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育法学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 第 1 页 (共 3 页) 绝密启用前 202210 00453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 2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20 分。 1 D 2 C 3 A 4 A 5 A 6 C 7 A 8 B 9 C 10C 11B 12B 13B 14A 15B 16D 17D 18D 19A 20B 二、辨析题:本大题共 10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20 分。 21正确,完善的教育法规体系保证教育工作的各方面都有法可依。 22正确,教育法的实施与其他法律的实施一样,包括法的适用和法的遵守两方面。 23错误,如果学校认为某项行政命令违法而提起行政诉讼,在该行政命令未被撤销
2、之前, 仍然要遵照执行。 24错误,非师范学校应当承担培养和培训中小学教师的任务。 25错误,教师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 26错误,高级中等教育阶段结构的调整,是要适当加大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力度。 27错误,职业学校一般承担普通教育结束后分流人员的职业教育。 或者修改为:职业培训机构一般承担短期、专项职业教育。 28错误,我国继续教育的办学体制是政府和社会广泛参与。 29正确,教育督导是政府对辖区内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评估、指导。 30错误,教育行政复议实行一级复议制,相对人对复议决定不服,不得再申请复议。 三、简答题:本大题共 4 小题,每小题 5 分,共 20 分。 31 (1)
3、教育法律是第一个层次,是以宪法为依据制定的教育领域的基本法律。 (2)教育单行法律是第二个层次,主要是对教育的某一方面做出规定,由全国人大常委 会根据需要制定。 (3) 教育行政法规是第三个层次, 主要是为实施教育法和各单行法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由国务院制定和发布。 (4)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是第四个层次。由省、直辖市等有地方立法权 的人大及其常委会, 为执行教育法律、 行政法规, 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需要制定。 (5)行政规章是第五个层次。由国务院各部门以及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制定,其效力低于 行政法规。 【评分说明】每个要点 1 分,共 5 分。 教育法学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 第 2
4、 页 (共 3 页) 32 (1)各级政府对职业教育的财政拨款; (1 分) (2)企业承担职业教育费用; (1 分) (3)开征用于职业教育的地方附加费; (1 分) (4)适当收取学费; (1 分) (5)社会对职业教育的捐资、捐赠等其他渠道。 (1 分) 33 (1)尊重和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2)保证教育教学工作适应全体学生身心发展需要; (3)贯彻教育方针; (4)按规定进行教育教学活动; (5)发放义务教育证书; (6)维护学校财产和师生安全; (7)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 【评分说明】每点 1 分,答对任意五点得满分。 34 (1)综合督导,指对被督导单位的教育
5、工作进行全面督导; (2 分) (2)专项督导,指对教育工作的某一侧面进行督导; (2 分) (3)经常性督导,指督导人员对被督导单位随时进行检查。 (1 分) 四、论述题:本大题共 1 小题,共 10 分。 35立法程序即法律制定的程序,是指国家机关在制定、修改、废止法律规范的活动中,必 须履行的法定步骤。 (2 分)教育立法同其他立法活动一样,有四个基本的步骤: (1) 法律议案的提出,即立法机关举行会议时,有关机关或人员提出教育法制定、修改、废止的法律议案或建议; (2 分) (2) 法律草案的审议,即立法机关对正式列入议程的教育法律草案进行审查和讨论;(2 分) (3) 法律的通过,即
6、法律制定机关对教育法律草案经过讨论并进行表决后,表示正式同意; (2 分) (4) 法律的公布,即法律制定机关将通过的教育法律用一定的形式予以正式公布,使社会周知,宣告该法律的实施。 (2 分) 五、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 2 小题,每小题 15 分,共 30 分。 36 (1)不可以(1 分) 。教师法规定,教师应当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 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教育、管理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既是教师的法定义务, 也是教师聘任合同的约定义务, 教师不能以教育效果不理想而放弃履行自己的义务(3 分) 。 (2)不合法(1 分) 。教师应当关心爱护学生,不能体罚、变相体罚
7、学生,更不能殴打 学生(3 分) 。 (3)不合法(1 分) 。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或者品行不良、 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撤销教师资格。邵某的行为不符合上述撤销教师资格的情 形(3 分) 。 教育法学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 第 3 页 (共 3 页) (4)以甲初中为被告(2 分) ,提起民事诉讼(1 分) 。 37 (1)案例中教师郭某有体罚学生的违法行为。 (2 分)根据教师法规定,教师侮辱 体罚学生的,根据情节轻重,可能承担三类法律责任:一是行政责任,如教师侮辱体罚学生情节严重但尚未触犯刑法,可由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给予处分或者解聘,(2 分) ;二是民事责任,即教师侮辱体罚学生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 (2 分)三是刑事责任,即教师侮辱体罚学生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分) (2)教师郭某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即便有过错,其后果还是由学校 承担, (2 分)本案中因为学校投了校方责任险,因此本应由学校承担的赔偿责任转移至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理赔。 (2 分)因此,一审法院的判决合理。 (1 分) (3)郭某有体罚学生的违法行为,并导致学生伤害,学校可以依法对郭某进行处分。 (2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