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施工方案-现浇箱梁专项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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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1 现浇箱现浇箱梁梁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现浇箱梁的施工技术措施和施工安排应该严格按照 宁波大碶疏港公路延伸 段第二合同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为了加强项目安全管理,特制订该安全 专项施工方案。分别对各单项施工安全提出了控制措施。 一、一、支搭临时设施支搭临时设施 作业中应设专人指挥,分工明确,协调一致。必须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的程 序进行作业。支搭工棚应遵守下列规定: 1、安装立柱、板墙和屋架(梁)时必须做好临时支撑,联结件应齐全,联 结螺栓应牢固。 2、安装屋架(梁)和上、下屋面作业时,必须使用临时支架和马凳。 3、传递构件时必须上下呼应,待上、下方人员接稳后方可松手。严禁站在

2、 没有联结牢固的构件上作业。 4、在石棉瓦屋面上作业时,应铺设供作业用的木板,木板上应安装防滑条。 严禁直接踩踏石棉瓦。 5、支搭围挡作业时,围挡结构的部件必须安装齐全并联结牢固。在有社会 车辆通行的地段作业时,必须设专人疏导交通。 6、暂停作业时,必须检查所支搭的临时设施,确认稳固后方可离开现场。 二、二、操作平台操作平台 1、操作平台要按设计方案架设,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平台四周必须按要求设置防护栏杆,防护栏杆的按相应标准进行设 置,强度满足作业安全要求。 3、操作平台栏杆外必须牢挂安全立网,多张立网连接使用时,相邻部分应 靠紧或重叠,立网底部全部封严。平台底部架设平网,网

3、内不得有落物堆积,保 证安全网受力均匀。 4、操作平台必须设置供作业人员上下的安全通道,通道应搭设牢固并符合 安全规定。 5、操作平台架体应保持稳固,平台严禁超载或负荷集中。 6、临时配电线路按规范架(敷)设整齐;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不得 2 采用塑胶软线,不得成束架空敷设。 7、施工作业现场必须按要求使用标准化配电箱,用电设备与移动式配电箱 的距离符合安全要求。 三三、 木工(模板工)木工(模板工) 1、支、拆模板作业高度在 2 米以上(含 2 米)时,必须搭设脚手架。 2、高处作业时,材料必须码放平稳、整齐。手用工具应放入工具袋内,搬 手应用小绳系在身上。 3、构筑物应走马道或安全梯,

4、严禁搭乘吊具,攀登脚手架上下。 4、安全梯不得缺档,不得垫高。安全梯上端应绑牢,下端应有防滑措施, 人字梯底脚必须拉牢。严禁两名以上作业人员在同一梯上作业。 5、支搭和拆除大模板必须设专人指挥,模板工与起重机驾驶员应协调配合, 做到稳起、稳落、稳就位。在起重机机臂回转范围内不得有无关人员。 6、拆木模板、起模板钉子、码垛作业时,不得穿胶底鞋。 7、作业中应随时清扫木屑、刨花等杂物,并送到指定地点堆放。 8、木工场和木质材料堆放场地严禁烟火,并按消防部门的要求配备消防器 材。 四四、木工机械木工机械 1、操作人员应经过培训,了解机械设备的构造、性能和用途,掌握有关使 用、维修、保养的安全技术知识

5、。电路故障必须由专业电工排除。 2、作业前试机,各部件运转正常后方可作业。 3、作业时必须扎紧袖口、理好衣角、扣好衣扣,不得戴手套。作业人员长 发不得外露。女工应戴工作帽。 4、机械运转过程中出现故障时,必须立即停机、切断电源。 6、链条、齿轮和皮带等传动部分,必须安装防护罩或防护板。 6、必须使用单向开关,严禁使用倒顺开关。 7、工作场所严禁烟火,必须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 8、应及时清理机器台面上的刨花、木屑。严禁直接用手清理。刨花、木屑 应存放到指定地点。 9、作业后必须切断电源。 10、使用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3 (1)平刨机必须设置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 (2)刨料时应保持身体平衡,双

6、手操作。刨大面时,手应按在木料上面; 刨小面时,手指应不低于料高的一半,并不得小于 3 厘米。 (3)每次刨削量不得超过 1.5 毫米。进料速度应均匀。严禁在刨刃上方回 料。被刨木料的厚度小于 3 厘米,长度小于 40 厘米时,应用压板或压棍推进。 厚度小于 1.5 厘米、长度小于 25 厘米的木料不得在平刨上加工。 (4)刨旧料时必须先将铁钉、泥砂等清除干净。遇节疤、戗茬时应减慢送 料速度,严禁手按节疤送料。 (5)换刀片前必须拉闸断电。 (6)同一台刨机的刀片重量、厚度必须一致,刀架与刀必须匹配,严禁使 用不合格的刀具。紧固刀片的螺钉应嵌入槽内,且距离刀背不得小于 10 毫米。 (7)使用

7、压刨机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8)送料和接料应站在机械一侧,不得戴手套。 (9)进料必须平直,发现木料走偏或卡住,应先停机降低台面,再调正木 料。遇节疤应减慢送料速度。送料时手指必须与滚筒保持 20 厘米以上距离。接 料时,必须待料走出台面后方可上手。 (10)刨料长度不得短于前后轧辊距离。厚度小于 1 厘米的木料,必须垫压 板。每次刨削量不得超过 3 毫米。 11、使用裁口机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应根据材料规格调整盖板。作业时应一手按压、一手推进。刨或锯到 头时,应将手移到刨刀或锯片的前面。 (2)送料速度应缓慢、均匀,不得猛拉猛推,遇硬节应慢推。必须待出料 超过刨口 15 厘米方可接

8、料。 (3)裁硬木口时,每次深度不得超过 1.5 厘米,高度不得超过 5 厘米;裁 松木口,每次深度不得超过 2 厘米,高度不得超过 6 厘米。严禁在中间插刀。 (4)裁刨圆木料必须用圆形靠山,用手压牢,慢速送料。 (5)机器运转时,严禁在防护罩和台面上放置任何物品。 12、使用打眼机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使用夹料具,不得直接用扶料。大于 1.5 米的长料打眼时必须使 用托架。 4 (2)凿芯被木渣挤塞时,应立即抬起手把。深度超过凿渣出口,应勤拔钻 头。 (3)应用刷子或吹风器清理木渣,严禁手掏。 13、使用圆盘锯(包括吊截锯)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作业前应检查锯片不得有裂口,

9、螺丝必须拧紧。 (2)操作人员必须戴防护眼镜。作业时应站在锯片一侧,手臂不得跨越锯 片。 (3)必须紧贴靠山送料,不得用力过猛,遇硬节疤应慢推。必须待出料超 过锯片 15 厘米方可上手接料,不得用手硬拉。 (4)短窄料应用推棍,接料使用刨钩。严禁锯小于 50 厘米长的短料。 (5)木料走偏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停车调正后再锯,不得猛力推进或拉 出。 (6) 锯片运转时间过长应用水冷却,直径 60 厘米以上的锯片工作时应喷水 冷却。 (7)必须随时清除锯台面上的遗料,保持锯台整洁。清除遗料时,严禁直 接用手清除。清除锯末及调整部件,必须先切断电源、待机械停止运转后方可进 行。 (8)严禁使用木棒或

10、木块制动锯片的方法停车。 五五、支支 模模 必须按模板设计和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支模。 槽内支模前,必须检查槽帮、支撑,确认无塌方危险。向槽内运料时,应使 用绳索缓放,操作人员应互相呼应。支模作业时应随支随固守。 使用支架支撑模板时,应平整压实地面,底部应垫 5 厘米厚的木板。必须按 安全技术交底要求将各结点拉杆、撑杆连接牢固。 上、下架子必须走马道或安全梯。严禁从高处向下方抛物料。搬运模板时应 稳拿轻放。 支架支搭竖直偏差必须符合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 支搭完成后必须验收合格 方可进行支模作业。 配合吊装机械作业时,必须服从信号工的统一指挥,与起重机驾驶员协调配 合,机臂回转范围内不得有无关人员

11、。支架、钢模板等构件就位后必须立即采取 5 撑、拉等措施,固定牢靠后方可摘钩。 必须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在支架与模板间安置木楔等卸荷装置。 木楔必须对 称安装,打紧钉牢。 暂停作业时,必须进行检查,确认所支模板、撑杆及连接件稳固后方可离开 现场。 在浇注混凝土过程中必须对模板进行监护, 仔细观察模板的位移、 变形情况, 发现异常时必须及时采取稳固措施。当模板变位较大,可能倒塌时,必须立即通 知现场作业人员离开危险区域,并及时报告上级。 六六、拆、拆 模模 1、必须按拆除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要求作业,统一指挥,分工明确。 2、必须按程序作业,确保未拆部分处于稳定、牢固状态。 3、拆模板时,必须按安全

12、技术交底要求先拆除卸荷装置。 4、严禁使用大面积拉、推的方法拆模。 5、必须按规定程序拆除撑杆、模板和支架。严禁在模板下方用撬棍撞、撬 模板。 6、应随时清理拆下的物料,并按规格码放整齐。拆木模时,应随拆随起钉 子。 7、使用吊装机械拆模时,必须服从信号工统一指挥,必须待吊具挂牢后方 可拆支撑。模板、支架落地放稳后方可摘钩。 8、暂停拆模时,必须将活动件支稳后方可离开现场。 七七、预应力钢筋张拉工预应力钢筋张拉工 1、作业前必须在张拉端设置 5 厘米厚的防护木板。 2、操作千斤顶和测量伸长值的人员应站在千斤顶侧面操作,千斤顶作用线 方向不得站人。 3、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掌握预应力张拉的安全技术

13、知识并经考核合格后上 岗作业。 4、两端或分段张拉时,作业人员应明确联络信号,协调配合。张拉作业设 专人负责指挥和操作,张拉区周围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并加可靠的护拦,严禁无 关人员进入危险区域内。 5、高处张拉时,作业人员应在牢固、有防护栏的平台上作业,上下平台必 6 须走安全梯或马道。 6、严禁采用点焊钢筋的方法进行固定梁体钢筋,以避免电流通过预应力钢 绞线,使钢绞线发生脆断。 7、必须按照检测机构检验、编号的配套组使用张拉机具。千斤顶、管路、 油泵等在张拉负荷时,严禁撞击和拆接。 8、高压油泵操作人员应戴护目镜。高压油管及接头,使用前进行试压,保 证有足够的安全度。 9、张拉时千斤顶行程不得

14、超过安全技术交底的规定值。作业前应检查高压 油泵与千斤顶之间的连接件,连接件必须完好、紧固,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10、定期对张拉设备进行检查、保养、维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转,安全使用。 11、张拉作业区域应设明显警示牌。非作业人员不得进入作业区。 12、张拉时必须服从统一指挥,严格按照安全技术交底要求读表。油压不得 超过安全技术交底规定值。发现油压异常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机。 13、施加荷载时,严禁敲击、调整施力装置。 八八、注注 浆浆 张拉完成后应及时灌浆、封锚。 1、孔道灌浆作业,喷嘴插入孔道后,喷嘴后面的胶皮垫圈必须紧压在孔口 上,胶皮管与灰浆泵必须连接牢固。 2、堵灌浆孔时应站在孔的侧

15、面。 3、制浆和注浆前,应检查空气压缩机、压浆罐、注浆泵的压力表、安全阀 及管路等状况,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4、注浆前应封堵掌子面与管道间空隙,加固顶进入口处的工作坑壁,并安 装注浆管嘴。 5、作业时,必须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的程序操作并控制压力,补浆必须由 工作坑向顶进方向依次推进。 6、检修作业前,必须停机、卸压、切断电源。 7、作业中应及时清理遗洒的浆液,并运至指定地点妥善处理。 九九、焊焊 工工、电焊工电焊工 1、焊工、电焊工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2、作业时应穿戴工作服、绝缘鞋、电焊手套、防护面罩、护目镜等防护用 7 品,高处作业时系安全带。 3、焊接作业现场周围 10

16、 米范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4、 作业前应检查焊机、 线路、 焊机外壳保护接零等, 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5、严禁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域内、运行中的压力管道和装有易燃 易爆物品的容器内以及受力构件上焊接和切割。 6、焊接曾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时,应根据介质性质进行多次置换及 清洗,并打开所有孔口,经检测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7、在密封容器内施焊时,应采取通风措施。间歇作业时焊工应到外面休息。 容器内照明电压不得超过 12 伏。焊工身体应用绝缘材料与焊件隔离。焊接时必 须设专人监护,监护人应熟知焊接操作规程和抢救方法。 8、焊接铜、铝、铅、锌等合金金属时,必须佩戴防护用品,在通风

17、良好的 地方作业。 在有害介质场所进行焊接时, 应采取防毒措施, 必要时进行强制通风。 9、施焊地点潮湿,焊工应在干燥的绝缘板或胶垫上作业,配合人员应穿绝 缘鞋或站在绝缘板上。应定期检查绝缘鞋的绝缘情况。 10、焊接时临时接地线头严禁浮搭,必须固定、压紧,用胶布包严。 11、工作中遇下列情况应切断电源:改变电焊机接头;移动二次线;转移工 作地点;检修电焊机;暂停焊接作业。 12、焊工、电焊工高处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使用标准的防火安全带,并系在可靠的构架上。 (2)必须在作业点正下方 5 米外设置护栏,并设专人值守。必须清除作业 点下方区域的易燃、易爆物品。 (3)必须使用盔式

18、面罩。焊接电缆应绑紧在固定处,严禁绕在身上或搭在 背上作业。 (4)必须在稳固的平台上作业。焊机必须放置平稳、牢固,设良好的接地 保护装置。 (5)焊接时二次线必须双线到位,严禁用其他金属物作二次线回路。 (6)焊接电缆通过道路时,必须架高或采取其它保护措施。 (7)焊把线不得放在电弧附近或炽热的焊缝旁。不得碾轧焊把线。应采取 防止焊把线被尖利器物损伤的措施。 (8)清除焊渣时应佩戴防护眼镜或面罩。焊条头应集中堆放。 8 (9)下班后必须拉闸断电,必须将地线和把线分开。 十十、气焊工气焊工及及气焊设备气焊设备 1、点燃焊(割)炬时,应先开乙炔阀点火,然后开氧气阀调整火焰。关闭 时应先关闭乙炔阀

19、,再关闭氧气阀。 2、 点火时, 焊炬口不得对着人, 不得将正在燃烧的焊炬放在工件或地面上。 焊炬带有乙炔气和氧气时,不得放在金属容器内。 3、作业中发现气路或气阀漏气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4、 作业中若氧气管着火应立即关闭氧气阀门,不得折弯胶管断气;若乙炔 管着火,应先关熄炬火,可用弯折前面一段软管的办法止火。 5、高处作业时,氧气瓶、乙炔瓶、液化气瓶不得放在作业区域正下方,应 与作业点正下方保持在 10 米以上的距离。必须清除作业区域下方的易燃物。 6、 不得将橡胶软管背在背上操作。 7、作业后应卸下减压器;拧上气瓶安全帽;将软管盘起捆好,挂在室内干 燥处;检查操作场地,确认无着火危险后

20、方可离开。 8、 冬天露天作业时,如减压阀软管和流量计冻结,应使用热水(热水袋) 、 蒸汽或暖气设备化冻,严禁用火烘烤。 9、使用氧气瓶应遵守下列规定: (1)氧气瓶应与其他易燃气瓶、油脂和易燃、易爆物品分别存放。 (2)存储高压气瓶时应旋紧瓶帽、放置整齐、留有通道,加以固定。 (3)气瓶库房应与高温、明火地点保持 10 米以上的距离。库房内必须按规 定配备消防器材。 (4)氧气瓶在运输时应平放,并加以固定,其高度不得超过车厢槽帮。 (5)严禁用自行车、叉车或起重设备吊运高压钢瓶。 (6)氧气瓶应设有防震圈和安全帽,搬运和使用时严禁撞击。 (7)氧气瓶阀不得沾有油脂、灰尘。不得用带油脂的工具、

21、手套或工作服 接触氧气瓶阀。 (8)氧气瓶不得在强烈日光下曝晒,夏季露天工作时,应搭设防晒罩、棚。 (9)氧气瓶与焊炬、割炬、炉子和其他明火的距离应不小于 10 米。与乙炔 瓶的距离不得小于 5 米。 (10)开启氧气瓶阀门时,操作人员不得面对减压器,应用专用工具。开启 9 动作要缓慢,压力表指针应灵敏、正常。氧气瓶中的氧气不得全部用尽,必须保 持不小于 49 千帕的压强。 (11)严禁使用无减压器的氧气瓶作业。 (12)安装减压器时,应首先检查氧气瓶阀门,接头不得有油脂,并略开阀 门清除污垢,然后安装减压器。作业人员不得正对氧气瓶阀门出气口。关闭氧气 阀门时,必须先松开减压器的活门螺丝。 (

22、13)作业中,如发现氧气瓶阀门失灵或损坏不能关闭时,应待瓶内的氧气 自动逸尽后,再行拆卸修理。 (14) 检查瓶口是否漏气时, 应使用肥皂水涂在瓶口上观察, 不得用明火试。 冬季阀门被冻结时,可用温水或蒸汽加热,严禁用火烤。 10、使用乙炔瓶应遵守下列规定: (1)现场乙炔瓶储存量不得超过 5 瓶,5 瓶以上时应放在储存间。储存间 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 15 米,并应通风良好,设有降温设施、消防设施和通道, 避免阳光直射。 (2)储存乙炔瓶时,乙炔瓶应直立,并必须采取防止倾斜的措施。严禁与 氯气瓶、氧气瓶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同间储存。 (3)储存间必须设专人管理,应在醒目的地方设安全标志。 (4

23、)应使用专用小车运送乙炔瓶。装卸乙炔瓶的动作应轻,不得抛、滑、 滚、碰。严禁剧烈震动和撞击。 (5)汽车运输乙炔时,乙炔瓶应妥善固定。气瓶宜横向放置,头向一方。 直立放置时,车厢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三分之二。 (6)乙炔瓶在使用时必须直立放置。 (7)乙炔瓶与热源的距离不得小于 10 米。乙炔瓶表面温度不得超过 40。 (8)乙炔瓶在使用时必须装设专用减压器,减压器与瓶阀的连接应可靠, 不得漏气。 (9)乙炔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保留不小于 98 千帕的压强。 (10)严禁铜、银、汞等及其制品与乙炔接触。 11、使用液化气瓶应遵守下列规定: (1)液化石油气瓶必须放置在室内通风良好处,室内严禁烟

24、火,并按规定 配备消防器材。 10 (2)气瓶冬季加温时,可使用 40以下温水,严禁火烤或用沸水加热。 (3)气瓶在运输、存储时必须直立放置,并加以固定,搬运时不得碰撞。 (4)气瓶不得倒置,严禁倒出残液。 (5)瓶阀管子不得漏气,丝堵、角阀丝扣不得锈蚀。 (6)气瓶不得充满液体,应留出 10%15%的气化空间。 (7)胶管和衬垫材料应采用耐油性材料。 (8)使用时应先点火,后开气,使用后关闭全部阀门。 12、使用焊炬和割炬应遵守下列规定: (1)使用焊炬和割炬前必须检查射吸情况,射吸不正常时,必须修理,正 常后方可使用。 (2)焊炬和割炬点火前,应检查连接处和各气阀的严密性,连接处和气阀 不

25、得漏气;焊嘴、割嘴不得漏气、堵塞。使用过程中,如发现焊炬、割炬气体通 路和气阀有漏气现象,应立即停止作业,修好后再使用。 (3)严禁在氧气阀门和乙炔阀门同时开启时用手或其他物体堵住焊嘴或割 嘴。 (4)焊嘴或割嘴不得过分受热,温度过高,应放入水中冷却。 (5)焊炬、割炬的气体通路均不得沾有油脂。 13、橡胶软管应遵守下列规定:橡胶软管必须能承受气体压力;各种气体的 软管不得混用。胶管的长度不得小于 5 米,以 1015 米为宜,氧气软管接头必须 扎紧。使用中,氧气软管和乙炔软管不得沾有油脂,不得触及灼热金属或尖刃物 体。 十十一一、架子工架子工 1支架搭设和现浇箱梁,必须制定施工方案。报经驻地

26、办、指挥部同意批 准后施行。 2作业中严格执行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分工明确、听从指挥、协调 配合。 3架子工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同时,对患有高血压、 心脏病、贫血、癫痫病、恐高症、眩晕等禁忌症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4严禁赤脚、穿拖鞋、穿硬底鞋作业,严禁在架子上打闹、休息。严禁酒 后作业、高处系好安全带。 11 5架子组装、拆除作业必须 3 人以上配合作业。必须按照程序支搭组装和 拆除。严禁擅自拆除任何固定扣件、杆件及连体件。 6作业场地应严整平实,软基地带搞好压实和硬化。 7夜间作业时,作业场地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8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 ,应停止高处作业,恶劣天气过后,应对

27、支架进 行全面检查,发现倾斜、下沉、脱扣、崩扣等现象必须进行处理,经验收后方可 使用。 9上桥面的梯子,按牢固安全的要求,重新制作搭设好。 10、支搭脚手架作业前应对杆件及其配件进行检查,杆件及其配件是否存在 焊口开裂、严重锈蚀、扭曲变形情况,配件是否齐全,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11、在带电设备附近搭、拆脚手架时,宜停电作业。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作 业时,脚手架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表 11 中的数 值。未经供电部门批准,严禁在高压线下作业。上、下脚手架的马道严禁搭设在 有外电线路的一侧。 表 11 脚手架外侧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 外 电 线 路 电 压

28、 1千 伏以下 110 千伏 35110 千伏 154220 千伏 33050 0 千伏 最 小 安 全 距 离(m) 4 6 8 10 15 12、应经常检查脚手架底部及近旁有无开挖沟槽等作业,如有影响脚手架基 础稳定的情况,应及时向施工负责人汇报。 13、当脚手架下有车辆、行人通行时,必须设安全防护设施。在河道中的施 工支架,应充分考虑洪水和漂浮物的影响。 14、架子结构应符合下列规定: (1)非标准、新型和特殊承重架子,必须经过设计、试验、验收合格,并 经企业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支搭、使用。 (2)脚手架必须与稳定结构牢固拉结,拉结点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得大于 6 米,垂直距离不得大于 4 米

29、。 (3)严禁利用结构架、装修架、防护架吊运重物。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 绳、泵送砼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 12 (4)起重吊装作业时,严禁碰撞或扯动脚手架。 (5)严禁使用立杆沉陷或悬空、连接松动、歪斜、杆件变形、有探头板、 马道无防滑条及存在其他不安全因素的架子。 15、安全网:宽度不得小于 3 米,长度不得大于 6 米,网眼 5 厘米左右但不 得大于 10 厘米。必须使用维纶、锦纶、尼龙等材料编织的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 网,严禁使用损坏或腐朽的安全网和丙纶网。密目网、小眼网和金属网只准做立 网使用。 16、 剪刀撑应贴绑在脚手架立杆的外侧, 剪刀撑下桩杆应选用较粗大的杉篙, 最下部

30、桩杆的底部应距立杆 70 厘米,并埋入土中 30 厘米。剪刀撑上桩(封顶) 橼子应大头朝上,顶着立杆绑在顺水杆上。 17、两杆搭接的有效搭接长度不得小于 1.5 米,两杆搭接处绑扎不得小于三 道,杉篙大头必须绑在十字交叉点上。相邻两杆的大头接点必须相互错开,水平 及斜向接杆小头应压在大头上面。 18、铺排木、脚手板时,排木必须按要求间距放正绑牢;脚手板应严密、牢 固,两板搭接长度不得小于 15 厘米,严禁有 15 厘米以上的探头板。作业面下面 应留一层脚手板或设水平安全网。 19、高度大于 2 米的脚手架,每步应设一道护身栏和高度 18 厘米以上的挡 脚板。 结构外脚手架顶端高度必须超出构筑物

31、顶端 1.2 米,自最上层脚手板到顶 端之间,应加绑两道护身栏并立挂安全网,安全网下口封绑牢固。吊装梁柱用的 脚手架,宽度不得小于 60 厘米,两侧必须设两道护身栏,满铺脚手板。 20、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 底座上皮不大于 200 毫米处的立杆上。当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上时,必须将高 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个跨距并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 1 米。靠边 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应大于 500 毫米。 21、脚手架架底层步距不应大于 2 米。脚手架未经验收合格前严禁上架子作 业。 22、严禁从高处向下方抛扔或者从低处向高处投掷物料、工具。 2

32、3、作业中出现危险征兆时,作业人员应暂停作业,撤至安全区域,并立即 向上级报告。未经施工技术管理人员批准,严禁恢复作业。紧急处理时,必须在 施工技术管理人员的指挥下进行抢救。 13 24、剪刀撑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道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根数宜按表 24 的规定确定。每道剪刀撑跨度不 应小于 4 跨,且不小于 6 米,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宜在 4560 度之间; 表 24 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最多根数 剪刀撑斜撑与地面的倾角 a 45 50 60 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最多杆数 n 7 6 5 (2)高度在 24 米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各设置 一道剪刀撑,并由底层至顶连续设置

33、;中间各道剪刀撑之间的净距离不应大于 15 米; (3)剪刀撑斜杆应采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横向水平杆的伸出端或 立杆上,旋转扣件中心线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 150 毫米。 25、支搭门架及其配件应符合下列规定:交叉支撑、水平架、脚手板、连接 棒和锁壁的设置应符合现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128) 的规定; 不配套的门架与配件不得混合使用于同一脚手架; 交叉支撑、 水平架或脚手板应紧随门架的安装及时设置;连接门接与配件的琐壁、搭钩必须 处于锁住状态;水平架或脚手架板应在同一步内连续设置,脚手架板应满铺。 26、门架与加固件、连墙件采用扣件连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34、扣件规格应与 所连钢管外径相匹配;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宜为 5060 牛顿米,并不得小于 40 牛顿米;各杆件端头伸出扣件盖板边缘长度不应小于 100 毫米。 27、拆除架子 (1)拆除前应勘察周围环境和脚手架情况,根据安全技术交底要求和作业 条件制定拆除措施,明确分工。作业中严格执行拆除措施。 (2)拆除时应划定作业区,设置围栏和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 (3) 拆除临近高压线的脚手架, 必须满足本规程表 13.1.6 的最小安全距离。 (4)架子的拆除程序与搭设程序相反,先搭的后拆,后搭的先拆,应由上 而下按层、按步拆除,先拆护身栏、脚手板和排木,再依次拆剪刀撑的上部绑扣 和接杆。拆除全部剪

35、刀撑、压栏子、斜撑杆以前,必须绑好临时斜支撑。严禁用 推、拉方法拆除脚手架。 (5)拆杆和放杆时,必须由 23 人协同操作。拆顺水杆时应由站在中间的 将杆转向,将大头顺下,握住小头下递,得到下方人员的通知后再放手,严禁向 14 下抛扔。 (6)连墙杆应随架子逐层拆除。架子在施工期间变形过大或连墙杆缺少、 受力不均时,应在拆除前先做必要的加固或补设临时拉结点,确保拆除时架子的 稳定。 (7)操作人员应系安全带,戴安全帽。拆除过程中,必须设专人指挥,作 业人员听从指挥。 (8)拆除过程中应注意架子缺扣、崩扣及不符合要求的部位,严禁踩在松 动的杆件上。 (9)应随拆随及时清运脚手架材料,并分类堆放。

36、运料人员必须与拆除人 员协调配合。 (10)暂停拆除时,必须检查作业范围内未拆除部分的架子,确认稳定后方 可离开现场。 十二十二、起吊、起吊 1、在下列情况下严禁进行吊装作业:被吊物质量超过机构性能允许范围; 信号不清;吊装物下方站人;吊装物上站人;立式构件、大模板不用卡环;斜拉 斜牵物;散物捆扎不牢;零碎物无容器;吊装物质量不明; 吊索具不符合规定; 作业现场光线阴暗。 2、作业时必须执行安全交底,听从统一指挥。 3、使用起重机作业时,必须正确选择吊点位置,合理穿挂索具,试吊。除 指挥及挂钩人员外,严禁其他人员进入吊装作业区。 4、 使用两台吊车抬吊大型构件时, 吊车性能应一致, 单机荷载应

37、合理分配, 且不得超过额定荷载的 80%。作业时必须统一指挥,动作一致。 5、 需自制吊运物料的容器(土斗、混凝土斗、砂浆斗等)时,荷载(包括 自重)不得超过 5000 千克; 6、 台风季节要对易受台风影响的设施进行加固处理,高处作业应进行调 整避开台风时间;还应时时关注天气预报,提前做好防台准备,使因台风造成的 损失降低到最低点。 十三、十三、临边临边 1、 高处作业施工现场工作面边沿没有围护设施或虽有围护设施,但高度低 于 1.2m,人或物有可能坠落的,均须作临边防护。 15 2、高处临边作业,必须设置上下两道可靠的防护栏杆,防护栏杆的高度不 应低于 1.2m,立杆间距不得大于 2m。栏

38、杆外挂密目安全网封闭。 3、临边外侧下方是交通通道时,敞口立面必须满挂安全立网作全封闭处理, 并设置限宽、限高、限速安全标示和防撞设施,通道上部应架设安全棚。 4、临边施工区域,要悬挂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 5、夜间施工时,照明、警示灯光必须满足安全要求。 6、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情况下施工,至少 2 人以上作业,并有专 人负责现场安全和监护,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做到劳逸结合,严禁疲劳作业。 7、施工过程必须遵循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新工艺及特殊架设、拆除要经 过科学计算及试验,可行后方可正式施工。 8、拆除前,应先将各类线路、管道等辅助设施拆除或迁移。 9、拆除工程应自上而下进行,先拆除非承

39、重部分,后拆除承重部分。严禁 立体交叉或多层上下进行拆除,在拆除时,应确保未拆除部分的稳定。 10、在拆除龙门架、托架、钢支架等重物时,应有吊机配合进行,并有专人 指挥,指挥信号明确。拆除时,吊物要稳吊轻放,杜绝斜吊歪拉,不得采用“整 体推倒法” 。 11、为确保未拆除结构的稳定,根据结构的特点,必要部位要采取加固措施 后再进行拆除,并且要有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指导。 十四十四、防雷电、防撞防雷电、防撞 桥梁主塔(墩)及施工现场内处于相邻建筑物防雷装置保护范围以外的起重 机、井字架、龙门架等机械设备,要采取防雷措施,设置可靠防雷电装置。遇雷 雨时,作业人员应立即撤离危险区域,人体不得接触防雷装

40、置。 十五、十五、跨路段施工的跨路段施工的交通安全交通安全 对于跨线施工,除应按上述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外,还应考虑交通安全。施工 前应将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及交通管制方案报当地交通主管部门审批,批准 后, 按当地交通主管部门的要求设置符合标准的交通管制标志及设施,并配备安 全管理人员协助疏导交通;完工后,应尽快恢复交通。 在跨路段配备、架立并维修必要的安全标志,安全标志符合招标文件、 (GB5768199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JT/T279-1995公路交通标志板技术 条件 等的规定要求, 标志底板采用铝合金, 反光膜统一采用三级高强级反光膜, 16 标志立柱采用钢立柱。 在新老路交界处立

41、交区设置足够的警示、 指示、 方向标志, 在行车通行的施工现场, 沿行车道边线(与施工处保持一定安全距离)每 20m 间隔 放置装沙子的 安全标志桶,确保行车安全与畅通。危险作业区悬挂“危险“或 者 “禁止通行” 等标志。 施工运输车辆严格遵守城市和公路交通规则, 文明行车, 注意安全。 桥下通道行人安全、应当做严密防护,严防坠物伤人。夜间支架门洞必须配 备足够的照明设施,并设置夜间必须设红色警示灯。跨越公路施工时,设专人负 责做好交通疏导和指挥工作,确保既有公路畅通无阻及行人安全。 对于跨河施工,除应按上述要求做好支架模板验算及防护工作外,还应充分 考虑施工平台及施工便桥的搭设。搭设前应进行受力验算,使其满足施工需要, 并有一定的安全系数,验算时充分考虑水文地质气候条件的影响,采取必要的加 固措施。边沿处设置防护栏杆、防护网,保证施工人员、设施安全。施工中还应 经常性地对施工平台、便桥进行检测检查,使其处于受控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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