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党政知识讲堂,发展党员的原则和程序,发展党员程序,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发展教育,入党申请,党支部,谈话,备案,组织谈话,指定联系人1-2人,报党委备案,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党组织应当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党组织应当采取多种有效方法,加强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基层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一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措施,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预备党员的接收,支部委员会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
2、格后,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进行审查。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并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经基层党委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由支部委员会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相关材料报上级党委审批。党委审批前,应当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发展对象提高对党的认识。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必须集体讨论和表决审批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应当逐个审议和表决,必备材料,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党组织应当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对预备党员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支部应当及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谢谢欣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