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筹备建国)1召开:1949年9月在北平召开。2内容:(1)决定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通过了具有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2)选举了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毛泽东当选为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朱德、刘少奇、宋庆龄、李济深、张澜、高岗为副主席。(3)决定改北平为北京,作为新中国的首都;以义勇军进行曲为代国歌;以五星红旗为国旗;采用公元纪年。(4)决定在天安门广场建立人民英雄纪念碑。3意义/作用:初步建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它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新民主主义即人民民主主义国家(-国家性质)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各民主阶级和国内各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政权属于人民。各政权机关一律实行民主集中制。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起临时宪法作用。三、开国大典(标志着新中国的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