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知/法/守/法 与/法/同/行 中小学法律知识学习主题班会 法 律 知 识 讲 座 01 法律是什么 02 法律与我们的关系 03 案例分析及启示 04 如何预防违法犯罪 目 录 法律是什么 Please click here to add appropriate text to explain, you can directly copy and paste the text content. PART 01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和“矩”原来都是木匠术语,“规”是指圆规;“矩”是指曲尺。 原意是没有“规”和“矩”,就无法做成方形或圆形的东西,后比喻做事要遵循一定的法则。 这
2、句话旨在教育人们:做人要遵纪守法。 法律是什么 游戏规则是由玩游戏的人自己制定的; 比赛规则是由比赛组织方制定的; 学校守则是由学校制定的。 小朋友们玩游戏的时候,得有一个游戏规则; 进行体育比赛,就得有比赛规则; 你要上学,就得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遵守小学生行为守则。 以上这些都是一些特定的规则,是特定的人针对特定的事而定的。 法律实际上也是一种规则,只不过它是由国家来制定的,法律是有专门的国家机关制定和实施的,有关我们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 法律是什么呢? 法律是什么 法律与我们的关系 Please click here to add appropriate text to explain
3、, you can directly copy and paste the text content. PART 02 刑法 比如偷东西,抢东西等等都是刑法要制裁的 民法 同学们去学校门口的商店里买东西就是受到民法保护的 婚姻法 比如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道路交通 安全法 是保证行人和车辆出行安全的法律 宪法 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它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母法 法律与我们的关系 刚刚给同学们普及了一下法律的相关知识,下面请同学们思考一下右边列举的这些不良行为在你身上发生过吗? 旷课、夜不归宿; 沉迷于网络游戏; 携带管制刀具; 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强行向他
4、人索要财物; 偷窃、故意毁坏公共财物; 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 进入法律、法规规定的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等 法律与我们的关系 以上这些不良行为实在不容小觑,很多违法犯罪行为都是从严重不良行为发展延伸而来的。以上这些不良行为实在不容小觑,很多违法犯罪行为都是从严重不良行为发展延伸而来的。 据统计,在我国,2525周岁周岁以下的人犯罪占犯罪总数的70%70%以上,其中十五六岁少年犯罪十五六岁少年犯罪案件又占到了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70%以上以上。 这些犯罪行为的形成,除了受某些外界因素影响外,青少年犯罪的自身原因很重要。 触目惊心 法律与我们的关系 预防违法
5、犯罪,从改变不良行为做起! 不良 行为 违法 犯罪 法律与我们的关系 案例分析及启示 Please click here to add appropriate text to explain, you can directly copy and paste the text content. PART 03 下面讲几个小案例,同学们要仔细听,听完以后要自己说一说,他们做的对不对,错在哪里? 案例分析及启示 身患残疾的母亲病重在床,父亲是普通工人,年仅15岁的儿子小刚品学兼优,还是班干部。家里的困难小刚都看在眼里,他非常清楚钱对于母亲及整个家庭的重要。 暑假期间,街坊一在工读学校就读的孩子找到小
6、刚,对他说有办法能弄到钱,并向小刚保证,只要跟他一起混,一定可以发财。孝顺的小刚动摇了,憧憬着“要是能弄到好多钱,就可以给我妈妈动手术了”。 两人一合计,目标锁定在了小刚一个家里很有钱的小学同学明明身上。于是两人借口找明明玩,由小刚敲开了明明的家门。两个半大孩子进去后,在明明父母在场的情况下,邻家孩子掏出事先准备好的菜刀,大声宣布:“抢劫,把钱拿出来!”明明的父亲将其制服,傻在当场的小刚也被送进了派出所。 案例一:优等生入户抢劫 案例分析及启示 一天晚上,原励德实验中学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让人费解的是杀人凶手竟是一个未满14周岁的少年,而被杀者竟然是他的同乡同窗。 该校初一年级学生陈志明(男,
7、 1998年3月生,上云桥镇人)与刘小乐(男,1989年7月生,上云桥镇人)因锁事发生口角纠纷,陈志明动手打了刘小乐一耳光。恼羞成怒的刘小乐失去理智,从床下抽出一把水果刀,对着陈志明的脑部、腹部等处连刺三刀。陈志明被送往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 案件发生当晚,县公安局迅即组织侦技人员赶赴现场,将刘小乐抓获归案。 案例分析及启示 案例二:一个14岁少年的噩梦 15岁的初三学生庄海在初一年级时就加入了共青团,当选为班长,工作负责、学习优良,先后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员。有一天与父母告别后准备回家时,发现一个初二学生在他父母后面做鬼脸,这本来是一件很小的事情,问一问、说一说,都可以解决问题,但是庄海非
8、常生气,认为是对自己父母的侮辱,竟和几个同学一起上去教训他一顿。原以为被教训者不会怎样,没想到却引起这个学生邀约一帮人来报复。为了不甘示弱,又发生了对报复者的报复,在双方殴打中,庄海拿出随身带的一把刀捅上去,造成一死一伤,法院判处庄海犯故意伤害罪。 在监狱里,庄海面对铁窗、铁门,回顾这不该发生事,无限悔恨。 案例分析及启示 案例三:因小失大要不得、由好到坏一念间 女学生孙平是个自尊心很强的姑娘,因从小不慎落下了残疾后,除了自卑以外,她特别忌讳别人拿她的残疾取乐。初中二年级,同班的男生杨立还偏爱开玩笑,不是逗这个同学几句,就是给那个同学起个外号。他不仅经常拿孙平的残疾取乐,还给孙平起了一个外号,
9、孙平非常气恼。一天中午放学后,孙平背着书包准备回家,刚出校门,突然被一群小学生团团围住。他们拍着手,跳着脚,有节奏的喊着杨立给孙平起的外号。受到侮辱的孙平气得直掉眼泪。她知道又是杨立搞的鬼。 从此,孙平对杨立怀恨在心,开始伺机寻找报复杨立的机会。 案例分析及启示 案例四:同学之间应相互尊重 这天中午,孙平约杨立到村里的小树林里玩,杨立爽快地答应了。他们一起来到小树林的深处,刚才还有说有笑的孙平,脸突然往下一沉指着杨说:“你知道我为什么叫你到这里来吗?”杨立还没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就被早有准备的孙平抱住。随后,孙平突然又从腰间抽出一把水果刀,朝杨立腹部狠狠刺去。杨立在惨叫中跪倒在地,鲜血不断从伤
10、口涌出,杨立用颤抖的声音指着孙平问:“你为什么要杀我,你竟敢杀人,你要杀死我”孙平咬牙切齿的说:“我今天就是要来教训你的,让你再给我起外号”。说着更用力的朝杨立的身上刺下去。经过一番痛苦的挣扎,杨立流尽了最后一滴血。结束了他短短的一生。孙平拿一把铁锹,挖了一个坑,一边挖还一边说:“让你给我起外号,让你给我起外号!”坑挖好了,孙平抬脚狠狠将杨立踢进坑里。将杨立掩埋后,孙平拍拍身上的土,骑着自行车子回家了。 16岁的少女孙平因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 案例分析及启示 案例四:同学之间应相互尊重 青少年应当学法、守法,在法律的规则内处理相互的关系,懂得依法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还要时
11、时处处遵守文明规则,做一个有道德、讲文明的好公民。 这是一个不该发生的悲剧,然而它却真实地发生了。 身体的残疾本已不幸,更不幸的是心灵的残疾。人生路上难免有挫折和不幸,在不幸目前,更要做一个心灵坚强的人。只有用自尊、自强、自爱的信念来支撑自己的人生,才能真正赢得他人的尊重。如果经不起人他人的嘲笑就做出傻事,只能说明自己内心的软弱。在面对自己的残疾和他人的嘲笑时,孙平更应该有一颗坚强的心。而杨立更不应拿他人的身体残疾开玩笑,这是对他人人格的不尊重。幽默风趣本是个性的魅力,但必须建立在善意的基础上,否则只是流于粗俗和不文明。 案例分析及启示 案例四点评 从法律上说它是以年龄为划分标准的,根据未成年
12、人保护法第二条的规定,“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今天在坐的各位同学都是未成年人。 01.怎么判断一个人是未成年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的,在我国,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因体力、智力已相当发展,并有一定的社会知识,已具有分辨是非善恶的能力,因此,应当要求他们对自己的一切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 02.关于14岁、16岁、18岁 案例分析及启示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02.关于14岁、16岁、18
13、岁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案例分析及启示 大量事实证明,不良行为习惯是走向违法犯罪的开始。青少年要从小事和日常生活做起,堂堂正正走好人生每一步,坚决摒弃不良行为。 如何预防违法犯罪 Please click here to add appropriate text to explain, you can directly copy and paste the text content. PART 04 一、谨慎上网,预防网络不良诱惑方面的违法犯罪 如何预防违法
14、犯罪 网络犯罪出现六种,即:产生盗窃、抢劫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纵火罪;侵害财产罪;贩毒罪。 01 在某城市有3名中学生为过网吧瘾,竟想出了拦路抢劫的办法,仅5月6日至于11日的短短时间里,作案3起,抢劫了5000多元,破案后,警察问他们为什么要去抢劫时,他们说因为网吧成瘾,无法摆脱,上网没钱,只好去偷、去抢。 如何预防违法犯罪 02 河北唐山市有4名15-16岁的在校学生,由于迷恋网吧,经常旷课,夜不归宿,经常回家中撒谎,把家长给的钱用于泡网吧,当家长发现后,不给他们钱时,他们就疯狂作案24起,盗窃24家,窃得27100元以及手机、金项链等价值3万余元,共57000余元,他们盗窃来的钱全部
15、用于泡网吧。 有些同学由于讲哥们义气,乱交朋友,导致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遗恨终生 。 二、谨慎交友、预防以哥们义气带来的违法犯罪。 如何预防违法犯罪 某中学有个初二年级的学生叫王锐,他交了两个比他大2岁的两个“铁哥们”,一个是本校的初三年级学生叫李杰,一个是校门口水果摊上摊主,17岁的孙朝晖。王锐由于有了这两个“铁哥们”的保护,自觉了不起,谁对他平时稍有不恭,就会大打出手。有一天,王锐因本班的一名同学争吵,他便拿起一条板凳砸向了本班同学段某,由于暴力打人,受到学校警告处分。 三、谨慎玩耍,预防意外伤害方面的违法犯罪 如何预防违法犯罪 利用管制刀具玩耍,引起过失伤害 如何预防违法犯罪 有个小学生
16、名叫小明,他的叔叔从西藏带回了一把匕首,十分精致,暑假中,小明就将匕首带到了学校给同学看,同学们都十分赞赏,说这匕首好玩,有个同学提议,用匕首进行玩飞刀。因此,下课后几个同学就对着土墙玩起了飞刀比赛,小明的飞刀一次比一次扎得准,赢得了同学们的喝彩,他十分得意,这时,各年级的学生都跑来看他们的飞刀比赛, 01 在一次扎飞刀时小明由于紧张,握刀的右手抬起时,刀一滑,扎向了后面一个叫小礼的同学的右眼,直听小礼哇的一声大哭起来,只见小礼双手捂着的右眼鲜血顺着手指流溢出来。为此,家长们急忙把小礼送到医院,后经诊断,小礼的右眼失明,从此,他的右眼失明,从此,他的右眼再也看不到同学们,看不到阳光和鲜花了。小
17、明是过失伤害,属于过失伤害罪,但由于年龄小,没有被判刑,但小明的父母却承担了10万余元的伤残赔偿费。 02 1 1、慎交友、慎交友。牢记古训:“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不要同那些心术不正的人交往,更不要和校外的劣迹者同流合污。 2 2、立大志。、立大志。每个青少年都应加强思想品德修养。人的行为,是受思想支配的,没有良好的思想,就不会有正确的行为我们应该立大志,苦学成才。 3 3、讲正气。、讲正气。一定要有独立思考的能力,遇事该怎么做,不该怎么做,要有自己的主见,且不可盲从。 4 4、敢维权、敢维权。每一个青少年都应学法、知法、懂法、用法,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审视案例,我们应当从中
18、受到启示 如何预防违法犯罪 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1 1 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2 2 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 3 3 未成年人保护法 如何预防违法犯罪 火警 119 匪警 110 急救中心 120 交通 事故 122 重要电话要牢记! 如何预防违法犯罪 1、讲了上面的违法犯罪的案例和有关的法律知识,你们的感想是什么? 2、在你们的学习生活中,面临着无处不在的诱惑,那么,抵制诱惑的秘诀是什么呢? 如何预防违法犯罪 同学们, 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祝愿我们的广大教师和学生一同举起生命的盾牌, 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做一个守法的小公民, 依靠法律这把双刃剑, 平安、健康、茁壮的成长! 知/法/守/法 与/法/同/行 中小学法律知识学习主题班会 法 律 知 识 讲 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