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股东股东合伙合伙协议书协议书 甲方:甲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乙方乙方1 1: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乙方乙方2 2: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乙方乙方3 3: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各方就投资成立美术学校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各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第一条 学校概况学校概况 (一)美术学校 (以下简称“学校”)由甲方发起设立,本协议各方为原始股东。 学校的名称以工商监管部门审核通过的名称为准。 (二)学校位于 ,场地面积 414 ,学校前期 2年的租赁费用为 20 万元,装修费预计为 30 万元,人工成本预计为50 万元/年,学校最低需要 100
2、 万元的投资款。 (三)学校股份为 100%,每 1%股份价格为 1 万元。 甲方以学校的管理和运营以及技术资源出资,作价 30 万元,同时以现金出资 30 万元,共计出资 60 万元,持有学校 60%的股份。 乙方: 出资 10 万元,购入学校 10%的股份; 出资 15 万元,购入学校 15%的股份; 出资 15 万元,购入学校 15%的股份。 (四)各方应在本协议签订日一次性足额转入甲方指定的账户。若某方签订本协议后,未实际出资的,本协议对该方不生效,未实际出资方不享有本协议约定的股权和权利。 (五)甲方负责学校的整体经营和运作。 (六) 股东中全职在学校上班的股东按照所在的岗位标准领取
3、薪酬,领取的薪酬独立于股东分红之外。 第二条第二条 追加出资追加出资 签订本协议后的第一年内,学校如能收回成本100万元,各方不需追加出资,签订本协议后的第一年内,如不能收回成本,第二年仍然需要继续出资的,由甲方自行出资,其他股东不需出资,未追加出资的股东, 其股份比例自动调整为其实际出资占追加出资后总投资的比例。 第三条第三条 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 甲方负责学校的整体运营和管理, 学校的一般事项和重大事项均由甲方直接管理和决策,甲方拥有学校事务的一票否决权。 第四条第四条 财务管理财务管理 学校规范的财务制度,财务由甲方负责管理,各股东均拥有知情权,但应遵守保密义务,不得将财务数
4、据外泄、复印、拍照、拷贝或者以其他方式带出财务室。 第五条第五条 股权分红约定股权分红约定 (一)分红规定 1、学校每年召开一次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公布企业经营情况,及净利润情况。 (二)分红周期:每一年一次。 (三)分红界定 分红款应是学校的净利润: 即学校的营业额扣除场地租金、 装修、水电气物业费、设备、商品成本、固定资产折旧、人员工资等成本后的剩余利润(净利润以学校财务报表为准)。 (四)学校处于亏损或者不盈利状况时,各股东皆不享受分红。 (五)股东分红以及管理股分红均独立于各股东的业务提成之外,若各股东开拓并成交了客户,根据学校提成政策享受业务提成。各股东作为学校的创始股东,应尽可能地为
5、学校创造业务。 (六)学校在正式营业后开始计算分红期, 未正式营业前未产生利润,暂不计算分红期。学校暂定于 年 月 日之前装修完毕开始营业,具体营业时间(分红开始日期)以各股东一致认可的时间为准。 第六条第六条 股东权利义务股东权利义务 (一)股东应按其职责要求做好工作,同心同德,共同奋斗学校的事业,为学校持续稳定盈利做出最大的贡献。 (二)各股东保证对学校的产品成本价、财务数据、营销方式、客户信息、组织架构、内部工作流程、投资成本等全部商业信息遵守保密义务,该保密义务为长期,不受退股或者本协议终止的影响。 (三)未经全体股东同意,股东不得向本协议以外的任何人以转让、赠与、质押、信托或其他任何
6、方式,对其所持有的学校股权进行处置或在其上设置第三人权利。 第七条第七条 股权变更与继承股权变更与继承 (一)合作期内,任何一方对外转让股权,其他方享有优先购买权。 (二)各股东股份存续期间,如任一股东去世,则其继承人不继承股东资格地位,可继承股东的财产权益。 第八条第八条 退出机制退出机制 (一)各股东入股合伙的期限为长期。 (二)本协议股东股份的锁定期为 5 年,锁定期未满的,股东不得撤资。锁定期满后,股东可以退出,也可以不退出继续担任股东。 1、锁定期满后,某位股东选择退出时,学校退还其在本协议缴纳的出资款本金,退出股东的股份收归学校。 2、锁定期满后,股东可对外转让其持有的学校股份,价
7、格由股东自定,股份溢价部分由股东自行享有。 3、锁定期结束后,决定不退出的股东可继续按照股权比例享受分红并承担经营风险。 (如场地到期重新装修或者换场地,本合同终止,各方还是股东,但是换场地的话,各方要追加出资,或者重新按照股权比例出资) 4、锁定期未满,股东要求退出的,出资款不予退还。 (三)退股的其他情况 如因战争、修路、地震、自然灾害、流行病、国家政策调控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学校倒闭、破产、清算的,各股东清算后退出。 第九条第九条 协议终止协议终止 学校如果连续24个月亏损, 甲方有权决定终止该学校的运营以止损,各方按照股权比例承担亏损后,学校转让所获转让款收益尚有剩余的,各方按照股权比例分取。 第十条第十条 违约责任违约责任 各方应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条款, 否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争议处理争议处理 各方因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应优先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应向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其他其他 本协议一式五份,各方签字且出资款足额到账后生效。 本协议签订地: 全体股东签字:全体股东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