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甲 方: 乙 方: 鉴 证 方: 签订地址: 签订时间: 2 北京市农业机械作业服务合同北京市农业机械作业服务合同 作业项目作业项目 耕地 播种 除草 收割 中耕 机械名称机械名称 作业地点作业地点 区(市/县) 乡(镇) 村 作业面积作业面积 亩 实际丈量 作业时间作业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如订立合同时不能确定具体起始作业时间,乙方应在作业前 天通知甲方具体作业时间。 合同价款合同价款 单价: 元/亩; 元/平方米; 元/块 总价: 元 大写: 作业质量作业质量要求要求 验收方式验收方式 结算期限结算期限 1.乙方是否于签订合同时向甲方支付预付款 元/定金 元; 2.甲方作业
2、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 余款应于 年 月 日前付清/ 验收合格后即时一次性结清; 3. 。 合同变更合同变更 任何一方要变更合同主要条款,应提前 天通知对方,进行协商并将变更内容用附件或补充条款的形式进行约定。未能提前通知对方而造成的损失,由提出方承担责任。 违约责任违约责任 1.甲方不履行合同的,双倍返还乙方定金 / 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 作为违约金; 2.乙方原因解除合同的, 甲方不予返还定金 / 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 作为违约金; 3.甲方未按时完成作业的,应按照 元/日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的,应按照每日迟延部分价款的 %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 。 3
3、 其他约定其他约定事项事项 请在签订前仔细阅读并认可背书合同条款,认真填写表格内容。请在签订前仔细阅读并认可背书合同条款,认真填写表格内容。 甲方(作业方): 乙方: 住所: 住所: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北京市农业机械作业服务合同条款北京市农业机械作业服务合同条款 第一条 农机作业服务质量要求 1.甲方提供的作业服务质量应符合国家或地方标准。 2.无国家和地方标准的,或作业条件特殊的,应经双方协商共同约定作业质量或甲方进行作业示范,征得乙方认可后,再作为大面积作业质量标准。 3.双方对作业质量存在争议需要进行鉴定的,以具有法定资格的鉴定部门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准。鉴
4、定费用由主张方垫付,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条 甲方权利义务 1.有权要求乙方及时做好作业前期准备工作; 2.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数额及时支付费用; 3.应保证投入作业服务的农业机械技术状态良好,驾驶操作人员具备合法资格,熟悉农艺要求和作业质量标准,按规范规程操作; 4.应按约定期限和质量要求完成农机服务作业; 5.应乙方要求向乙方开具有效票据。 第三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进行农机作业; 2.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机械和操作人员进行作业; 3.应为甲方提供农机作业便利条件; 4.应按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要求及时组织验收; 5.应按约定方式和数额及时向甲方支
5、付费用。 4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一方不履行或迟延履行合同的,应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一方变更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3.甲方因作业质量问题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负赔偿责任。 4.乙方不按照合同约定及时为甲方作业提供便利条件或组织验收的,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第五条 不可抗力 因发生自然灾害、重大疫情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效证明。 第六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或向农机主管部门、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甲方代表(经办人): 乙方代表(经办人):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日 期: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