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天然气储运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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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石油天然气储运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石油天然气储运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 1 总 则 1.1 目的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石油天然气储运过程中的突发事 故, 提高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效率, 建立统一领导、 分工明确、 预警预防、 分级响应、 快速反应、 科学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 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 进经济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中华人民共 和国消防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危险化学品 安全管理条例 、 池州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 案 、 池州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 关规定, 参照 安徽省石油天然气储

2、运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 特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池州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石油天然气储 运单位储运设施发生的以下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准备和 应急救援工作: (1)造成 3 人以上、10 人以下死亡(含失踪) ,或 危及 3 人以上、10 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 30 人以下、50 人 以下中毒(重伤) ,或者直接经济损失 100 万元以上、5000 万元以下,或产生重大.影响的突发性石油天然气储运事故 灾难。 (2) 超出县、 区人民政府和管委会应急处置能力的。 (3)市政府认为有必要响应的石油天然气储运事故 灾难。 1.4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

3、安 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全.的 安全防范意识,最大限度地减少石油天然气储运事故灾难的 发生。 (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根据石油天然气储运突 发事故灾难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事故灾难处置实行 以地方政府为主,分级负责,各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在各自 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并充分发挥企业的自救作 用。 (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石油天然气储运事故 灾难应急救援现场指挥以地方政府为主,部门和专家参与。 发生事故的企业是事故应急救援的第一响应者。按照分级响 应的原则,依次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4)企业自救,.救援。石油天然气储运企业平时 做好应对事故的思想准备、预

4、案准备、物资和经费准备、工 作准备,加强培训训练,做到常备不懈;发生事故时,应充 分利用现有专业力量,发挥经过专门培训的兼职应急救援力 量进行自救,与地方政府组织的.救援相结合开展事故灾难 应急救援工作。 (5)应急决策,依靠科技。石油天然气储运事故灾 难应急救援工作,要遵循科学原理,依靠科技进步,充分发 挥专家的作用,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 段,实现应急准备、应急管理、应急指挥决策和预案实施的 科学化。 2 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应急救援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1)应急救援指挥部组成: 在市政府和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成立 市石油天然气储运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

5、由市安 全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单位由市安全监管局、市 公安局、市卫生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环 保局、市气象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 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等部门组成。 指挥部下设石油天然气储运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办公 室,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监管局。 (2) 指挥部职责 负责组织实施石油天然气储运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 作,并根据石油天然气储运事故灾难实际情况,协调其他有 关部门和单位开展现场救援工作。 决定启动市石油天然气储运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 负责组织全市石油天然气储运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演 练,监督检查全市石油天然气储运企业的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2.2 指挥部成

6、员单位职责 (1)市安全监管局:负责组织石油天然气储运事故 灾难应急救援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 向上级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上级领导的指示 和批示。 负责市石油天然气储运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日常 工作,监督检查有关单位以及市属石油天然气储运事故灾难 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负责组织市级应急救援演练和指导石 油天然气储运企业应急救援演练;负责建立市级应急救援专 家组;负责市级应急救援基地建设以及市级石油天然气储运 应急救援队伍和救援装备的调度。 (2)市公安局:负责事故现场及周边人员的疏散和 现场警戒,保护事故现场。负责道路交通管制工作,保障救 援道路的畅通。 负责组织公

7、安消防、 武警官兵实施抢险救援。 (3)市卫生局:负责组织现场受伤人员救护和卫生 防疫工作,及时通报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治情况。 (4)市交通局:负责抢险物资的运输,保障救灾人 员和救灾物资及时到达以及疏散人员的安全运输。 (5)市商务局:负责组织协应急救援物资保障和生 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 (6)市质监局:负责事故现场压力容器、压力管道 等特种设备的处置。 (7) 市环保局: 负责危险化学品对环境污染的监测, 提出控制措施,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导消除现场遗留危险物质 对环境产生的污染。 (8)市气象局:负责事故现场气象数据的测定、分 析和预报气象情况。 (9)市监察局:负责对应急救援职能部门和应急救

8、 援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的监察工作。 (10)市民政局、市劳动保障局:负责组织协调群 众转移安置、善后处置和工伤保险相关事务。 (11)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负责事故应急 救援情况的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2.3 现场救援指挥部及救援专业组职责 现场救援指挥部在应急救援指挥部的领导下,负责 事故现场救援工作,根据事故现场救援的需要,负责设立若 干救援专业组,负责制定并实施事故灾难现场救援方案,负 责领导和统一调度各部门和单位的施救工作,负责事故现场 救援情况的上报工作。 (1)综合协调组:负责综合协调各专业组应急救援 工作,负责应急救援信息的传递,督促各专业组完成事故现 场救援指挥部下达的应急救援

9、工作,负责应急救援情况的汇 总和应急救援工作的对外联系,现场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其他 工作。由市安全监管局有关人员组成。 (2) 施救处置组: 负责事故危害区域的寻情、 侦察、 救生、控险、排险、灭火、洗消。由市公安、质监、公安消 防,企业消防抢险队伍及事故应急救援单位组成。 (3)医疗救护组:负责抢救伤员,并根据需要在现 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确保伤员能得到 及时、有效的救治。由市卫生及相关部门、疾病控制和医疗 救治单位组成。 (4)疏散警戒组:负责对现场危险区域内无关人员 的疏散、撤离,负责事故现场的警戒和治安管理,维持现场 秩序。由市公安、交通、卫生等有关部门和事故单位组成。

10、 (5) 物资保障组: 负责应急救援器材和物资的供应, 并组织车辆运输。由市商务、交通、公安交警以及当地政府 组成。 (6)环境监测组:负责环境质量监测和气象资料的 提供,负责环境污染的控制、处置工作。由市环保、气象部 门和环境、气象监测单位组成。 (7) 专家组: 提供施救方案和突发情况的处置对策、 措施,界定危险区域,指导应急救援技术工作,提供应急救 援技术咨询。 (8)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救援的通信、交通、食 宿, 以及事故的善后处置等后勤保障工作。 由当地政府负责。 (9)新闻报道组:负责事故及救援有关情况的报道 工作。由市委办公室、政府新闻办负责。 3 预警预防机制 3.1 信息监控

11、与报告 各级安全监管机构对石油天然气储运重大事故隐患 整治、重大危险源监控进行分级管理,并要建立石油天然气 储运重大事故隐患整治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数据库。根据监控 信息,对可能引发石油天然气储运事故灾难的险情, 或当其 它灾害、灾难可能引发石油天然气储运事故灾难时,相关单 位和部门应及时通报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必要时上报 市政府。 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负责对可能发生和可能产 生次生灾害可以预警的石油天然气储运事故灾难,以及自然 灾害、公共卫生和.安全等方面的突发事件可能引发石油天 然气储运事故灾难的信息接收、报告、分析和处理。并按照 事故灾难预警级别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安全监管部 门。

12、 全市石油天然气储运事故灾难信息由市安全监管局 负责统一接收、报告、处理和统计分析,经核实后上报市政 府和省安全监管局。石油天然气储运事故发生后,事发现场 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或当地政府及安全监管、公 安、环境保护、质量监督等部门。其中较重以上事故应在 30 分钟内按规定程序报市人民政府和省安全监管局。 3.2 事故灾难分级及预警行动 按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及影响范围,石 油天然气储运事故分为一般 (级) 、 较重 (级) 、 严重 ( 级) 、特别严重(级)四个等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 色和红色表示。 一般(级) :造成 3 人以下死亡(含失踪) ,或危 及 3 人以下生命

13、安全,或 30 人以下中毒(重伤) ,或直接经 济损失在 100 万元以下、或产生一定.影响的事故灾难。 较重(级) :造成 3 人以上、10 人以下死亡(含失 踪) ,或危及 3 以上 10 人以下生命安全,或 30 人以上、50 人以下中毒(重伤) ,或直接经济损失在 100 万元以上、5000 万元以下、或产生较大.影响的事故灾难。 严重(级) :造成 10 人以上、30 人以下死亡(含 失踪) ,或危及 10 人以上、30 人以下生命安全,或 50 人以 上、100 人以下中毒(重伤) ,或直接经济损失在 5000 万元 以上、1 亿元以下,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 5 万人以上、10 万

14、人以下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特别严重(级) :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含失踪) , 或危及 30 人以上生命安全,或 100 人以上中毒(重伤) ,或 直接经济损失超过 1 亿元以上,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 10 万 人以上的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4 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 石油天然气储运突发事故灾难应急响应坚持属地化 为主的原则,按照石油天然气储运事故等级,分别响应。发 生一般(级)事故灾难及险情时,由县级安全监管机构负 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按照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的预案进行 应急救援;发生较重(级)事故灾难及险情时,由市级安 全监管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按照市政府批准的预 案

15、进行应急救援;发生严重(级) 、特别严重(级)事 故灾难及险情时,在省、国家应急指挥机构指导下,组织应 急处置、增援。 石油天然气储运单位发生事故灾难后,应根据本单 位预案组织相关应急力量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 石油天然气储运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后,应采取 下列控制事态发展的措施,同时应迅速向所在地的安全监管、 公安、环保、质检等有关部门通报事故灾难动态信息。 (1)根据事态影响范围,向周边社区发出危险或避 险警告; (2) 划定警戒区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 (3) 实施动态监测,及时辨识、确认危害范围及 危害程度; (4) 立即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组织群众开 展自救互救; (5) 需要.支

16、援和启动上一级应急救援预案,应及时 提出请求给予支持。 4.2 新闻报道 市石油天然气储运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事故信息对 外发布工作。发生可能产生国际影响的重大敏感事件或涉外 事件,要上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统一对外报道口径。 4.3 应急结束 现场指挥部和事发地人民政府确认事故灾难得到有 效控制、危害已经消除后,逐级向批准应急预案启动的石油 天然气储运事故应急指挥机构提出结束现场应急的报告,经 批准后,宣布应急结束。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事发地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善后处置工作,包 括人员安置、 补偿, 征用物资补偿, 灾后重建, 污染物收集、 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

17、安抚受害和受影响 人员,保证.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5.2 保险 石油天然气储运事故灾难发生后,保险监管机构负责督 促有关保险经办机构及时查勘理赔,提供快速便捷的理赔服 务,必要时可预付理赔款 5.3 总结评估 各级应急指挥部在应急救援结束后,应总结分析应 急救援工作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救援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并形成报告,报送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单位。事故调查处理 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进行。 6 保障措施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市安全监管局负责协调建立统一的市石油天然气储运 事故应急救援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和救援力量信息数据库,保 证应急参与部门(单位)之间联络畅通。 6.2 保障措施

18、(1)救援装备保障 市安全监管局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石油天然气储 运应急救援基地的建设工作,建立完善共享的特种救援装备 数据库和调用制度,保证应急状态时调用。专业应急救援机 构应掌握专业的特种救援装备情况,各专业队伍要按规定配 备必要的装备。 (2)应急队伍保障 市安全监管局负责全市石油天然气储运事故灾难应 急救援力量的统一规划、布局。公安、消防、卫生、安全监 管、环保等部门以及石油天然气储运单位应依法建立和完善 专业救援队伍。 地方政府应建立完善以消防为主的应急救援队伍。 各级、 各石油天然气储运事故应急救援机构要掌握应急救 援力量,形成石油天然气储运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3)交通运输保障

19、发生重大、特别重大事故后,市安全监管局应急办 应根据需要及时协调交通部门提供运输保障。公安部门对事 故现场进行道路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交通部 门应对受损道路迅速组织抢修,确保救灾物资、器材和人员 的运送,形成快速、高效的应急运输系统。 (4)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部门负责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 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 地方医疗急救网络负责院前急救,各级医院负责后续治 疗,红十字会等群众性救援组织和队伍配合专业医疗队伍, 开展群众性救护工作。 (5)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负责事故现场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强对重 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 维持现场秩序,

20、必要时及时疏散群众,维护.秩序的稳定。 (6)物资保障 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常备安全救援物资储备。各专业 应急救援机构根据实际情况,保证应急物资的储备。 (7)资金保障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处置工作资金,列入政府财 政预算。主要包括体系建设、日常运行、专家队伍建设、事 故演练、事故紧急救援装备等费用。石油天然气储运单位应 落实事故应急救援抢险的各项资金。 (8).动员保障 鼓励、动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为应对突发石油 天然气储运事故灾难提供物质、资金和人力支援,逐步形成 以管理部门、专业队伍为主体,志愿者队伍和.公益组织为 补充的应急救援保障机制。 (9)应急避难场所保障 与公园、广场等空旷场所

21、的基础设施改造相结合, 规划和建立事故应急避难场所,并建立维护和使用保障制度。 (10) 技术保障 充分发挥相关行业、领域的机构和专家的作用,建立市 石油天然气储运事故应急救援专家组,研发专业处置技术, 加强技术储备。 6.3 宣传、培训和演练 (1)公众信息交流 广泛开展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 互救常识的宣传工作,提高全民安全生产和应急避险意识。 (2)培训教育 市安全监管局负责组织、指导对各级应急管理机构 以及专业救援人员的岗前培训和业务培训,提高应急救援人 员的业务水平和专业能力。 (3)演练 市安全监管局负责监督指导有关部门的石油天然气 储运事故应急救援演.、演练工作。

22、各地、各有关企业应定 期进行石油天然气储运事故灾难救援演练。 7 附 则 7.1 奖惩与责任追究 对在石油天然气储运事故灾难应急工作中成绩显著 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履行行政法定职责,造 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行政处分和处罚;构成犯罪 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2 市应急指挥机构联系方式 市安全监管局办公室电话:05662037571 传真:05662027336 市安全监管局监管二科电话:05662021066 传真:05662027336 7.3 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市安全监管局制定并负责解释。 有关部门应按职责制定相应的救援预案。 各县 (区) 级安全监管部门应结合本地实际,参照市应急救援预案制定 本地石油天然气储运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 “以上”含本数, “以下” 不含本数。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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