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点二十五:权利和义务 1.【 宪 法 规 定 公 民 的 基 本 权 利 有 哪 些 】 :( 1) 政 治 权 利 和 自 由 , 包 括 选 举 权 和 被 选 举 权 、 政 治 自 由 和 监 督 权 ; ( 2) 人 身 自由 方 面 , 包 括 人 身 自 由 不 受 侵 犯 、 人 格 尊 严 不 受 侵 犯 、 住 宅 不 受 侵 犯 、 通 信 自 由和 通 信 秘 密 受 法 律 保 护 ; ( 3) 社 会 经 济 与 文 化 教 育 权 利 , 包 括 财 产 权 、 劳 动 权 、 物质 帮 助 权 等 社 会 经 济 权 利 , 受 教 育 权 等 教 育 权 利
2、 , 文 化 权 利 。 (4) 还 享 有 平 等 权 、宗 教 信 仰 自 由 权 利 、 妇 女 儿 童 与 残 疾 人 等 特 定 人 群 的 权 利。2.【 公 民 基 本 义 务 有 哪 些 】 :( 1) 遵 守 宪 法 法 律 。 保 守 国 家 秘 密 , 爱 护 公 共 财 产 , 遵 守 劳 动 纪 律 , 遵 守 公 共 秩序 , 尊 重 社 会 公 德 , 保 护 野 生 动 物 , 遵 守 交 通 规 则 这 些 都 是 遵 守 宪 法 法 律 的 具体 表 现 , 属 于 法 定 义 务 , 一 旦 违 反 , 就 要 承 担 法 律 责 任 。( 2) 维 护
3、国 家 利 益 。 维 护 国 家 统 一 ; 维 护 全 国 各 民 族 团 结 ; 维 护 国 家 安 全 ; 维 护 国 家 荣 誉 ; 维 护 国 家 利 益 。 ( 3) 依 法 服 兵 役 。 ( 4) 依 法 纳 税 。( 5) 其 他 义 务 : 劳 动 ; 受 教 育 ; 父 母 抚 养 教 育 未 成 年 子 女 的 义 务 ; 成 年 子 女 赡 养扶 助 父 母 的 义 务 。3.【 青 少 年 怎 样 正 确 行 使 权 利 , 忠 实 履 行 义 务 】 :( 1) 法 律 要 求 做 的 , 必 须 去 做 ; ( 2) 法 律 禁 止 做 的 , 坚 决 不 做
4、 ; ( 3) 法 律 鼓 励做 的 , 积 极 去 做 ; ( 4) 认 真 学 习 , 履 行 受 教 育 的 义 务 ; ( 5) 做 力 所 能 及 的 家 务 ,履 行 孝 敬 父 母 的 义 务 ; ( 6) 在 公 共 场 所 , 履 行 遵 守 公 共 秩 序 的 义 务 。4.【 怎 样 正 确 行 使 权 利 ( 注 意 问 题 ) ( 界 限 ) 】 :(1)要 在 法 律 允 许 的 范 围 内 行 使 权 利 ; (2)不 得 损 害 国 家 的 、 社 会 的 、 集 体 的 利 益 ;(3)要 尊 重 他 人 的 自 由 和 权 利 ; (4)要 依 照 法 定 程 序 , 以 合 法 的 方 式 行 使 权 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