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店 面 转 让 合 同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顶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自己位于 省 市 区 店铺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甲方与房东已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
2、60; 年 月 日止。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并且定期交纳租金及该合同所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 三、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归乙方所有(不包括室内物品)。 四、甲乙双方对店面转让费的金额确定为人民币 元整(¥ )其中包括自乙方正式接手日 年
3、 月 起至 年 月 日止的店铺租金,以及甲方交付给房东的店铺租赁押金 元整。 五、乙方在 年 月 日已向甲方支付转让定金共计人民币 元整(¥ )。签订本转让合同时向甲方支付转让费总额 元整(包括已支付的定金在内)的50%,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 六、甲方将店铺清场处理并将店铺钥匙交予乙方之后,乙方将向甲方支付转让费总额 元整(包括已支付的定金在内)的剩余50%的转让费,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 五、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包括水电费)。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六、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店铺,房东应退还实际租赁天数的租金及押金给乙方。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