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电子产品委托加工合作协议

上传人:邂*** 文档编号:218780 上传时间:2022-07-31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23.2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智能电子产品委托加工合作协议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智能电子产品委托加工合作协议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智能电子产品委托加工合作协议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智能电子产品委托加工合作协议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智能电子产品委托加工合作协议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亲,该文档总共8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 关于智能风车大屏产品委托加工关于智能风车大屏产品委托加工 之之 合合 作作 协协 议议 二二XXXX 年年 XXXX 月月 甲方(委托方) :甲方(委托方) :_ 法定代表人:_ 联系地址:_ 联系人:_;联系电话:_ 乙方(受托方) :乙方(受托方) :_ 法定代表人:_ 联系地址:_ 联系人:_;联系电话: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公平自愿以及“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就甲方委托乙方生产智能风车大屏产品事宜,达成共识,特订立如下协议条款,以资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合作内容与范围第一条:合作内容与范围 1. 甲方(委托方)提供原材料,委托乙方(受托

2、方)加工生产其智能风车大屏产品 (以下简称 “标的产品” ) , 产品外包装均使用甲方信息及其品牌标识等。 2. 甲方利用自身的品牌及营销网络开发市场、销售上述标的产品;乙方利用其技术、设备、人力等资源生产制造符合甲方要求的标的产品。 3. 标的产品完全由甲方销售,乙方不负责销售,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标的产品直接销售或转售给任何第三方。 第二条:合作期限第二条:合作期限 1. 本协议约定的合作期限为_年,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 2. 本协议期限届满前,任何一方拟不再续约的或者重新续签合作协议的,应当于本协议到期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向另一方提出。 3. 双方合作期满或终止合

3、作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再生产或销售标的产品,否则视为乙方侵权,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或提起侵权诉讼。 第三条:标的产品的生产与监制第三条:标的产品的生产与监制 1. 乙方应当建立符合国家标准的生产车间和生产线,对标的产品配套的全部配件(部件)进行产品质量检验,保证投入生产线使用的部件全部为合格件;标的产品的外观和包装应当按照甲方书面指定的样式进行制作, 需要外协厂家加工制作的零部件由乙方组织加工和购进。 2.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工艺文件、产品规格、技术标准来组织生产,标的产品生产后,由乙方质量控制人员检验后出具合格证,确保标的产品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甲乙双方协商确认的质量(验收)标准。

4、 3. 未经甲方事前书面许可, 乙方不得对设计、 材料、 生产地点、 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其他有关产品的工艺、标签或包装做出任何变更(无论该等变更是否影响成本,也不论变更类型,包括产品改进,该要求均适用) ;否则,乙方应当承担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由此产生的物流、人员薪资、品牌损失等费用。 4. 甲方有权派员监督标的产品生产的整个过程、产品质量等,乙方应予以全力配合与协助。对于甲方监制人员提出的问题和整改意见,乙方_日内不提出书面异议的,应当在_日内逐项落实,并将解决措施及结果通告甲方审核监制人员; 乙方在_日内提出书面异议, 致使产品不能被甲方验收通过的,乙

5、方负责在_日内组织双方高管或其授权人员会商解决问题, 以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 5. 如甲方或甲方客户要求验厂,则乙方应全力予以配合。 第四条:委托加工订单第四条:委托加工订单 1. 标的产品明细及单价 产品名称产品名称 产品型号产品型号 加工费(元加工费(元/ /套)套) 备备 注注 备注:1、具体委托加工产品型号、数量、交货地点等信息以委托加工订单为准。 2. 本协议有效期内,对于本协议上述表格中列明的产品,委托加工价格按照本协议约定执行;对于本协议未列明或做出约定的产品,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价格,并在委托加工订单中单独列明。 3.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的产品,具体产品名称、规格、数量、运

6、输和交货方式等信息以双方委托加工订单为准, 委托加工订单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4. 甲方以电子邮件、传真或者其他可以书面留痕的方式向乙方或其工作人员发出委托加工订单 ,乙方应当在收到订单后_个工作日内同样以书面形式(电子邮件、传真或者其他可以书面留痕的方式)向甲方确认,乙方确认后订单生效。 乙方在_个工作日之内不能接受订单的, 应当给予甲方书面答复,否则,乙方逾期答复或者不予答复的,视为订单生效。 第五条:交货地点、方式及费用第五条:交货地点、方式及费用 1. 标的产品生产后,由乙方负责发货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或者按照甲方要求交付安装至指定地点,物流运输运费由乙方承担。 2. 乙方应当严格按

7、每次委托加工订单中规定的数量和日期准时交货;乙方在装车或交付托运后须在 2 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的形式通知甲方发货情况及预计到货时间、地点,以便甲方及时收货。 第六条:产品包装与防护要求第六条:产品包装与防护要求 1. 乙方装运的标的产品之包装物及包装方式应当符合甲方的要求,包装物标识应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标示。交货时,乙方应随货品附带装箱单,装箱单中应当包括:委托加工订单标号、产品合格证、货品型号、数量、箱号等信息。 2. 乙方对标的产品的包装不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应当负责重新包装,并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因包装不符合协议规定或者不能满足产品防护需要而造成产品损坏或遗失的,乙方应当按照损坏或者遗

8、失产品的总价予以赔偿。 第七条:第七条:产品验收产品验收 1. 甲方对产品的验收方法依据甲方和乙方商议认可的下述质量文件为依据:_ 2. 甲方在收到货物之日起_日内, 有权对所收产品进行验收或者检测,并向甲方提出产品异议; 乙方需在收到甲方异议后 3 个工作日内给予甲方书面答复,超过期限答复或未答复的视为乙方同意甲方关于异议产品的处理方案。 第八条:价格与第八条:价格与结算方式结算方式 1. 标的产品委托加工费按甲乙双方确认的价格为准,若价格有变动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确定新的价格及执行日期,乙方应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并通过提高加工效率等来降低产品成本和价格。 2. 双方确定委托加工费结算方式为月结

9、:即委托加工订单执行完毕之日起 30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该订单委托加工费。 3.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并确认:甲方按照乙方所生产加工标的产品销售收入(以实际回款金额和时间为准)的_%计提作为乙方的收益分成;上述收益分成的结算方式为月结,即每月的 20 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上月的收益分成。 第九条:质量要求第九条:质量要求 1. 乙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各项指标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双方商定的产品规格、 技术标准和要求, 并应实时满足上述相关标准的有关最新要求。 2. 乙方承诺:发货之前,将根据双方商定的检测、测量和检验程序检测所有产品。 甲方及其客户可随时进入乙方工厂以观察或参与此类检测。

10、应甲方要求,所有乙方产品检测和检验记录在协议期及之后 2 年内可随时提供给甲方。 第十条:品牌管理第十条:品牌管理 1. 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设计、品牌标识等与标的产品相关的所有要素资源归甲方独家拥有并使用。乙方只能在甲方授权许可的范围内使用,不得私自转让或扩大其使用范围。 2. 双方合作期满或终止后,乙方即无权以任何方式使用或生产任何带有甲方标识的产品。 第十一条:售后服务与维修第十一条:售后服务与维修 1. 乙方必须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的相关义务,对于因乙方生产加工问题所引起的产品质量问题和退货、换货,乙方应予以全力解决,乙方承担退换货的费用(货物、物流费用) 。 2. 乙

11、方生产的产品保修期_年(日期以甲方销售出库日开始计算) ;甲方负责标的产品的售后服务工作,乙方负责每批按照平均返修率提供配件、备件以及免费培训甲方维修人员。 3. 乙方应供给甲方足够的零配件以保证甲方进行售后服务工作,具体办法如下: (1)在保修期内,乙方按货款 5%的比率免费提供易损件供甲方维修使用;如甲方所需的易损件超出乙方的配备数,则甲方所需配件应以旧换新,否则,乙方有权收取超出部分的成本费; (2)超出保修期所用维修物料,甲方需按材料成本价向乙方购买; (3)乙方有义务在双方商定的地点为甲方人员与甲方客户人员免费提供售后培训; (4)为便于甲方销售及服务,应甲方要求,乙方应当就标的产品

12、的配套安装、维修、更换等事宜,向甲方或其指定提供上述安装维修服务的第三方提供技术服务、指导和培训。 4. 甲方收到货物之日起 90 天内,因为产品质量原因引起召回的退、换货,乙方应予以全面支持,因退、换货引起的物流及包装损耗费用由乙方承担;由于保存不当、人为损坏等导致的非乙方责任导致的损坏,相关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5. 服务质量是甲乙双方合作的信誉保证,为达到快速、优质的服务要求,对于甲方维修人员解决不了的维修服务问题, 乙方应当自收到甲方售后的书面处理通知后的 24 小时内,按照甲方的要求处理。 6. 对于投诉产品,甲乙双方首先连带负责承担维修、退还责任,然后共同判定产品缺陷的责任者,属于标

13、的产品交付甲方后出现的运输、存储等问题,由甲方全面承担责任;属于标的产品交付甲方前出现的委托加工等问题,由乙方全面承担责任;对于无法判定产品缺陷责任的,由甲乙双方平均分摊责任。 7. 标的产品出现责任事故,双方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共同妥善处理问题。经有关权威鉴定机关鉴定为乙方原因所致的, 乙方应当返回甲方为解决该问题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并赔偿甲方因此而受到的经济、形象、名誉等全部损失。 第十二条:协议的终止与解除第十二条:协议的终止与解除 1. 若乙方未能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任何条款,并无合理解释,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2. 乙方若提前解除协议,应在甲方找到替代供应商前继续供货,保持甲方的经营销售正常

14、运行。 3. 甲方若提前解除协议,应保证消耗完乙方根据甲方订单生产的产品,并按协议规定的方式结清余款。 4. 无论本协议是否终止或解除,乙方仍有义务按成本价向甲方提供足够的零配件以供甲方进行售后服务。 第十三条:解决纠纷的方式第十三条:解决纠纷的方式 1.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时发生的一切争议均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通过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以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第十四条:其他约定 1. 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图纸、资料、检验标准及合同内容、价格等商业机密以任何形式出示或借用、转让、泄露给任何第三方;若因一方泄密而对另一

15、方造成经济损失, 损失方有权追究泄密方的法律责任并要求合理的经济赔偿。上述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 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已经与乙方订立本协议或提供委托加工服务这一情况进行广告宣传或公之于众, 也不能在广告中使用甲方或甲方任何客户的名称; 3. 本协议为总协议,每批订单执行以双方确定的委托加工订单为准,委托加工订单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协议履行期内, 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协议;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5.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本页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甲方(盖章) :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乙方(盖章) :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 > 协议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