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法治人社工作总结及明年思路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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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20XX 年宁波市建设法治人社工作总结及明 年思路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人社局高度重视法治人 社建设,加强领导、统一部署、狠抓落实,积极开展法治人 社行动年主题活动,以“法治人社、智慧人社、和谐人社” 促进阳光政府、服务政府、效能政府建设。全局上下自觉将 法治理念、 法治思维、 法治方法运用到人力社保业务工作中, 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重大决策中体现民主性、合法性和 科学性,在全面履职完成中心任务中体现职权法定、权为民 所谋、利为民所系,在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劳动人事争议仲 裁和劳动关系依法治理中体现法治的公平、公正和正义,在 行政复议应诉、两会建议提案办理和阳光政务法制监督中体 现法治

2、监督、权力制约和责任追究,在深入学习宣传党纪国 法中提高自我、影响他人、形成法治氛围和法治秩序。现根 据法治宁波、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保障和法治能力建设一、强化组织保障和法治能力建设 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发挥各级党委领导核心作 用,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领导干部、公 务员及执法人员要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不断提 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政府各 项工作。 (一)领导重视、制度保障。(一)领导重视、制度保障。一是领导重视,以上率下。 局党委及处室单位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人社建设,对全局具 有重大的引领、示范和带动效应

3、。每年组织开展党委中心组 学法、局务会议或专题政策法规讲座达 6-8 次,不断提升领 导干部自身的法治素养。研究制定了法治人社建设实施意见 (20XX-20XX 年) ,成立了一把手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 组长, 各处室、 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人社建设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承担日常法治工作,确保 法治人社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考核, “年初议计划、年 中议进展、年末议得失” ,每年按照法制办要求报送考核材 料和总结,并在次年 1 月在局网站公布法治人社工作总结。 认真落实一把手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会同组织部纪委 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实绩考核评价指标和年度目标管理考 核,

4、与各执法委托单位签订行政执法委托协议,督促支队、 就业局、 社保局做好委托执法工作。 局党委还坚持统一部署、 狠抓落实,深入开展“法治人社行动年”主题活动,把每项 具体内容、完成时限及责任处室,以文件的形式加以明确, 并加强市与区(县)市联动,确保系统推进。如局领导充分 听取人民法院的意见,连续多年保持行政应诉案件局领导 100%出庭应诉率,直面行政行为相对人,坦诚交流,很好地 解决了行政纠纷。二是建章立制,严格规范。经过多年的探 索实践,我局已初步形成了集“严格的制度体系、强有力的 责任分解、科学的评价机制”于一身的法治人社机制。从立 法、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管理、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到行政执法 证

5、件管理、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重大决策风险评估、行 政复议应诉等 25 项法治工作都制定了适合于我局的制度, 以“制度规范法治行为和程序,提高法治工作的成效”已经 成为法治人社建设的一项基础工程。 (二)组织公务员学法用法网上考试,实施全市公务员 “学法用法” 三年轮训计划。 (二)组织公务员学法用法网上考试,实施全市公务员 “学法用法” 三年轮训计划。 今年是三年轮训计划的第二年, 我们按照全面覆盖、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分级组织的思路, 会同市人才培训中心研究制定 20XX 年公务员“学法用法” 轮训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20XX年共举办11期轮训班、 约 2000 余名市直机关公务员参

6、加培训。我局还与市委组织 部、市目标管理考核办发文将各地各单位学法用法考试情况 纳入年度机关公务员学习培训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做到有制 度、有课程、有培训、有考核,每年组织开展公务员学法用 法网上考试。依托宁波干部党员学习网编排了相关的学法栏 目:行政机关公务员行政处分条例 、 税法 、 竞争法制 制度 、 经济法 、 商事法律制度 、 民法 、 刑法 、 宪 法 、 劳动合同法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国际法等 40 个讲座共计 80 个学时的政策法规学习。市直机关全体公务 员可在培训网络平台开展在线自主选学,并记入公务员学习 培训学分。全市公务员队伍和党员干部的法律素质得到了进 一步提高。

7、我局机关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和公务员年度法 律知识考试,参学率、参考率与合格率都达到 100%。另外 还认真开展“宪法进机关”活动,在市级机关处级干部任职 培训班、初任培训等培训班次中安排宪法专题讲座,在新录 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班中组织全体学员面向国旗、面对中华 人民共和国宪法庄严宣誓,配合市委组织部,组织开展市 直机关公务员宪法学习网络专题培训。 (三)持证上岗,不断提升执法能力建设。(三)持证上岗,不断提升执法能力建设。通过多年努 力,局机关及所属有执法职能的参公单位共有 303 名执法人 员通过两次培训考试合格后实行持证上岗,持证率高达 91.8%。同时,还定期召开业务研讨会、案例分析会、

8、处长 论坛、专家讲座、高级研修班等活动,提高业务水平。为进 一步加强全市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建设,上半年组织全市劳动 保障监察中队初任监察员培训班,对全市 152 个乡镇的 180 余名初任劳动保障监察员和协管员进行了培训,并按规定进 行了任职资格考试,夯实了“两网化”管理基础。近期,又 组织部分骨干监察员赴省外参加综合素质提升培训班,通过 邀请法学专家授课、法院行政庭讲解行政诉讼败诉案例等方 式,进一步提高了劳动监察队伍依法行政意识,为实现劳动 保障监察“机构标准化、人员专业化、执法规范化”的目标 奠定坚实基础。 二、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二、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以数字化、信息化建设为基础,不断提高政务

9、服务的效 率,为广大人民联众提供良好的服务。同时依法履行政府的 执法监督职能,对企业和人事考试人员实行重点监管。 (一)落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任务。(一)落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任务。一是加大数据信 息共享互通力度。 对内, 搭建宁波社保业务共享库系统平台, 完成了全大市养老统征和医保业务系统的数据市级集中,全 市 37 万家参保单位、1400 万参保人员(含中断)以及五大 险种的 6 亿余条数据实现市级归集。对外,做好与浙江政务 服务网电子签章系统、电子档案系统对接和省公共数据共享 平台 119 个接口联调工作,与 21 个部门实现了数据交换共 享,累计交换数据量达 1358 万次。二是加大业

10、务系统升级 改造力度。按照政务服务网权力事项库标准,全面改进宁波 人社 APP 阳光政务办事大厅功能, 实现省厅指导目录事项在 浙江政务服务网与阳光政务网上办事大厅事项信息要素同 步更新。目前,全市系统 160 个“最多跑一次”事项全部在 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实时运行,实现率 100%。三是加大与市 “统一受理”平台对接力度。认真落实省、市政府要求,加 快推进 6 个自建系统与市“统一受理”平台互联互通。目前, 152 项“最多跑一次”事项(除 7 个国建系统、14 个省建系 统外)与市“统一受理”平台实现对接,并分 4 批上线运行。 今年以来, 全市系统在市 “统一受理” 平台上累计办件量达 2

11、37 余万件。另外,在宁波人社和宁波人社医保通两个 APP 上推 出移动办事项 20 项,1-11 月份总办件量为 200 万人(次) 。 四是逐项梳理事项共享需求,达到一证通办。认真开展了数 据需求梳理、数源确认等工作,分层分级召开事项共享需求 梳理会议,逐项梳理“最多跑一次”事项的内、外部共享需 求,报送共享数据 119 条,并及时向市跑改办和省厅报送了 全市系统“民生事项”和推进“一证通办”工作计划。五是 按要求完善“互联网信访”服务体系。整合网、电、信、 访四个渠道,全面建成覆盖本地区政务咨询投诉举报统一平 台,并与乡镇“四个平台”做好对接。信访人在浙江省政务 服务网、浙江省统一政务咨

12、询投诉举报平台、宁波市及单位 咨询投诉举报入口和领导信箱,自助终端、APP、微信等反 映的事项,均进入统一平台受理。20XX 年至 11 月,全市人 社系统共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 11059 批次,其中处理网上 办件 3524 件(市本级处理网上办件 1103 件) ,网络信访件 占比超三成。公开透明、快捷高效、便于监督的“互联网 信访”服务体系的建成,是“最多跑一次”的生动实践,人 民群众的信任感和满意度不断提高。 (二) 履行重点领域监管职责。(二) 履行重点领域监管职责。 一是在全市企业开展 “双 随机、一公开”工作。与驻局纪检组、监察支队积极配合, 20XX 年 5-6 月,在全市范围

13、内联合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近 650 余人 次,共检查 150 家用人单位,涉及劳动者 11.3 万人。责令补 签劳动合同 866 人,补交社会保险 1636 人,清退 767 名职 工押金 5.6 万元。按照省厅要求,做好市本级在省工商平台 “双随机、一公开”的两库建设工作,确定“双随机、一公 开”监管工作规范参与起草人名单。二是落实欠薪“黑名单” 制度,强化信用联合惩戒。为有效遏制拖欠工资违法行为的 发生,加强对拖欠工资违法失信责任主体的联合惩戒力度, 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市人社局根据人社部、省人社厅出台 的拖欠工资“黑名单”实施办法等相应规定,于

14、今年 3 月出 台了关于做好拖欠工资“黑名单”管理及联合惩戒实施工 作的通知 ,建立“欠薪失信黑名单”制度,将企业欠薪等 失信行为录入“信用宁波”平台数据库。要求各地人社部门 把握标准,落实责任;严格把关,规范程序;及时公布,联 合惩戒。今年江北区、鄞州区、高新区、余姚市、象山县共 对 7 家企业作出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决定,并在媒体上 曝光恶意欠薪单位和责任人, 让失信者真正尝到 “一处失信、 处处受限”的苦头。三是履行人事考试监管职责。依法惩处 各类违法违纪违规考试行为,开展人事考试作弊专项治理, 防止了重大考试舞弊案件发生。 截止 20XX 年 12 月 4 日, 今 年共查处 10

15、项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考生 71 名,其中:55 名属 于一般违纪违规行为,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 理;16 名(全部为二建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生)属于严重 违纪违规行为,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 库,记入期限为 5 年。同时,按照浙江省行政执法文书材 料立卷规范或者国家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及时对行政执法 文书材料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包括电子档案) , 完成全年 71 名违纪违规考生执法文书材料的收集、整理、 立卷和归档工作。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

16、我局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按照“统一标准, 强化管理,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科学性、合法性”的要求, 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评估工作 的通知 及其指导意见, 着力提高局发规范性文件的合法化、 科学化、民主化建设。 (一)配合市法制办做好政府规章的废止、修订工作。(一)配合市法制办做好政府规章的废止、修订工作。 因国家、省新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按照立法法的规定,由 市法制办牵头清理废止了市政府 68 号令宁波市企业职工 工伤保险暂行办法 。同时,根据国家社会保险法、税务机 构改革、删除生育保险待遇等待期及便民服务的需要,由市 法制办组织我局、卫计委、税务机构等部门进行了多

17、次研究 讨论,并广泛征求意见,现已形成修订稿报市政府常务会议 决策。 (二)贯彻实施地方性法规,制定宁波市职业技能培训 条例的配套文件。 (二)贯彻实施地方性法规,制定宁波市职业技能培训 条例的配套文件。经省市两级人大审议,由我局牵头拟写 的宁波市职业技能培训条例已于 2016 年 7 月 1 日施行。 这是国内第一部地方性职业技能培训立法,提出了建立职业 培训考培分离制度、降低职业培训市场准入门槛、发展职业 培训市场等新举措。为进一步贯彻实施好条例,我局已制定 出台了 5 个规范性文件 6 个具体制度,即:加强职业技能竞 赛管理,规范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宁波市职业技能竞赛管 理办法及其技术规程

18、;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提高 培训补贴资金使用规范性和安全性的宁波市职业技能培训 补贴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 (三)按照“八统一”标准,做好局发规范性文件管理 工作。 (三)按照“八统一”标准,做好局发规范性文件管理 工作。一是统一编号。改变过去所有文件混编的情况,对局 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实行一个文种、统一编号、统一管理,大 大提高了规范性文件的检索、查询和归档效率。同时强化计 划预测工作,在征求各职能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年度行 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明确内容,落实职责、任务和时间。 切实做到:事先筹划、临时不乱,急用先立、张驰有度。二 是统一程序。局发规范性文件制定必须经过 7 个流程,

19、即调 研起草、研究讨论、征求意见(其中局网站公开征求意见不 少于七天) 、法核文核、集体审议、报备编号、签发公布。 重大政策性文件还要由局党委研究确定课题开展调查研究, 并形成调研报告。涉及群体性敏感利益问题的,还要组织开 展听证和评估工作,深入基层,全面了解和掌握情况,对潜 在性矛盾和问题进行针对性地研究和预测,提出预防性的意 见和建议。三是统一法核。政策法规处要依法对局发行政规 范性文件进行法核,重点审核必要性论证、依据、征求意见、 异议协调、 增设义务、 违规设定等六项内容。 20XX 年共对 关 于转发的通知 等 32 个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法核, 提出法核意见 41 条,重点修改完善了发

20、文主体、实施时间、与上级规定不一 致等问题。四是统一决策。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行政规 范性文件应由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重要政策性文件提交 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前,分管局领导应召集局内相关处室、单 位负责人,进行讨论、修改,力求取得共识、形成明确意见。 若意见不尽一致的,应如实向局长办公会议汇报说明。五是 统一报备。各主办处(室) 、单位在规范性文件印发前将文 件正式文本连同起草说明、规范性文件电子文本、报备说明 送政策法规处,由政策法规处通过专网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 统一编号后印发。对市政府法制办退回本局不予备案的规范 性文件,及时进行研究处理。六是统一公开。除涉密文件外, 局发行政规范性文件一

21、般遵循三公开的原则,做好信息公开 工作:局网站公开发布,同步制作政策解读一并公布,宁波 市法制信息网上报备通过并公开发布,供全市人民随时查 阅。 七是统一清理。 20XX 年, 我局根据市法制办的统一安排, 对关于调整和完善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 法若干规定的通知等 13 件市政府及其办公厅的涉税行政 规范性文件提出了清理建议。配合市纪委清理废止了宁波 市构建反腐倡廉教育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 及关 于印发宁波市机关工作人员作风交通问责暂行办法的通知 。 八是统一汇编。为了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宣传和贯彻 实施工作,我们对 20XX 年局发规范性文件进行了统一汇编, 免费分发

22、到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普法办、市总工会 及各县(市) 、区人社部门。同时按照市法制办的要求,对 历年来的规范性文件和当年规范性文件都统一输入行政执 法责任制信息库,进行统一管理和查阅。 (四)依法办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异议审查案件。一是依 法受理。 (四)依法办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异议审查案件。一是依 法受理。丁咏梅对我局制定的工伤康复试行办法的提出异议 申请,但是其第一次提交的材料没有明确的审查主体和诉 求,经商申请人同意后进行了补正。二是依法审查并作出书 面审查意见回复申请人。在重点回复申请人异议的 4 个问题 的基础上,也将有关工作程序作了说明。三是尊重申请人并 相互理解。在书面迅速回复(

23、从受理到办复只用了 9 日)的 同时,进行了电话沟通,对申请人的行为表示理解和感谢, 同时对试行中本身的缺陷也进行了客观分析,得到了申请人 的理解和谅解,审查结束后申请人也没有再向法制办提出异 议申请。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行政决策对法治人社建设起着重大影响,我们努力健全 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 伍,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家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 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 (一)组织系统内重大行政决策情况。(一)组织系统内重大行政决策情况。按照宁波市人民 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在做好本局重大决策依法作出 的同时,要

24、求各区县(市)对年度内确定的重大行政决策, 必须经过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风险评估、集体审议、 公开发布的程序。为进一步落实这项工作,我局于 10 月 17 日至 23 日组织了专项督查活动。督查活动从提高重大决策 认识入手,让各地人社局认真学习了市政府的重大行政决策 程序规定,并且从今年开始规范这项工作,明年从头到尾依 次全面推行完整的决策程序。由于督查力度大,各地领导高 度重视,整体工作进展顺利,全部完成了重大行政决策法审 意见书的依法作出和提交,但也出现了一些消极抵制的情 况,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跟进。 (二)购买服务,积极推进法律顾问制度。(二)购买服务,积极推进法律顾问制度。我

25、局积极落 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的意见 (中发 201630 号) ,与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重新签订了 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律师事务所叶明主任指派吴专生律 师,担任我局的常年法律顾问,按时完成聘用信息、履职信 息录入。法律顾问为我局人社重大改革项目等重要决策提供 了法律论证,参与了我局重大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疑 难信访案件的研究讨论,并在我局重大项目的谈判、合同和 协议的签订等顾问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公职律师建设 工作中,我局积极与省人社厅及市司法局取得联系,明确了 公职律师申报及办理程序,并积极指导及帮助各区县(市) 做好本单位公职律师的申报及聘任工作,局机关也已选送

26、 2 名有律师资格的公务员聘任公职律师。 (三) 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工作深入推进。(三) 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工作深入推进。 一是出台办法。 根据 宁波市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办法 (甬政办发 2013 168 号) ,研究制定了局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办法,对局行政机关 合同范围、制定、法审等要求作出了明确规范。二是集中培 训。为提高各处室单位对行政机关合同的理解把握,特别邀 请法律顾问叶明主任律师在局务会议上给局领导及全体处 室单位负责人作了讲解。三是统一规范。在具体进行法审工 作时,针对合同文本不规范、事前审查不及时、制定说明重 点不明确等问题,专门起草了行政机关合同制定说明 , 明确要求:合同的拟定要求

27、在调研参考相应已有的规范化合 同文本并在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对合同金额在 2 万元以下的须事先报经分管局领导同意,2 万元以上的须 事先经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合同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 书面委托人来代表单位签订,要遵循先法审、后签订、再履 行的基本程序。一年来,与法律顾问一道共完成了 68 件行 政机关合同法审任务,提出各类意见建议 80 余条,为规范 提高行政机关的依法管理水平作出了极大努力。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行政执法是政府履行法定职责的主要方式,透过行为看 法治,是人民群众评价法治人社建设最直接最客观的标准。 我们自觉贯彻国务院推出的行政

28、执法三项制度和浙江省行 政程序办法,不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试点推广,重大执法法制审核。(一)试点推广,重大执法法制审核。一是先行先试, 有所收获。2000 年以来,针对劳动保障监察较大数额罚款案 件在听证过程中暴露出的许多问题,我们决定由政策法规处 先行审核,开创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先河。在工伤认 定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中,也同样存在许多疑难问题,需要 政策法规处邀请法律顾问、人社系统专家、法制办行政复议 人员、中级法院行政庭法官进行联合会诊。通过这种事先审 核提出了许多补充调查取证、 纠正事实认定、 完善法律文书、 更换适用依据等方面的审核意见,对各承办处室、单位严格 规范

29、公正文明执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有效防范和避免行 政争议中的败诉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这种法制审核, 此前从未以法律文件的形式加以固定化、程式化,在实际执 行中,经常发生因人因事而异的情况,导致法制审核与会诊 制度时而畅通,时而中断。二是制度规范,逐步推广。根据 国务院及省政府的有关规定,我们及时研究出台了局重大行 政执法法制审核办法,进一步细化了有关重大行政执法决定 的规定:明确重大影响的情形为造成死亡一人以上, 或者重伤 三人以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或标的五十万元以上情形之一 的案件;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人数较多,以十人以上为妥。 同时,明确了法制审核的工作流程:报告(作出重大行政执法 决定

30、前,由承办处室、单位将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的情况说 明、证据清单、主要事实、适用依据等一并送交)、会审(根 据实际情况,拓展法治机构的专业范围,委托法律顾问、相 关专家进行审核) 、法审(法制机构从六个方面进行审核, 并根据审核情况出具不同的审核意见) 、时限(从受理到作 出审核意见一般为 3 个工作日,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但最 多不超过 5 个工作日) 。三是列出清单,逐一规范。根据市 政府法制办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提出的 “制度+ 清单”的工作要求,我们列出了本次试点范围的重大行政执 法决定,共计较大数额罚款、吊销许可证照、50 万元以上行 政处理、工伤认定四类 27 项,集中在劳

31、动保障监察支队、 工伤处执行。法制审核按照规范提高为主的思路,要求办案 人员做好事先的标准、证据清单、认证、断案的自我评判工 作,将审判标准提前引入办案过程,切实做到:事实清楚、 证据确凿、定性定量适当、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20XX 年共法审重大骗保案件 9 件。 (二)制度规范,全过程记录积极推进。(二)制度规范,全过程记录积极推进。目前,国家所 要建立的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点规范记录的是行政 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收 费、行政给付、行政检查等具体执法行为,包含了我市人社 部门对行政管理相对人作出的 10 项行政许可、65 项劳动保 障监察行政处罚、2

32、项行政强制、五大社会保险费待遇及就 业创业补贴行政给付、17 项行政确认、1 项行政奖励、32 项 其他权力、 141项公共服务等合计275项具体行政行为。 为此, 我局及时制定出台了宁波市人社系统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 实施办法 ,积极推进相关工作。特别是劳动保障监察执法 的全过程记录,自 2013 年 5 月 22 日起就已在全省浙江省 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系统上施行。我们在执行中,以规范化 标准化为重点、程序设计、执法文书、制度建设、网上监察 平台、持证上岗定期培训为保障,按照国务院劳动保障监 察条例和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来规范劳动保 障监察执法行为:形成了 22 份过程法律文书样本、

33、6 个部门 职责、9 项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制度、10 项内部管理制度。从 根本上保证了全过程记录的质量,全过程记录资料形成的案 卷,历年来都被评为省、市行政处罚优秀案卷。 六、强化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六、强化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自我评查、司法监督共同推进,不断保障人民群众的知 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一)开展行政执法案卷查评,提高办案水平。(一)开展行政执法案卷查评,提高办案水平。20XX 年 8 月以来,根据宁波市法制办会的年度工作要求,我局对 市本级及各区、县(市)人社局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全面自 查,市法制办抽查 4 卷,会同各区县(市)人社局法律专家、 业务骨干,分别由行政审批

34、处、监察支队按照行政许可、行 政处罚案卷进行互查互评,形成了“十佳行政处罚案卷”和 “十佳行政许可案卷” 。总体上看案件违法事实清楚、证据 确凿、程序正确、裁量适当、决定合理,采用了说理式文书。 但也有部分案卷存在一些问题,为此,我们总结了去年全省 人社系统案卷评查和今年评查中的情况,进行了全面归纳整 理,集中到象山进行了实务培训,进一步明确了评查标准、 法律依据、操作规范,在分析问题的基础上,统一了复印件 取证、两人经办、表式完整、程序合法、文书规范等方面的 要求。 (二)积极应诉,自觉接受司法监督。(二)积极应诉,自觉接受司法监督。20XX 年办理行 政诉讼案件 20 件,其中一审 13

35、件(工伤确认 11 件、劳动 监察 1 件、其他 1 件) ,二审 4 件(工伤确认 2 件、劳动监 察 1 件,其他 1 件) ,再审 2 件(劳动能力鉴定 1 件,其他 1 件) , 检察院抗诉 1 件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 。 目前, 已结案 18 件,其余 2 件尚在审理中。20XX 年我局未出现行政争议败 诉案件,我局积极做好行政争议案件的出庭应诉工作,我局 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一直保持在 100%。 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我们还组织工伤处等相关处室及 市社保局、 区县 (市) 人社局政策法规及经办机构共 40 多人, 参加了鄞州区人民法院典型案件的庭审观摩活动。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

36、盾纠纷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行政机关在预防、解决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中的作用充 分发挥, 通过法定渠道解决矛盾纠纷的比率大幅提升。 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公正、高效、便 捷、成本低廉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逐步形成。 (一)依法做好行政复议工作。(一)依法做好行政复议工作。20XX 年到目前为止, 我局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 12 件(其中工伤确认 5 件、劳动 监察 3 件、工龄确认 3 件、其他 1 件) 。目前,已对 10 件行 政复议案件做出复议决定(其中维持 4 件、不予受理 3 件、 驳回 2 件、其他 1 件) ;办理我局被行政复议案件 4 件(其 中工

37、伤确认 2 件、视同缴费年限认定 1 件、信息公开 1 件) , 目前,市政府法制办已对其中 3 件作出维持决定(其中工伤 确认 2 件、信息公开 1 件) ;除按时完成省、市半年度、全 年度统计任务外,今年 10 月按照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上报行政复议应诉数据统计的函 (甬府法信函20XX 33 号) 要求, 及时向市法制办报送了相关统计数据, 因 20XX 年到目前为止,我局无败诉案件,因此未报送相关败诉案件 分析材料。对于办结的案件,我局及时按要求将办理的行政 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录入省、市法制网,将我局作出的行政 复议决定录入局外网。 (二)积极做好行政争议调解工作。(二)积极做好

38、行政争议调解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部门产生的行政争议案件,80%以上为工伤确认。针对此 种情况,我局犹为重视对于工伤确认案件的调解工作。一是 在工伤认定阶段即提前介入,对于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 件, 积极促成劳动者与用单位通过调解途径予以解决。 20XX 年我局共受理工伤确认 800 件左右,有 10%通过调解得到了 有效解决。二是对于进入行政诉讼阶段的案件,积极配合复 议机关与人民法院做好当事人的调解工作;三是在结案后, 如劳动者或用人单位有调解意愿的,我局也积极做好政策解 答和当事人的情绪疏导,以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同时, 我局在行政复议案件处理过程中,亦将行政调解作为首要工 作,

39、一是深入被申请单位做好案件的事实调查,积极探讨案 件调解的可能性;二是对申请人做好政策解释。力求通过行 政调解,做到行政复议案件的案结事了。 (三)做好劳动人事仲裁工作。(三)做好劳动人事仲裁工作。根据20XX 年法治人 社建设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要求,仲裁院以进一步加强劳 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为主线,以“公平正义、高效便捷、 维护权益、促进和谐”为目标,不断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 处理机制,加大仲裁办案力度,提升依法办案水平,切实维 护我市劳动人事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20XX 年度,仲裁院 积极推进乡镇(街道)劳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妥善处 置劳动人事争议尤其是各类重大及群体性争议案件,全面

40、推 行要素式办案模式,继续开展案件庭审质量评议,召开全市 疑难案件研讨会,建立健全全市各项规章制度,建设亲民和 谐的仲裁文化,提升仲裁服务社会水平。20XX 年前三季度, 全市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总量为 22290 件,涉及劳动者 28527 人,案件总量同比增长 8.6%,涉案劳动者人数与去年大致持 平。其中仲裁机构立案受理案件 8821 件,涉及劳动者 13230 人(涉及农民工 11337 人,占 85.7%) ,同比分别增加 16.4% 和 8%,案件结案 8602 件,其中调撤 6618 件,调解率为 76.9%。各基层调解组织和仲裁机构案外调解案件 13441 件, 同比增长 4.1%

41、;涉及劳动者 15319 人,同比减少 4.3%。仲 裁考核年度内, 全市两级仲裁机构共立案受理案件 11560 件, 案件结案 11539 件,结案率为 93.0%; 调撤案件 8816 件,调 解率为 76.4%。已圆满完成了仲裁考核年度内结案率和调解 率分别达到 92%和 70%以上的考核目标任务。同时,仲裁院 还试点使用在线矛盾纠纷化解平台,落实了专职的平台调解 员,加强与综治、法院等平台运营方的衔接,积极引导当事 人使用平台处理劳动人事争议。目前,市仲裁院已使用该平 台成功处理了一起案件。 (四)劳动关系“双爱”活动持续推进。(四)劳动关系“双爱”活动持续推进。今年以来,我 局对照2

42、0XX 年法治人社建设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任务 ,结 合处室职能,紧紧围绕提升区域劳动关系和谐程度,促进经 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总要求,坚持部门协同、 上下联动,合力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我市劳动关系 和谐指数首次位居全省第一,较好完成了工作计划。截止 11 月底,全市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 98%,已建工会企业集 体协商建制率达到 95%。宁波国家高新区被推荐为全国模范 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宁波如意股份有限公司、天港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和国网余姚供电有限公司被推荐为全国模范 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全市有 22 家企业、2 个园区被推荐为省 级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暨双爱活动先进企业、先进园区

43、。 综上所述,20XX 年的法治人社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与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法治中国”的新思想新战略新 要求,与“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 “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文明执法”等法治原则相比,尚 有很大的距离,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20XX 年我们将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历次全会和十 九大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围绕我市“名城名都”建设大局和早日跻身全国大城市第一 方队的总要求,结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实际,坚持问 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以年度法治 人社行动计划及重点任务为工作重心,全面推进人力资源社 会保障法治建设。

44、 (一)健全政策法规体系。(一)健全政策法规体系。研究制定宁波市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立法工作规定 ,健全立法草案立项、起草、 论证、协调、审议机制,提高立法公众参与度,规范立法行 为,提高立法质量。同时,做好适应改革和形势需要的修改 和废止工作。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和监督。(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和监督。贯彻落实行政规范 性文件“三统一”制度,按照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指引要求,进一步完善规范性 文件制定前的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 审查等工作机制,从源头上预防行政争议发生。研究制定出 台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办 法 ,

45、每年至少确定 1 件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评 估,并明确评估的范围、程序、时限和内容。坚持做好对局 发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结合“最多跑一次”改革总 体要求,对历年制定的,异议较集中、争议较大的行政规范 性文件进行重点检查,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 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或 者废止。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程 序规则和行政执法监督程序规则,使每一个执法办案环节都 符合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要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 准,实行行政处罚基准控制、程序控制和监督控制,减小自 由裁量权的弹性空间。严格执行行

46、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和资格管理制度,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和培训率保 持在 100%。深入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重点对行政 许可、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组织各市开展交叉互评,总结推 广典型经验, 带动和促进依法行政。 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 积极推行公职律师制度。要大力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 接。加强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协调配合,推动案情通报、 案件移送制度建设,在工作中准确把握“欠薪入刑” 、 “骗保 入刑”案件的移送标准,提高移送案件的办理能力。 (四)推进行政争议预防化解工作。(四)推进行政争议预防化解工作。严格执行宁波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办法 ,进

47、 一步健全人社系统内设法制机构牵头协调、 涉诉业务处 (科) 室、单位具体承办、法律顾问配合参与、局领导亲自出庭的 行政争议出庭应诉机制。进一步做好行政争议案件的统计分 析,加强对案件类型、特点及存在问题的研究,梳理分析人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主要行政法律风险,查找人社在立 法、执法和监督方面存在的问题,探索改进行政行为的方式 方法,为政策制定提供参考。进一步加强行政争议案件的调 解力度,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行政复议案件,探索建立 简易程序解决行政争议,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 强化行政争议处理业务学习培训,不定期举办行政争议案例 研讨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交流各地先进工作经验与做法。

48、 (五)加强调查研究工作。(五)加强调查研究工作。要加强人力社保发展的前瞻 性调查研究,加大当前民生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调查研 究,把调查研究与全面推进改革结合起来,把调查研究与制 定政策结合起来,与推动各项业务工作结合起来,推动人力 社保事业全面持续发展。按照市委确定的时间进度和目标要 求,加强调查研究,加强与部、省的工作联系与衔接,及时 研究操作性意见和具体实施方案,重点突破、先行先试、及 时总结经验。要大力加强对宁波人社通讯员的培训与建 设工作,努力打造一支政治敏感性强,业务能力突出的通讯 员队伍。 (六)大力推进信用人社建设。(六)大力推进信用人社建设。不断完善我市人力社保 系统信用

49、人社建设工作机制,研究制定我市人力社保领域黑 名单管理、信用奖惩等相关配套制度,探索与有关部门开展 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根据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系统“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细则 ,强化“双随机+ 信用”监管机制,进一步推进劳动保障诚信体系建设,依法 查处和严厉震慑严重拖欠工资违法行为。进一步健全劳动保 障监察诚信评份报告制度和人事考试信用体系,强化信用信 息的应用和公布力度。 (七)扎实开展普法宣传。(七)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按照宁波市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XX 年) 的部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围绕国家宪法日、 五一劳动节等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法治氛 围。探索建立人社普法微信平台,发挥新型媒体平台的互动 作用,实现普法宣传的高效化、便捷化。创新普法形式,针 对不同对象开展个性化、菜单式的法治宣传教育。推进法治 文化建设,通过法律知识竞赛、普法宣传品开发等方式,带 动广大群众参与普法活动,增强学法用法自觉性。积极开展 法治人社示范创建活动,大力培育法治人社建设的先进典 型,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经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 带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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