 (三)甲方或甲方指定第三方应提供专业的运营团队,为乙方进行孵化账号发布内容的整体策划及提供建设性意见建议。 (四)甲方应本着提升乙方在多平台影响力的目的,独立地根据需要对孵化账户进行日常的运营和维护,并对最终发布内容享有绝对决定权。 (五)甲方有权要求和安排乙方在签约账号上进行账号互动(包括但不限于账号内容发布、点赞、评论等) 。 (六)本协议合作期内,甲方承诺在其指定的平台中向乙方提供推广资源及推广服务,通过多元化的推广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适用于文字、图片、声音、影

5、像等形式向广大用户宣传和推荐乙方及其作品,以帮助乙方提升人气和收益。 (七)甲方有权按照经营政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 、 网络表演经营活动管理办法 、相关平台管理规定对乙方的艺术行为、演出行为、以 及各种行为进行必要的管理。 五、乙方权利和义务五、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对甲方与第三方签署的商业活动享有知情权。 1、乙方如需发布的内容有可能导致影响双方合作的相关内容(包括本协议签署前乙方已发布的内容) ,经甲方通知后,乙方应立即删除并承诺不再发布。 2、本协议合作期间,乙方自行与第三方接洽的各类商业活动须书面通知甲方并由甲方进行接洽,相关收益计入本协议商务业务利润部

6、分并进行分配。如乙方自行直接或间接与第三方进行合作,视为乙方严重违约,乙方应依据本协议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且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3、乙方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的相关规定,不得涉及任何违法犯罪行为,严格自律,保证无吸毒等严重不良嗜好,遵守职业道德及公序良俗,提高品德修养。 4、乙方应保持健康的个人形象,不参加对身体或生命有危险及不利于自身形象的活动, 不得损害自身及甲方的声誉,乙方在合作期间如其自身原因导致不良社会影响,包括但不限于涉毒、涉黄、涉赌、生活作风等导致甲方认定其个人形象不适于继续履行本协议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经通知乙方后终止协议。 5、在合作期间,乙方有义务遵循甲方的规定按

7、照需求拍摄和修改短视频。 6、甲方会在尽可能的范围内为乙方接品牌广告拍摄发布单,在接到品牌广告后,乙方需在指定时间按照广告主要求完成视频拍摄,视频拍摄要严格按照脚本进行拍摄,不得擅自修改创意。 7、乙方承诺并保证,合作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与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建立演艺相关的合作关系,包括但不限于: 7.1 与第三方展开音视频业务(含音视频直播/点播、节目制作等)的合作,或将作品另行授权或转让给任何第三方以任何形式使用; 7.2 与第三方达成与本协议项下合作模式相同或相似的合作; 7.3 与第三方平台直接合作,包括但不限于抖音、快手、微视、虎牙、斗鱼及其运营主体旗下同类产品等。 (二)合作

8、期间,乙方应尽最大能力,以专业、守时、敬业的工作态度,积极投入到甲方安排的各项演艺活动中,并积极配合甲方安排的各类演艺活动。对于甲方在全世界各地区主张权利所需的相关文件,乙方应积极配合签署提供。 六、收益分配六、收益分配 (一)按照纳税后的营业额扣除成本后进行收益分成: 1、广告收入的收益分配:甲方占收益分成的 %,乙方占收益分成的 %;当收益超过 以上时,双方可以协商沟通和调整收益分配规则; 2、虚拟礼物的收益分配:按甲方 :乙方 的比例分配; 3、商务活动的收益分配:按甲方 :乙方 的比例分配; 4、电商类收益分配:按甲方 :乙方 的比例分配; 5、其他形式的收益分配:按甲方 :乙方 的比

9、例分配; 6、收益的计算以甲方的数据为准。 (二)结算周期: 1、数据核对:次月 15 日前核对上月在双方合作平台上的收入; 2、计算方式:在该平台上广告收入到账(以客户打款日为准) ,双方核对无误后,甲方付款给乙方。 3、付款方式:甲方收到款项后 15 日内支付乙方全款。 (三)本包括但不限于: 电商平台费用; 社交平台充值费用; 营销策划等费用; 危机公关费用; 演艺活动得以顺利进行而产生的音乐演出的服装、化妆、造型、美术指导及培训费用,乐队、乐器、道具费用,乙方及随行人员的差旅、住宿、餐饮、通讯; 其他与活动执行的相关的费用及应缴纳的税费、渠道成本(包括但不限于表演平台支出、演出硬件租赁

10、、专业人才服务费、表演场地租金、为该演艺活动投入的专项 宣发费用) ;应缴纳的税费及及其他必要成本。 (四)乙方指定收款账户信息: 乙方账户名称: 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五)双方约定,在本合同期间,甲方向乙方每月预付人民币 元作为保底费用,该预付款待每月结算周期时由该期间乙方总收入(扣除工作所有费用支出及经纪费用或有违约金)予以抵扣。如乙方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连续 个结算周期可分配的总收入均不足以覆盖甲方预付的保底费用的,甲方有权根据运营情况决定是否停止预支保底费用给乙方。 七、账号及归属七、账号及归属 (一) 甲方为乙方申请并注册成为各社交网络平台电商平台用户 , 具体如下,如需增加新平台、

11、新账号或更名的,以双方书面确认(包括微信记录)为准: 账号 1: 昵称: 平台: 账号 2: 昵称: 平台: 账号 3: 昵称: 平台: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前述相关新注册的孵化账号(包括账号和密码)及乙方在本合同签署之前已注册并运营且同意交由甲方的社交媒体账户(包括账号和密码)均由甲方负责运营。 (三)孵化账号的所有权、商标申请权、商标权等一切权利归甲方所有。甲方独家享有孵化账号相关平台的权益,乙方且须在各类平台资料签名中备注甲方商务联系方式。 (四)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向相关平台申请冻结相应的孵化账号,造成严重影响的甲方有权追究责任或索取赔偿。 八、知识产权八、知识产权 (一

12、)甲方有权使用乙方的肖像、名字制作相关的视频、图片、音频、文字内容(下称“素材”,甲方永久享有该等素材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 ,并在相关平台发布,本合同的效力不影响甲方就该等素材所享有的一切权利。 (二)甲方对账户运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视频、图片、音频、文字内容等素材享有完整无瑕疵且不可分割的知识产权及相关权利。 (三)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在甲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孵化账户与第三方进行商 务合作,不得擅自授权任何第三方使用账户相关素材(无论该等素材是否最终由甲 方发布至该账户) 。 (四)合作期内,乙方参加表演的所有活动,乙方授权甲方可自行或转授权第三方进行现场直播、录音录像、复制、发行录有乙

13、方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该等授权为独占、永久、不可撤销的,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作为表演者不得将其作为表演者依法享有的任何及全部财产权益授权给任何第三方。其中,与乙方表演相关的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归属于甲方所有。 (五) 在合作期内,乙方产生的艺术形象、表演形象、广告形象、平面形象、音视频内容,乙方永久且不可撤销地在全球范围内授权甲方有权在设计、推广活动(包括但 不限于策划设计、对外宣传片、宣传动图、产品介绍)等项目以及甲方平台中免费使用。 (六)在合作期间,乙方同意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有权在全球范围内使用乙方肖像、表演中形象、姓名、昵称用于推广、宣传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的产品

14、/服务。 (七)乙方因配合履行本协议由甲方安排、出资等所有演艺活动及与演艺相关事务所产生 之所有现行及将来法律所保护之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文字作品、音视频作品、 录音作品及其他本协议素材、成品或其他作品等,自作品完成时起,甲方即为唯一著作权人,甲方可自行或授权第三者于全世界范围永久地以任何方式使用。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在协议有效期届满后,乙方仍应确保合作期内乙方上传的及直播形成的视 频可以供甲方平台其他用户随时、永久地访问,不得删除。 (八)对乙方上传和发布的所有视频,若任何第三方以任何形式侵犯该等视频知识产权,乙方通过本协议授权甲方以甲方之名义单独维权,如有,维权成本和收益双方可另行协商。维权形

15、式包括但不限于:监测侵权行为、发送维权函、提起诉讼或仲裁、调解、和解等任何方式,甲方可对维权事宜做出任何独立决策并独立实施并有权转 授权专业第三方从事上述维权形式。 九、协议终止九、协议终止 本协议于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终止,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一方不得擅自单方终止本协议: 1、经各方协商一致终止; 2、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 3、本协议合作期内,甲方向乙方发出解约通知书的; 4、由于本协议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规定,致使本协议的履行和完成成为不可能,在此情况下,另一方有权单方以书面通知方式终止本协议; 5、本协议约定的其他终止事由发生。 6、甲方有权依据业务需要或乙方履行协议的情况单方

16、终止本协议。 十、违约十、违约责任责任 (一)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的义务,另一方有权要求对方依据本协议的有关条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就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二)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五条、第七条、第八条约定,经甲方通知后,乙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更正、补救,如乙方超过十个工作日内仍未进行更正、补救,每发生一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连续发生超过 3 次的或虽未超过 3 次但情节严重拒不更正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并要求乙方一次性支 付违约金 万元,或本协议合作期限内乙方收取的全部分成加上甲方及甲方指定第三方投入推广费用总和作为违约金

17、(二者取较高数额) 。若甲方实际损失大于所采 用的违约金数额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 (三)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三条第 2 款的,乙方须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 元整, 或本协议合作期限内乙方收取的全部分成加上甲方及甲方指定第三方投入推广费用总和作为违约金(二者取较高数额) 。若甲方实际损失大于所采用的违约金数额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 (四)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相关约定或无故单方面解除本协议的,视为乙方严重违约,考虑 到甲方和/或其指定第三方的推广费用、人员配备等投入、预期可得利益损失等因素, 乙方须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万元整,或本协议合作期限内乙方收取的全部分成加上甲方及甲方指定第三方投

18、入推广费用总和作为违约金(二者取较高数额) 。 若甲方实际损失大于所采用的违约金数额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 十一、不可抗力十一、不可抗力 由于战争、天灾、政治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如遇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知会另一方,并应在十五(15)天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本协议不能履行,或 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廷期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 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按照对履行协议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本协议, 或者部分免除本协议项下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本协议。 十二、保密

19、十二、保密 (一)任何一方应对本协议的签署、本协议内容所提及的另一方的人事、财务、合作伙伴 信息等信息予以保密,确保不影响本协议的终止、解除、无效等失去效力。在未事先征得对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任何一方不得以使用、出售、出租、转让、复制、 传送等方式向第三方拔露此类信息。 (二)上述条款不约束从公共渠道、第三方处取得的因乙方泄密而成为公开信息的信息。 (三)如因乙方违反本条约而造成损失的,乙方须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一万元整作为违约金。 (四)在本合同终止之后,各方的义务并不随之终止,各方仍需遵守保密条款,直到其他方同意其解除此项义务。 十三、争议解决十三、争议解决 任何一方就本协议、合作协议产

20、生的任何争议均应由双方通过友 好协商解决。倘若争议未能通过协商解决,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双方因诉讼而发生的律师费、差旅费等合理开支由败诉方承担。 十四、通知与送达十四、通知与送达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函件,都必须以本条款确认的联系方式为准,若有变更,须提前 5 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包括邮件或传真方式)通知对方。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通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的,自电子邮件进入收件方指定之电子邮件系统的时间即视为已送达;以快递或挂号邮件形式发送的,以对方签收之日或发出之日起 5 日后视为对方收到该通知。 十五、其他十五、其他 (一)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确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本协议部分条款的无效或效力待定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执行。 (三)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即时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签字+手印)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 > 协议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