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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创建省级卫生乡镇、卫生村工作实施方案(附件1江苏省卫生镇(乡)标准 附件2江苏省卫生村标准)

1、XX县创建省级卫生乡镇、卫生村工作实施方案卫生乡镇、卫生村既是乡镇经济发展程度的重要体现,也是集聚乡镇发展要素的重要载体。为进一步提升发展环境,提高乡镇居民生活质量,促进乡镇环境改善与经济发展良性互动,根据县委、县政府决定,依据省级卫生乡镇、卫生村建设标准,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十二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开放、协调、创新、绿色、共享”的发展观念,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健康乡村建设,深入开展乡村爱国卫生运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深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坚持“以人为本,普惠群众”的创建方针,构建

2、“政府主导、全民参与,乡镇村联动、分工协作,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创建机制,深入推进乡镇、村基础设施和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高农村生态服务能力,推进乡村绿色发展,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展新格局,全面提高乡镇村综合管理水平和人民群众文明卫生意识,促进乡镇经济健康协调发展。二、 总体目标1、 省级卫生镇(乡)11个:2、 省级卫生村:XX镇、XX街道分别50%以上的行政村建成省级卫生村,本年度其他各乡镇创建不少于5个省级卫生村。三、组织机构及职责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由各乡镇政府负责组织领导本乡镇开展创建工作。成立省级卫生乡镇、村创建办公室,下设“一办六

3、组”,即创建省级卫生乡镇村办公室、健康教育组、市容整治组、环境保护组、行业卫生组、乡镇辖村卫生组、督查推进组。四、重点任务(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1、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本级政府的议事日程,列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乡镇主要领导负责,率先垂范、真抓实干,各单位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和创建省级卫生乡镇、卫生村活动。(牵头单位:乡镇爱卫办)2、健全爱国卫生组织机构,在爱国卫生工作和创建卫生乡镇、村活动中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分工明确,各司其职,责任落实。(牵头单位:乡镇爱卫办)3、爱国卫生工作每年有计划、有部署、有总结,并纳入政府目标管理

4、。组织开展多种形式、内容丰富的爱国卫生活动。(牵头单位:乡镇爱卫办)4、积级组织开展“六清六建”(清理垃圾,建立垃圾管理制度;清理粪便,建立人畜粪便管理制度;清理秸秆,建立秸秆综合利用制度;清理河道,建立水面管护制度;清理工业污染源,建立稳定达标制度;清理乱搭乱建,建立村庄容貌管理制度。)等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牵头单位:乡镇爱卫办)5、有爱国卫生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设立群众卫生问题投诉平台,畅通群众投诉渠道,认真办理群众投诉,群众反映问题解决或答复率90%,群众对全乡镇卫生状况满意率90%。(牵头单位:乡镇爱卫办)(二)健康宣传教育 1、乡镇各级健康教育机构网络健全,人员、经费落实,机构能够承担

5、起业务技术指导中心的职责,村委会、卫生院、学校等健康教育网络能够发挥作用。(牵头单位:乡镇爱卫办。协助单位:乡镇卫生院、学校、村委会)2、中、小学校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要求开设健康教育课,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健康教育课率100%,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80%,健康行为形成率 70%。(牵头单位:乡镇中小学校。协助单位:乡镇卫生院)3、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向病人及其亲属开展健康教育,住院病人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牵头单位:乡镇卫生院)4、村委会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为主要内容,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居民健康基本知识知晓率80%、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形成率7

6、0%、基本技能掌握率70%。(牵头单位:各村委会。协助单位:乡镇宣传部门、乡镇卫生院)5、各行业结合各自特点开展有关职业病防治、疾病预防、卫生保健、控制吸烟等方面健康教育活动,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牵头单位:乡镇卫生院。协助单位:相关单位)6、设有健康教育宣传栏,紧密结合卫生防病工作和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卫生热点问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 对创建省级卫生乡镇活动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牵头单位:乡镇创卫办。协助单位:乡镇宣传部门、卫生院)7、车站、广场等大型公共场所设立的电子屏幕和公益广告,有健康教育内容。(牵头单位:乡镇创卫办。协助单位:乡镇城管部门)8、认真履行世界卫生

7、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乡镇建成区无烟草广告。(牵头单位:乡镇爱卫办。协助单位:乡镇城管部门)(三)乡镇环境卫生 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法规,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健全,职责明确,管理规范,经费落实。(牵头单位:乡镇城管部门。协助单位:乡镇规划办)2、把环境卫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根据总体规划,结合当地发展需要,编制环境卫生专业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牵头单位:乡镇城管部门。协助单位:乡镇规划办)3、环境卫生达到城镇环境卫生标准要求,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平整,下水道管网覆盖率80%,无垃圾堵塞现象,主要街道两侧建筑物整洁美观,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摊点

8、现象,广告、牌匾设置规范,居民楼房阳台屋顶无乱堆放和乱挂衣物等现象,沿街单位“门前三包”等责任制度落实,车辆停放整齐,废物箱等垃圾收集容器配置齐全,无乱扔乱吐现象,城区无卫生死角,街巷路面普遍硬化,无残垣断壁、乱搭建、垃圾渣土暴露和违章饲养畜禽现象,乡镇区亮化、美化,照明设施完好,路灯亮化率90%。(牵头单位:乡镇城管部门。协助单位:乡镇规划办)4、有清扫保洁队伍,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定时定点收运;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8小时,镇(乡)区垃圾袋装覆盖率80%,道路机械化清扫(含高压冲水)20%,垃圾、粪便收集运输全面密闭化。(牵头单位:乡镇城管部门)5、生活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场建设、管理和污染

9、防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生活垃圾及粪便无害化处理率80%;(牵头单位:乡镇城管部门。协助单位:乡镇规划办)6、生活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要求,布局合理,数量充足,管理规范。(牵头单位:乡镇城管部门。协助单位:乡镇规划办)7、各类市场科学规划、农副产品市场管理规范,商品划行归市,摊位摆放整齐,无占道经营,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良好;有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环卫设施齐全,给、排水设施完善,公厕、垃圾站建设符合卫生要求,设有专门的卫生管理部门和蔬菜农药现场检测机构,适时开展监管和检测工作;经营食品的摊位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和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

10、亮证经营,严格控制活禽的销售,有活禽销售的市场设立相对独立的区域,污物(水)处置和消毒设施完善,实行隔离屠宰,保持环境清洁卫生。市场无违禁野生动物销售,临时便民市场、疏导点设置有短期计划,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对周边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和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秩序造成影响。达到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服务管理规范要求的农副产品市场70%。(牵头单位:乡镇城管部门。协助单位:乡镇规划办、食安办、农技站)8、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工地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施工场地设置的隔离护栏规范,临街施工工地围墙高度不低于2米,市政设施、道路挖掘施工工地围墙高度不低于1.8米,施工现场清洁,物料堆放整齐;建筑垃圾管理规范

11、,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全面实施密闭运输,无偷倒乱倒现象,职工食堂、宿舍符合卫生要求,厕所、洗浴间保持清洁,待建的工地管理到位,无乱倒垃圾和乱搭乱建现象。(牵头单位:乡镇城管部门。协助单位:乡镇规划办、食安办)9、镇(乡)区绿化符合要求,公共绿地养护良好,绿化覆盖率30%。路灯亮灯率90%。(牵头单位:乡镇城管部门。协助单位:乡镇规划办)10、河道水面清洁,无飘浮垃圾;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牵头单位:乡镇水利站。协助单位:乡镇城管部门、规划办)(四)城乡环境保护 1、近三年乡镇域内未发生重大、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上一年无重大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案件;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全年

12、空气API指数100的天数全年天数的60%。(牵头单位:乡镇爱卫办)2、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处于乡镇范围内,并向域内供水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和地下水质量标准类标准,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95%(牵头单位:乡镇水利站)3、河道水质达到相应水体环境功能的要求,水体无黑臭现象。(牵头单位:乡镇水利站)4、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分贝。(牵头单位:乡镇城管部门。协助单位:乡镇规划办、乡镇派出所)5、镇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60%。(牵头单位:乡镇城管部门。协助单位:乡镇水利站)(五)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 1、卫生监督机构建设达到规定要求,设备、编制、经费满足工作需要,依

13、法开展各项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牵头单位:乡镇创卫办、县卫计委。协助单位:乡镇财政所、乡镇卫生院) 2、认真贯彻执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工作有计划,落实有依据。卫生监督、监测和技术指导规范,资料齐全。(牵头单位:乡镇创卫办。协助单位:乡镇卫生院)3、各类公共场所(旅馆、美容美发厅、歌舞厅、公共浴室、网吧等)卫生许可手续齐全有效,卫生管理制度健全,设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经营场所室内外环境整洁,公共用品的清洗、消毒措施落实,卫生设施(清洗、消毒、保洁、通风、照明和排水等)和各项卫生指标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牵头单位:乡镇创卫办。协助单位:乡镇

14、卫生院、文化站)4、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单位管理规范,自身检测和卫生监督、监测资料齐全,有水污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市政及自备供水出厂水、管网末梢水的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牵头单位:乡镇爱卫办。协助单位:乡镇水利站、乡镇卫生院)5、二次供水单位的水质管理有专(兼)职管理人员和管理制度,定期清洗、消毒(不得少于2次/年),每次有常规检测指标的卫生监测报告,监测资料齐全。出厂水、末梢水、二次供水水质指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二次供水设施符合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的要求,资料齐全规范。(牵头单位:乡镇爱卫办。协助单位:乡镇水利站、乡镇卫生院)(六)食品安全管理 1、建立健全食品安

15、全全程监管工作机制和部门协调配合机制,提供相应保障,将其列入政府重点工作内容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牵头单位:乡镇食安办)2、认真贯彻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有工作计划和总结,各项监督、监测工作落实;制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工作规范,食品安全事故及时报告处置,连续三年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有关资料齐全。(牵头单位:乡镇食安办)3、食品生产经营者(包括小作坊、小摊点等)均纳入监管范围,取得有效证照。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有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生产经营场所布局和工艺流程合理,各种卫生设施齐全;内外环境卫生整洁,无交叉污染;食品采购、储存、销售符

16、合要求。(牵头单位:乡镇食安办。协助单位:乡镇城管部门)4、食品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和培训,能够掌握相关岗位卫生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牵头单位:乡镇食安办。协助单位:乡镇卫生院)5、各类饮食店、食堂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防尘防蝇防鼠及上下水等设施齐全,有餐饮具消毒、保洁设施并运转良好,操作规范,凉菜制作和蛋糕裱花场所,设置专间和二次更衣间等。(牵头单位:乡镇食安办)6、食品生产者按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无违法添加现象;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符合要求。食品经营者贮存、销售散装食品符合要求。(牵头单位:乡镇食安办)7、对流动食品摊贩实行统一管理,规定区域、限定品种,并有相关文件。(牵头单

17、位:乡镇城管部门。协助单位:乡镇食安办)8、实现生猪、牛、羊、禽类定点屠宰,无注水肉和病畜肉上市,定点屠宰点(厂)符合卫生及动物防疫要求,有严格的检疫程序,工作规范,档案资料齐全。(牵头单位:乡镇食安办。协助单位:乡镇农技站)(七)疾病预防与控制 1、乡镇卫生院设有负责传染病管理的专门部门和人员,有健全的控制院内感染制度、疫情登记和报告制度,门诊日志齐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感染性疾病科,其他医院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牵头单位:乡镇卫生院)2、高度重视传染病防控工作,各项防控措施得到有效落实,近两年没有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甲、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重大疾病控制按期完成国家规划要求。(牵头单位:乡

18、镇卫生院)3、乡镇卫生院实行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疫情报告及时,处理规范。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漏报率2%。(牵头单位:乡镇卫生院)4、落实免疫规划工作;接种单位条件符合国家规定要求;预防接种规范,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达到95%。安全注射率100%;有流动人口免疫规划管理办法,居住期限3个月以上流动人口儿童建卡、建证率达到95%。(牵头单位:乡镇卫生院)5、托幼机构、学校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开展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按照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的要求报告疫情,无瞒报、漏报现象,有专人或兼职人员负责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牵头单

19、位:乡镇学校 协助单位:乡镇卫生院)6、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其中自愿无偿献血90%。无有偿献血。(牵头单位:县红十字会、县卫计委。协调单位:县文明办)7、乡镇卫生院产生的医疗废物按规范收集、运输贮存统一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医源性污水的处理排放符合国家有关要求。(牵头单位:乡镇卫生院。协助单位:乡镇规划办)9、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和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考核目标。辖区内医疗机构审批和日常监管资料齐全。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和非法医疗广告得到有效治理,医疗服务市场秩序良好。(牵头单位:县卫生执法机构。协助单位:乡镇派出所、市场监管部门)(八)病媒生物防控 坚持以环

20、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制方针。加大对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的工作力度,协调各成员单位、社会各界、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并发动群众,按照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的要求,切实做好病媒生物的预防控制工作。通过综合防制, 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牵头单位:乡镇爱卫办)(九)社区和单位卫生 1、居委会和单位有卫生管理组织和卫生管理制度, 积极组织广大居民和职工搞好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定期开展健康教育和卫生评比竞赛活动,积级开展创建卫生社区,卫生楼(院)活动 。(牵头单位:乡镇爱卫办。协助单位:各居委会、相关单位)2、居委会和单位卫生状况良好,道路平坦,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日产日清,公共厕所符合卫生

21、要求,无违章建筑。饲养宠物和鸟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进行免疫接种,粪便不污染环境。各种车辆停放整齐。社区的环境得到有效整治。(牵头单位:乡镇创卫办。协助单位:各居委会)3、市场、饮食摊点等商业服务设施设置合理,管理规范,无占道经营现象。(牵头单位:各乡镇城管部门。协助单位:乡镇规化办、乡镇食安办)4、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单位卫生工作纳入属地统一管理。(牵头单位:乡镇创卫办)5、居委会卫生服务机构健全,房屋设置、人员资质符合规范要求,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经济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牵头单位:乡镇卫生院。协助单位:各居委会)(十)镇(乡)辖村及接合部卫生整治 1、有卫生保洁人员和制度。环卫

22、设施齐全、布局合理,垃圾密闭收集运输,日产日清,清运率100%。有污水排放设施。公厕数量达标,符合卫生要求,镇区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95%。无露天粪缸。(牵头单位:乡村保洁部门)2、合理设置健康教育设施,卫生与健康知识宣传材料进村入户,村民卫生知识知晓率70%。(牵头单位:乡镇爱卫办,协助单位:乡镇卫生院)3、村容整洁,路面硬化平整,村内无非法小广告,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现象。(牵头单位:乡镇城管部门。协助单位:各村委会)4、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防制措施落实,无违规饲养畜禽。(牵头单位:乡镇创卫办)5、农副产品市场、环境保护和“六小”行业管理符合有关规定。(

23、牵头单位: 乡镇创卫办,协助单位:乡镇食安办、乡镇卫生院、农技站)6、镇(乡)村结合部整洁有序,无乱排污水、乱倒垃圾、乱堆物料、乱搭乱建等现象。(牵头单位:乡镇创卫办。协助单位:乡镇城管部门、规划办)十一、镇(乡)辖村卫生管理1、村民积级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参合率达100%。(牵头单位:各村委会)2、村卫生室(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符合江苏省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标准,配有医疗用房、设备,村卫生室人员必须取得相关执业资格方可上岗。做好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牵头单位:乡镇卫生院)3、生活饮用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水厂卫生管理制度健全,有卫生许可证,有水质检验室

24、。开展余氯、浊度、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等项目检测,卫生部门水质监测每年不少于两次。(牵头单位:乡镇水利站。协助单位:乡镇卫生院)5、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85%,无露天粪缸。(牵头单位:乡镇爱卫办。)6、村庄主干道硬化,支路平整。村容整洁,村内垃圾密闭存放,定期清理,柴草、杂物堆放整齐。村内家禽牲畜实行圈养。(牵头单位:各村委会。协助单位:乡镇城管部门)五、实施步骤创建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一)宣传发动阶段(2018年2月-3月)。1成立各乡镇创卫工作机构,落实创卫目标任务,召开乡镇创建省级卫生乡镇、卫生村启动大会,部署创建省级卫生乡镇、卫生村工作,各乡镇创卫办制定创卫任务分解表,详细分解工

25、作任务。2通过各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形成社会动员,人人参与的良好创建氛围。3全面排查省级卫生乡镇、卫生村创建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有效的保障措施,形成块块领导、部门负责、全民参与、上下联动、攻坚克难、整体推进的创卫格局。4各乡镇邀请市县专家组对省级卫生乡镇、卫生村创建标准进行培训,开展创卫申报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向县爱卫办提交申请报告。(二)推进实施阶段(2018年4月-8月)。1围绕创卫标准要求,各乡镇根据各自的任务、职责,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加大治理力度,全面开展创建活动。2各乡镇邀请市县创卫专家进行技术指导。3通过市级暗访、调研、技术评估、现场考核

26、等各项工作,市爱卫会同意向省爱卫会进行申报。4收集整理并完成创卫申报资料。(三)检查考核阶段(2018年9月-2018年10月)。1不断巩固发展创建成果,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建立创建省级卫生乡镇、卫生村长效管理机制。做好暗访、调研和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2不定期邀请创卫专家进行暗访指导,针对反馈意见查漏补缺,全面提升乡镇、村卫生长效管理水平。3. 组织创卫模拟检查,针对薄弱环节整改到位,通过省级暗访,接受省爱卫办技术评估。4建立健全乡镇管理长效机制,做好省综合评审准备工作,通过考核评审,获得省级卫生乡镇命名。(四)总结验收阶段(2018年11月-2018年12月)。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基础上,对照

27、创卫标准,针对发现的问题,开展集中攻坚、专项整治,巩固工作成果,迎接省检查验收。总结创建工作,汇总整理档案材料,表彰奖励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六、保障措施(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创建省级卫生乡镇、卫生村是巩固卫生县城创建成果,提高我县乡镇环境卫生质量、保障乡镇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要举措,是建设“强富美高”幸福新XX的迫切需要,是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民心工程。各乡镇要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把创建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县级各部门、有关单位要履行职责,加强条线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工作,并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从人力、财力、物力和行政措施上给予保证。上下联动,各司其职,建立定期

28、会办制度,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推进创建工作有序开展。(二)制定方案,分解任务。各乡镇要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把各项任务细化量化,落实具体责任人,抓好工作落实。成立创卫工作机构,配备人员,全面推进创卫工作。(三)广泛宣传,发动群众。各乡镇要把宣传教育贯穿创卫工作的全过程,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创卫工作的目的、意义、措施以及工作进展情况,形成社会动员,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有效推进工作进程。(四)加大投入,保证运行。各乡镇根据创卫工作需要,要把环保、市政、环卫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除“四害”及创卫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经费到位。 (五)加强督查,严格奖惩

29、。各乡镇要加强对各责任单位创卫工作督导检查,建立检查、通报、评比、考评等考核评价机制,发现问题,督办整改,探索建立依法管理的长效机制,形成强力推进的工作态势。严格按照“硬约束、重激励”的导向,加强创建目标考核管理,对创建先进集体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任务落实不到位的将严肃问责。附件1:江苏省卫生镇(乡)标准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1、镇(乡)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爱卫会主任,重视爱国卫生工作和创建卫生镇(乡)活动。爱卫会组织健全,在爱国卫生工作和创建活动中发挥组织协调作用。镇爱卫办有与任务相适应的专兼职人员。各有关单位分工明确,责任落实。2、爱国卫生工作有计划,有经费,有检查,有总结,档案管理规范。

30、创建卫生镇(乡)工作纳入镇(乡)发展规划,有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以镇(乡)带村,整体发展。3、充分发动企事业单位和群众参与创建卫生镇(乡)活动,爱国卫生活动形式多样。4、 积极组织开展“六清六建”等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二、健康教育1、有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网络健全。2、按照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规划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3、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达到100%,中小学生的健康知识知晓率80,健康行为形成率70,个人卫生习惯良好。4、卫生院(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等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向病人及其家属开展健康教育。5、举办卫生知识讲座,定

31、时播出健康教育节目,在主要街道、卫生院、车站等公共场所设置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栏或宣传板,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80%,健康行为形成率70,形成良好的健康行为。6、积极开展控烟工作,公共场所设有禁烟标志,无烟草广告。三、环境卫生1、镇(乡)建设规划科学合理,镇(乡)区道路平整,无裸露地面。下水道管网覆盖率80%,无堵塞现象。2、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垃圾箱(桶)等环卫设施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要求,布局合理、数量足够,管理规范,标识清楚,清洁卫生。3、有清扫保洁队伍,主要街道不低于8小时保洁。镇区垃圾袋装化覆盖率80%,垃圾日产日清,密闭储存、运输,清运率达100%。4、生活

32、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的建设、管理和污染防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垃圾集中转运或无害化处理,并有专人管理。5、卫生责任制落实,镇(乡)容整洁有序,无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摆摊点现象。集贸市场卫生设施完善,管理良好。6、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工地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建筑物料、施工泥土不得影响道路通畅和环境卫生,工地噪声不得影响居民日常生活。7、镇(乡)区河道、湖塘等定期清淤,水面清洁,无漂浮物。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8、镇(乡)区绿化符合要求,公共绿地养护良好,绿化覆盖率30%。路灯亮灯率90%。9、镇(乡)区内禁止放养家禽家畜,饲养宠物符合有关规定,不得影响镇(乡)容环境卫生和周围居

33、民正常生活。四、环境保护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环境规划并经县级人大或政府批准后实施,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政策和法律法规,有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污染事故或重大生态破坏事故。2、空气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达到已批准实施的环境规划要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95。3、重点工业污染源废水排放达标率达100,一般工业污染源废水排放达标率90。医源性污水的处理排放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苏南有条件的镇(乡)须建集中污水处理厂,镇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60;其它镇(乡)生活污水要通过适宜有效的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并达到环境规划目标要求。4、医疗、危险废弃物按照国家有

34、关规定统一贮存、处理。五、病媒生物防制1、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制方针,防制人员、经费落实,防制措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防鼠防蝇设施完善,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2、在化学防制中,注重科学合理用药,不使用国家禁用的药物。3、通过综合防制, 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鼠、蚊、蝇、蟑螂密度有三项达到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准,另一项不超过国家标准的三倍。六、卫生监督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卫生监督监测与技术指导规范、资料齐全。镇区连续三年未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故、饮水污染事故、职业危害事故。2、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

35、自来水厂及公共场所经营单位有卫生许可证,卫生管理制度健全,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食品、饮食服务等重点行业从业人员的培训率和复训率均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3、各类饮食店、食堂、食品加工摊点防尘、防蝇、防鼠及上下水设施齐全,有餐具消毒、保洁设施,并运转良好,操作规范。制售食品过程符合卫生要求,生熟食品分开存放。定型包装食品符合规定,无变质、腐败和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及原料。4、旅馆、美容美发厅、歌舞厅、公共浴室、网吧等场所内外环境整洁,公共用品的清洗、消毒设施齐备,工作人员操作符合卫生要求。5、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单位管理规范,自身检测和卫生监督机构监

36、督、监测资料齐全。出厂水、管网末梢水和二次供水的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6、企业职业卫生符合国家规定要求。镇(乡)区内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依法进行职业卫生审查,企业对劳动者开展职业健康监护工作。7、镇(乡)中小学设卫生室,按学生人数六百比一的比例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学校教学建筑、环境噪声、教学采光照明以及黑板、课桌椅的设置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学校饮用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学校公共厕所均设有洗手设施。七、疾病预防与控制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规划,有制度,有措施,有关资料齐全。重大疾病控制按期完

37、成国家规划要求,近两年无甲、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无医院内感染引起的传染病暴发疫情和死亡事故。2、医疗机构依法做好疫情报告工作,法定传染病无漏报、迟报。坚持肠道门诊制度,做好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3、托幼机构、学校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开展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按照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的要求报告疫情,无瞒报、漏报现象,有专人或兼职教师负责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4、落实好免疫规划工作,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95;免疫接种规范,安全注射率100。八、社区和单位卫生1、有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坚持定期开展检查评比活动;积极开展创建卫生社区、卫生楼

38、(院)活动。2、环境整洁,绿化、美化,车辆停放整齐,楼道内不堆放杂物,无违章搭建。3、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收集和厕所管理符合卫生要求,无乱排乱倒现象。4、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能充分发挥作用。九、镇(乡)辖村卫生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合率达100%。2、村卫生室(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符合江苏省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标准,配有医疗用房、设备,村医取得合法执业资格。3、30%的村建成省级卫生村。4、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水厂卫生管理制度健全,有卫生许可证,有水质检验室。开展余氯、浊度、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等项目检测,卫生部门水质监

39、测每年不少于两次。5、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80%,其中镇区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95%。无露天粪缸。6、村庄主干道硬化,支路平整。村容整洁,村内垃圾密闭存放,定期清理,柴草、杂物堆放整齐。7、积极开展创建卫生户活动,农户居室内外整洁,村民卫生习惯良好。8、村内家禽牲畜实行圈养。十、群众满意度1、设立群众投诉平台,认真办理群众卫生投诉。2、随机访问足够数量的当地居民和外来人员,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率90%。附件2:江苏省卫生村标准一、组织管理1. 有爱国卫生管理组织,爱国卫生工作纳入村委会议事日程。2. 有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并得到较好落实。3. 有专(兼)职卫生检查人员和清扫保洁人员,卫生检查措

40、施落实。4. 积极开展卫生清洁户评比等多种形式和内容的爱国卫生活动,卫生清洁户达60%以上。5. 积极组织开展“六清六建”等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二、健康教育1. 有专(兼)职健康教育人员,有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栏(室),内容定期更换。2. 按照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规划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健康保健和卫生防病知识入户率达100%,健康知识知晓率达80%以上,村民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建立了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3. 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学生个人卫生良好,健康知识知晓率达80%以上,健康行为形成率达75%以上。4. 公共场所设有禁烟标志,村内无烟草广告。三、环境卫生1. 村建设规划合理,

41、符合实际,村民住宅整齐,设施完善。2. 村内道路整洁,无积水,无露天粪缸,无暴露垃圾,柴草堆放整齐。3. 农户居室内外整洁,庭院环境清新。河塘定期清淤,水面清洁、无飘浮物,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4. 家畜家禽圈养,圈舍清洁,粪便处理达到无害化要求。5. 村内农贸市场卫生有专人负责,垃圾及时清运,环境整洁。四、基础设施1. 垃圾箱布局合理,数量足够,有门有盖,周围清洁。垃圾密闭存放,日产日清,清运率100%。2. 公厕为水冲式,有专人管理,厕内地面硬化、设施完好。村幼儿园、小学公厕有洗手设施,厕内清洁,无蝇蛆,无臭味。3. 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42、水厂卫生管理制度健全,有卫生许可证,供水正常。有水质化验室,开展余氯、浊度等项目监测,卫生部门水质监测每年不少于2次。4. 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90%以上。户厕进院入室,厕屋有门,便器为水冲式或粪尿分集式,厕内清洁,无臭,无蝇蛆,管理使用符合要求。新建和有条件的村,应建设简易可行、适度集中的处理设施处理生活污水。5. 村内道路、供水、排水、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较为完善。村庄绿化符合自然生态要求,绿化覆盖率达25%以上。五、除害防病1、 定期开展除“四害”活动,无蚊蝇孳生地,“四害”密度得到控制,不使用国家禁用的药物。2、 儿童计划免疫单苗、四苗及乙肝疫苗接种率达95%以上,近两年未发生甲、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肠道传染病发病率逐年下降。3、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合率达100%。4、 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卫生室)达到江苏省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标准,运行管理规范。5、 村内饮食(食品)店和各类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符合食品卫生法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要求。环境保护工作符合有关规定。近两年未发生重大食物中毒和环境污染事故。六、民意测验1、 村民卫生管理意见和建议处理率达95%。2、 随机走访村民10人,村民对环境卫生的满意率达85%。 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