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 议 书 甲方:甲方:A A 技工学校技工学校 乙方:乙方:B B 技工学校技工学校 A 技工学校和 B 技工学校本着友好合作、资源共享、互惠互 利原则,经双方协商,决定合作办学,达成下列共识: 一、合作项目一、合作项目 1、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 2、学历教育(高技班) 3、技术等级培训 4、汽车驾驶证初领证培训 二、合作期限二、合作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各合作项目双方职责三、各合作项目双方职责 1、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 甲方职责:提供年度招生计划、申报专业及上报相关资料, 协调各级民政的关系,按时发放退役士兵的生活补助(乙方提供 学员名单,负责发放) ,按时拨划乙方教育资金。
2、 乙方职责:设置专业、负责本地区招生、培训与管理 2、学历教育(高技班) 甲方职责:提供年度招生计划、专业申报、等级考核 乙方职责:设置专业、负责本地区招生、培训与管理 3、技术等级培训 甲方职责:负责技术等级证书的考核 乙方职责:负责技术等级培训与管理 4、汽车驾驶初领证培训 甲方职责:提供车辆、教练员、负责培训考核 乙方职责:负责本地区团体招生、提供训练场地 四、各合作项目收费标准、成本控制与利润分配四、各合作项目收费标准、成本控制与利润分配 1、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 收费标准 执行国家相关规定标准 成本控制 乙方负责招生、培训与管理等费用控制 利润分配 甲方提取管理费
3、 12.5%,具体核算方式为(15000 元-7000 元)12.5%=1000 元。即每名学员提取管理经费 1000 元其余利 润为乙方所有。等级考核费用由甲方按实收取。 说明:此项合作,甲方不负责学员的驾驶证培训、从业资格 证培训,如有学员要求参加上述培训,甲方按实收取相关培训费 用、等级考核费用由乙方统一帮助甲方收取。 2 2、学历教育(高技班)、学历教育(高技班) 收费标准 执行国家机关规定标准 成本控制 乙方负责招生、培训与管理等费用控制 利润分配 甲方提取管理费 8%,具体核算方式为 3600 元8%=288 元,即每名学生提取管理费 288 元,其余利润为乙方所有,等级 考核费用
4、由甲方按实收取。 说明:管理费提取依据实际招生数提取。等级考核费用由乙 方统一帮助甲方收取。 3 3、技术等级培训(略)、技术等级培训(略) 说明:乙方每次组织参加等级考核人数不得低于 40 人。 4 4、汽车驾驶初领证培训、汽车驾驶初领证培训 收取标准 乙方按本地区市场收费标准执行 成本控制 甲方负责培训费用的控制 利润分配 所有利润为甲方所有 说明:、甲方按每名 2000 元收取乙方培训费用。 、甲方根据考试需要按规定收取相关费用(由考试 学员自已付费) 、乙方每期报名人数不低于 6 人。 、乙方无偿提供教练员住宿。 5、出国研修人员推荐合作 甲方按乙方要求积极推荐出国研修人员 五、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 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