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党建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学习解读党建廉政党课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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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是为了加强对监察官的管理和监督, 保障监察官依法履行职责,维护监察官合法权益。 监察官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THETHE PEOPLESPEOPLES REUBLICREUBLIC CHINACHINA 解 读 演讲人:小演讲人:小XXXX 时间:时间:2021.X.X2021.X.X 立法经过立法经过 1: 法律全文法律全文 2: 法律亮点法律亮点 3: 目目 录录 CONTENTSCONTENTS 第一章第一章 立 法经过 监察官法监察官法 是为了加强对监察官的管理和监督,保障监察官依法履行职责,维护监察官合法 权益,推进高素质专业化监察官队伍建设,推进反

2、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根据 宪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制定的法规。 20202020年年1111月月2727日日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审议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关于提 请审议监察官法草案的议案等内容。 20212021年年8 8月月2020日日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 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 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章第二章 法 律全文 总 则 第一章第一章 监察官的条件和选用 第三章第三章 监察官的职责、义务和权利 第二章第二章 监察官的任免 第四章第四章 监察官的管理 第五章第五章 监察官的考核和奖励 第六章第六章 监察官的监督和惩戒

3、 第七章第七章 监察官的职业保障 第八章第八章 附 则 第九章第九章 法 律全文 第一章:总第一章:总 则则 对各级监察委员会派驻到国有企业的监察机构工作人员、 监察专员,以及国有企业中其他依法行使监察权的监察机构 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参照执行本法有关规定。 1 1 为了加强对监察官的管理和监督,保障监察官依法履 行职责,维护监察官合法权益,推进高素质专业化监 察官队伍建设,推进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根据 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制定本法。 监察官的管理和监督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以马 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 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 社会

4、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增强监察 官的使命感、责任感、荣誉感,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 监察官队伍。 2 2 (一)各级监察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委员; (二)各级监察委员会机关中的监察人员; (三)各级监察委员会派驻或者派出到中国共产党机关、国家 机关、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和单位以及 所管辖的行政区域等的监察机构中的监察人员、监察专员; (四)其他依法行使监察权的监察机构中的监察人员。 3 3 法 律全文 监察官应当忠诚坚定、担当尽责、清正廉洁,做 严格自律、作风优良、拒腐防变的表率。 监察官应当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以事 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客观公正地履行职

5、 责,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监察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职 责,坚持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集体研究。 监察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对监察官的监督制 度和机制,确保权力受到严格约束。 监察官应当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民主监 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 监察官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不受 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4 4 5 5 6 6 7 7 8 8 法 律全文 第二章:监察官的职责、义务和权利第二章:监察官的职责、义务和权利 1 1 监察官依法履行下列职责:监察官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 (二)对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 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

6、查; (三)对法律规定由监察机关管辖的职务违法和职务 犯罪进行调查; (四)根据监督、调查的结果,对办理的监察事项提 出处置意见; (五)开展反腐败国际合作方面的工作; (六)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监察官在职权范围内对所办理的监察事项负责。 (一)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和国 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 (二)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秉公执法,勇于担当、敢于监 督,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四)依法保障监察对象及有关人员的合法权益; (五)忠于职守,勤勉尽责,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六)保守国家秘密和监察工作秘密,对履行职责中知悉的 商业秘密

7、和个人隐私、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七)严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家庭 美德; (八)自觉接受监督; (九)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2 2 法 律全文 第 二 章 : 监 察 官 的 职 责 、 义 务 和 权 利 第 二 章 : 监 察 官 的 职 责 、 义 务 和 权 利 1111 监察官享有下列权利: 监察官享有下列权利: 1212 担任监察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担任监察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忠于宪法,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廉洁作风; (四)熟悉法律、法规、政策,具有履行监督、调查、处置等

8、 职责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备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履行监察官职责应当具有的职权和工作条件; (二)履行监察官职责应当享有的职业保障和福利待遇; (三)人身、财产和住所安全受法律保护; (四)提出申诉或者控告;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规定的其他权 利。 第三章:监察官第三章:监察官 的条件和选用的条件和选用 本法施行前的监察人员不具备 前款第六项规定的学历条件 的,应当接受培训和考核,具 体办法由国家监察委员会制 定。 法 律全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监察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监

9、察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以及因犯罪 情节轻微被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 者被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 (二)被撤销中国共产党党内职务、留党 察看、开除党籍的; (三)被撤职或者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 配偶但是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六)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1313 监察官的选用,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 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 突出政治标准,注重工作实绩。 1414 监察官采用考试、考核的办法,从符合监察官条 件的人员中择优选用。 1515 录用监察官,应当依照法律和国家有关

10、规定采取 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 法。 1616 法 律全文 监察委员会可以根据监察工作需要,依照法律和 国家有关规定从中国共产党机关、国家机关、事业 单位、国有企业等机关、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中选 择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担任监察官。 1717 监察委员会可以根据监察工作需要,依照法律和 国家有关规定在从事与监察机关职能职责相关的职 业或者教学、研究的人员中选拔或者聘任符合任职 条件的人员担任监察官。 1818 第 四 章 : 监 察 官 的 任 免 第 四 章 : 监 察 官 的 任 免 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和罢免,副主任、委员由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 提请

1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主任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 选举和罢免,副主任、委员由监察委员会主任 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级监察委员会主任、副主 任、委员,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主 任提请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其他监察官的任免,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 序办理。 1919 法 律全文 监察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宪法宣誓。 2020 监察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免去其监察官职 务: (一)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二)职务变动不需要保留监察官职务的; (三)退休的; (四)辞职或者依法应当予以辞退的; (五)因违纪违

12、法被调离或者开除的; (六)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121 监察官不得兼任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兼 任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职务,不得兼任企业或者 其他营利性组织、事业单位的职务,不得兼任人民陪审员、人 民监督员、执业律师、仲裁员和公证员。 监察官因工作需要兼职的,应当按照管理权限批准,但是不得 领取兼职报酬。 2222 监察官担任县级、设区的市级监察委员会主任的,应当按照有 关规定实行地域回避。 2323 法 律全文 监察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 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下列 职务: (一)同一监察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委 员,上述人员和

13、其他监察官; (二)监察委员会机关同一部门的监察官; (三)同一派驻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监 察机构的监察官; (四)上下相邻两级监察委员会的主任、副 主任、委员。 2424 第 五 章 第 五 章 : : 监 察 官 的 管 理 监 察 官 的 管 理 监察官等级分为十三级,依次为总监察官、 一级副总监察官、二级副总监察官,一级高级 监察官、二级高级监察官、三级高级监察官、 四级高级监察官,一级监察官、二级监察官、 三级监察官、四级监察官、五级监察官、六级 监察官。 2525 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为总监察官。 2626 法 律全文 监察官等级的确定,以监察官担任的职务职级、德 才表现、业务水平

14、、工作实绩和工作年限等为依据。 监察官等级晋升采取按期晋升和择优选升相结合的方 式,特别优秀或者作出特别贡献的,可以提前选升。 2727 监察官的等级设置、确定和晋升的具体办法,由 国家另行规定。 2828 初任监察官实行职前培训制度。 2929 对监察官应当有计划地进行政治、理论和业务培训。 培训应当突出政治机关特色,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按需施 教、讲求实效,提高专业能力。 监察官培训情况,作为监察官考核的内容和任职、等级晋 升的依据之一。 3030 监察官培训机构按照有关规定承担培训监察官的任务。 3131 法 律全文 国家加强监察学科建设,鼓励具备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设置监察专业或者开 设监

15、察课程,培养德才兼备的高素质监察官后备人才,提高监察官的专业能 力。 3232 监察官依照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任职交流。 3333 监察官申请辞职,应当由本人书面提出,按照管理权限批准后,依 照规定的程序免去其职务。 3434 监察官有依法应当予以辞退情形的,依照规定的程序免去其职务。 辞退监察官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决定。辞退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辞退 的监察官,并列明作出决定的理由和依据。 3535 法 律全文 第六章第六章: :监察官的考核和奖励监察官的考核和奖励 对监察官的考核,应当全面、客观、公正,实行平时考核、专项考核和年度 考核相结合。 3636 监察官的考核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全面

16、考核监察官的德、能、勤、绩、廉, 重点考核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情况。 3737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考核结果作为调整监察官等级、工资以及监察官奖惩、免职、降职、辞退的依据。 3838 年度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监察官本人。监察官对考核结果如果有异议, 可以申请复核。 3939 法 律全文 第六章第六章: :监察官的考核和奖励监察官的考核和奖励 对在监察工作中有显著成绩和贡献,或者有其他突 出事迹的监察官、监察官集体,给予奖励。 4040 监察官有下列表现之一的,给予奖励: (一)履行监督职责,成效显著的; (二)在调查、处置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工作中,

17、做出显著 成绩和贡献的; (三)提出有价值的监察建议,对防止和消除重大风险隐患 效果显著的; (四)研究监察理论、总结监察实践经验成果突出,对监察 工作有指导作用的; (五)有其他功绩的。 监察官的奖励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4141 第七章第七章: :监察官的监督和惩戒监察官的监督和惩戒 监察机关应当规范工作流程,加强内部监 督制约机制建设,强化对监察官执行职务和 遵守法律情况的监督。 4242 法 律全文 第七章第七章: :监察官的监督和惩戒监察官的监督和惩戒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监察官的违纪违法行为,有权检 举、控告。受理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调查处 理,并将结果告知检举人、控告人。 对依法检

18、举、控告的单位和个人,任何人不得压制和 打击报复。 4343 对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等移送的监察官 违纪违法履行职责的问题线索,监察机关应当及时调 查处理。 4444 监察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按照规定从各方面代表中 聘请特约监察员等监督人员,对监察官履行职责情况 进行监督,提出加强和改进监察工作的意见、建议。 4545 监察官不得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对于上 述行为,办理监察事项的监察官应当及时向上级报 告。有关情况应当登记备案。 办理监察事项的监察官未经批准不得接触被调查人、 涉案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或者与其进行交往。对于 上述行为,知悉情况的监察官应当及时向上级报告。 有

19、关情况应当登记备案。 4646 法 律全文 第七章第七章: :监察官的监督和惩戒监察官的监督和惩戒 办理监察事项的监察官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应当自行回避,监察对象、检举人、 控告人及其他有关人员也有权要求其回 避;没有主动申请回避的,监察机关应当 依法决定其回避: (一)是监察对象或者检举人、控告 人的近亲属的; (二)担任过本案的证人的; (三)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办理的监 察事项有利害关系的; (四)有可能影响监察事项公正处理 的其他情形的。 4747 监察官应当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控制监察事项知悉范围和时间,不得 私自留存、隐匿、查阅、摘抄、复制、携带问题线索和涉案资料,严禁 泄露监察工作秘

20、密。 监察官离岗离职后,应当遵守脱密期管理规定,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不 得泄露相关秘密。 4848 监察官离任三年内,不得从事与监察和司法工作相关联且可能发生利 益冲突的职业。 监察官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监察机关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 护人,但是作为当事人的监护人或者近亲属代理诉讼、进行辩护的除 外。 监察官被开除后,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但是作为当事人的 监护人或者近亲属代理诉讼、进行辩护的除外。 4949 法 律全文 第七章第七章: :监察官的监督和惩戒监察官的监督和惩戒 监察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贪污贿赂的; (二)不履行或者

21、不正确履行监督职责,应当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或者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 置,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未经批准、授权处置问题线索,发现重大案情隐瞒不报,或者私自留存、处理涉案材料 的; (四)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调查工作、以案谋私的; (五)窃取、泄露调查工作信息,或者泄露举报事项、举报受理情况以及举报人信息的; (六)隐瞒、伪造、变造、故意损毁证据、案件材料的; (七)对被调查人或者涉案人员逼供、诱供,或者侮辱、打骂、虐待、体罚、变相体罚的; (八)违反规定采取调查措施或者处置涉案财物的; (九)违反规定发生办案安全事故,或者发生安全事故后隐瞒不报、报告失实、处置不当的; (十)其他职务

22、违法犯罪行为。 监察官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影响监察官队伍形象,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5252 监察官应当遵守有关规范领导干 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 业行为的规定。违反规定的,予 以处理。 5050 监察官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 偶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该监察官所 任职监察机关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 人、辩护人,或者提供其他有偿法 律服务。 5151 法 律全文 第七章第七章: :监察官的监督和惩戒监察官的监督和惩戒 监察官涉嫌违纪违法,已经被立案审查、调 查、侦查,不宜继续履行职责的,按照管理权限 和规定的程序暂时停止其履行职务。 5353 实行监察官责任追究制度,对滥用职

23、权、失职 失责造成严重后果的,终身追究责任或者进行问 责。 监察官涉嫌严重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或者对案件 处置出现重大失误的,应当追究负有责任的领导 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5454 第八章第八章: :监察官的职业保障监察官的职业保障 除下列情形外,不得将监察官调离: (一)按规定需要任职回避的; (二)按规定实行任职交流的; (三)因机构、编制调整需要调整工作的; (四)因违纪违法不适合继续从事监察工作 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5555 法 律全文 第八章第八章: :监察官的职业保障监察官的职业保障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要求监察官从事超出法定职责范围的事务。 对任何干涉监察官依法

24、履职的行为,监察官有权拒绝并予以全面如实记录和报告;有违纪违法情形的, 由有关机关根据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监察官的职业尊严和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监察官及其近亲属打击报复。 对监察官及其近亲属实施报复陷害、侮辱诽谤、暴力侵害、威胁恐吓、滋事骚扰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应 当依法从严惩治。 监察官因依法履行职责遭受不实举报、诬告陷害、侮辱诽谤,致使名誉受到损害的,监察机关应当会 同有关部门及时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并依法追究相关单位或者个人的责任。 监察官因依法履行职责,本人及其近亲属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应当对监察官及 其近亲属采取人身保护、禁止特定人

25、员接触等必要保护措施。 5656 5757 5858 5959 法 律全文 第八章第八章: :监察官的职业保障监察官的职业保障 6060 6161 6262 6363 监察官实行国家规定的工资制度,享受监察官等级津贴和其他津贴、补贴、奖金、保险、 福利待遇。监察官的工资及等级津贴制度,由国家另行规定。 监察官因公致残的,享受国家规定的伤残待遇。监察官因公牺牲或者病故的,其亲属享受 国家规定的抚恤和优待。 监察官退休后,享受国家规定的养老金和其他待遇。 对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侵犯监察官权利的行为,监察官有权提出控告。 受理控告的机关应当依法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告知本人。 监察官对涉及

26、本人的政务处分、处分和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依照规定的程序申请复审、 复核,提出申诉。 6464 法 律全文 第八章第八章: :监察官的职业保障监察官的职业保障 6565 对监察官的政务处分、处分或者人事处理错误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造成名誉损害的, 应当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打击报复的直接责任 人员,应当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九章第九章: :附则附则 6666 有关监察官的权利、义务和管理制度,本法已有规定的,适用本法的规定;本法未作规定 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6767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监察官制度,按照国家和军

27、队有关规定执行。 6868 本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三章第三章 法 律亮点 1.1.监察官,就是依法行使监察权的监察人监察官,就是依法行使监察权的监察人 员员 按照监察官法规定,监察官包括四类人员,即 各级监察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委员,各级监 察委员会机关中的监察人员,各级监察委员会派 驻或者派出到中国共产党机关、国家机关、法律 法规授权或者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和单位以 及所管辖的行政区域等的监察机构中的监察人员、 监察专员,其他依法行使监察权的监察机构中的 监察人员。 同时,监察官法规定,对各级监察委员同时,监察官法规定,对各级监察委员 会派驻到国有企业的监察机构工作人员会派

28、驻到国有企业的监察机构工作人员 法 律亮点 2.2.监察官法规定了监察官的等级设置制度,监察官法规定了监察官的等级设置制度, 明确监察官等级分为十三级明确监察官等级分为十三级 依次为:总监察官、一级副总监察官、二级副 总监察官,一级高级监察官、二级高级监察官、 三级高级监察官、四级高级监察官,一级监察官、 二级监察官、三级监察官、四级监察官、五级监 察官、六级监察官。 监察官法明确,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为总监察官。同时明确,监察官等级的确定,以监监察官法明确,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为总监察官。同时明确,监察官等级的确定,以监 察官担任的职务职级、德才表现、业务水平、工作实绩和工作年限等为依据。察官担

29、任的职务职级、德才表现、业务水平、工作实绩和工作年限等为依据。 法 律亮点 3.3.着眼于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监察官队着眼于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监察官队 伍伍 监察官法明确了监察官的任职条件,规定监察官应当具备熟 悉法律、法规、政策,具有履行监督、调查、处置等职责的 专业知识和能力等条件。 根据监察官法规定,监察官采用考试、考核的办法,从符合 监察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选用。在选任人员范围上,监察委 员会可以根据监察工作需要,依照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从 中国共产党机关、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机关、 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中选择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担任监察官, 也可以在从事与监察机关职能职责相关的

30、职业或者教学、研 究的人员中选拔或者聘任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担任监察官。 此外,监察官法还对监察官任职此外,监察官法还对监察官任职 的回避原则作出规定,明确监察的回避原则作出规定,明确监察 官担任县级、设区的市级监察委官担任县级、设区的市级监察委 员会主任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员会主任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 实行地域回避。实行地域回避。 法 律亮点 4.4.依据监察官法规定,监察官的职责包括依据监察官法规定,监察官的职责包括 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 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法律规定 由监察机关管辖的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根据监督、 调查的结果

31、,对办理的监察事项提出处置意见;开展反腐败 国际合作方面的工作;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根据监察工作的特点和要求,监察官法在明确监察官义务和权利的同时,还专设一章,根据监察工作的特点和要求,监察官法在明确监察官义务和权利的同时,还专设一章, 对监察官的职业保障作出规定。按照该章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要求监察官从事超对监察官的职业保障作出规定。按照该章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要求监察官从事超 出法定职责范围的事务,监察官的职业尊严和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等。出法定职责范围的事务,监察官的职业尊严和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等。 法 律亮点 5.5.强化对监察官的监督是制定监察官法的重要内容强化对监察官的

32、监督是制定监察官法的重要内容 监察官法设专章对“监察官的监督和惩戒”作出规 定,明确监察机关应当规范工作流程,加强内部监 督制约机制建设,强化对监察官执行职务和遵守法 律情况的监督。 同时监察官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监察官的违纪违法行为,有权检举、控告。受理同时监察官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监察官的违纪违法行为,有权检举、控告。受理 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将结果告知检举人、控告人。对依法检举、控告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将结果告知检举人、控告人。对依法检举、控告 的单位和个人,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此外,监察官法还明确实行监察官责任追究的单位和个人,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此外,监察官法还明确实行监察官责任追究 制度。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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