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现将近三年我县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汇报如下:一、规范化法律援助接待大厅建设情况我县将法律援助、律师事务所、县公证处、人民调解设在临街一层。一是完善了来访接待制度、案件受理审查指派制度、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检查制度、岗位职责制度,大厅醒目位置设立法律援助流程图,列明法律援助条件、范围、申请程序、办案流程等基本内容,保障了各项工作有章可循;二是强化了接待受理窗口规范服务,为群众提供及时便捷的法律咨询,及时受理法律援助申请;三是完善硬件的设施建设,尽力保障工作人员的基本工作需求,同时为咨询群众提供舒适的咨询环境。在大厅里摆放了各类报纸、饮用水等,尽力满足群众的各
2、类需求。二、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情况我县原共有25个乡镇,均依托司法所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目前因行政区域的重新划分,我县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也调整为17个。截止2021年6月10日,我县已构建了从乡镇到县为网络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三、村居法律顾问覆盖情况2020年9月,我县已应要求,按照片区建立“村居法律顾问微信群”。微信群成员按照:村委会书记+村长+法律明白人(2人3人)+司法助理员+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股工作人员建立;微信群名称为:县片区法律顾问微信群,共六个片区。目前,我县村居法律顾问已达到了全覆盖。微信群的建立,为群众提供了很大的便利。取得成效的同时,也面临许多问题。我局仅有
3、一名法律援助律师,工作量大,任务重。及时充实法律服务人才,是当前急需解决的一个问题。四、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情况(一)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严格按照省法律援助条例、中共xx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确定法律援助事项的范围,适当放宽法律援助的覆盖面。1、扩大民事、行政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和放宽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将婚姻家庭、教育医疗、房屋征收与补偿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对不服司法机关生效民事和行政裁判、决定,因经济困难无法聘请律师的申诉人,可以采取咨询、代拟法律文书、听证代理、诉讼代理等多元化法律援助方式。2、
4、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等办案机关的配合。开展为不服司法机关生效刑事裁判、决定的经济困难的申诉人提供法律援助。逐步完善在法院、检察院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制度,依法为更多的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法律援助。3、对农民工、下岗人员、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60岁及以上)、残疾人、纳入精准扶贫的贫困人口、军人军属、少数民族群众等困难和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需求予以援助。4、对群众的法律咨询无需审查事项范围和经济条件,实现零门槛、全覆盖。5、法律援助主要采取的形式:(1)解答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2)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3)民事、行政诉讼代理;(4)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5)已受理
5、的法律援助案件需要进行的公证、司法鉴定;(6)其他形式的法律服务。(二)提高法律援助质量,提供及时、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1、巩固“一小时法律援助圈”。我局在各乡镇依托各司法所建立了25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发挥了一村一法律顾问的作用,并在团委、妇联、工会、劳动保障部门和看守所也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全面发挥法律援助工作站贴近基层的优势,方便困难群众咨询和提出申请。2、指派法律援助人员办案时,应充分考虑法律援助人员的专业特点,综合结合案件的情况和受援人的需求来公平合理地指派人员进行援助。特别是对死刑和未成年人的案件,必须要指派具有法律从业资质且经验丰富的律师。3、优化法律援助服务工作流程。对于情况
6、紧急的案件,可以先受理再审查,并告知其事后补齐材料,补办申请手续。特别是对未成年人、老年人(60岁及以上)、残疾人的申请可以当日受理并审查办理。(三)提升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水平在日常工作中继续加强和完善了中心的建设:一是在工作中应进一步完善来访接待制度、案件受理审查指派制度、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检查制度、岗位职责制度,保障各项工作有章可循。二是强化接待受理窗口规范服务,工作日安排社会律师和中心工作人员值班,窗口有人值守,为群众提供及时便捷的法律咨询,及时受理法律援助申请。三是完善硬件的设施建设。做到标识醒目,制度上墙,规范服务标准,热心,耐心接待群众咨询。三年以来,法律援助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0件,
7、接待来访群众法律咨询事项3100余件,为群众提供各类法律咨询合计3000余件。五、公证工作(1)人员情况县公证处现有公证员2名,公证员助理1名。2名公证员均为行政编制,公证员助理为事业编制。公证处于2017年10月完成了机构体制改革,由行政体制公证机构改为公益一类事业体制,核定事业编制2名。公证处改制后于2019年9月从xx公证处调入1名公证员助理。(2)近三年办证情况2018年至2020年县公证处共办理国内民事公证案件130件,其中委托书67件,声明书16件,继承权22件,小额遗产继承20件,证据保全2件,亲属关系2件,无犯罪记录1件。免费接待来访来电咨询人数达1000余人次,上门服务近30余件次,最多跑一次案件近百余次,总收费26900元。(3)为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县公证处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积极为全县经济建设保驾护航,积极做好违章建筑拆迁的证据保全和现场监督。(4)公证援助情况为全面落实服务群众和民生工程,县公证处主动为困难群众和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众开辟绿色通道,三年来共办理公证法律援助案件16件均为国内民事案件,其中继承权件2、声明书1件、委托书件、小额遗产继承12件,免除公证收费3000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