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武汉市旧机动车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出卖人(甲方) : 买卖人(一方) : 双方经协商,签订本合同,其条款如下: 一、甲方同意将 车出售给乙方,该车相关参数如下: 品牌型号 号牌号码 车辆类型 发动机号 车架号 累计行使里程 公里 年审有效期 养路费有效期 保险有效期 路桥费有效期 车辆使用性质 营运/非营/其他 其他状况 二、车辆交易约定事项 1、交易车辆价款: (人民币) 元;大写: 。 2、付款方式:乙方于 年 月 日向甲方预付车款的 %,计 元;待交易车辆过户、转籍手续办理完成,且车辆及其证件交付完毕时,即时支付交易车辆的所有余款 元。 3、甲方应提供证件,以便办理车辆过户、转籍
2、手续;并于 年 月 日交付交易车辆,交付地点 ,应随车移交以下相关证件: (1)机动车行驶证; (2)机动车登记证书; (3)车辆购置附加税本; (4)车船使用税票; (5)养路费凭证; (6)路桥费凭证; (7)机动车辆保险单; (8)营运车辆专用票、证;(9)其它证件 。证件总计 件。 2 4、 甲乙双方同意委托 (交易公司全称) 依法办理交易车辆过户、转籍手续。双方约定,交易手续费、证照费由 方承担。 三、权利义务 1、甲方应保证其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置权,且该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能够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2、 甲方必须真实、 准确介绍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 并提供合法、 有效的卖车相
3、关证件;乙方应提供合法有效的买车相关凭证。 3、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地点与甲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证件,并支付相关款项:甲方在收取车款后,应开具收款凭证。 4、在办理交易车辆过户、转籍之前,因交易车辆所发生的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风险由甲方承担,在办理交易车辆过户、转籍过程中,因车辆使用发生的问题及法律责任风险均由使用者负责和承担; 交易车辆过户转籍完成及其证件交付之后, 因乙方原因所发生的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风险由乙方承担。 四、违约责任 1、第三人对交易车辆主张权利并有确实证据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因甲方原因致使车辆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4、甲方应向乙方返还已付车款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因乙方原因致使车辆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退还已付车款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因交易公司的原因致使车辆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的,由交易公司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3、 甲方未按照约定交付车辆或相关证件的, 逾期每日按车款总价 %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4、乙方未按照约定交付车辆的,逾期每日按车款总价 %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六、甲、乙双方已阅读本合同条款,并充分理解合同各条款之内容;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执 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3 出卖人(甲方) : 出卖人姓名(签章) 地址: 电话: 买受人(乙方) : 买受人名称(签章) 地址: 电话: 交易公司(加盖公章) : 公司地址: 公司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