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领导干部选拔调整工作方案领导干部选拔调整工作方案 为做好 xx 领导干部选拔调整工作,按照党政领导干 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和 x 党委相关工作部署, 现制定选拔调整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一、指导思想 本次干部调整民主推荐及考察工作执行党政领导干部 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 原则,充分尊重各级干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 督权” ,坚持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 硬、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拔出来,作为民主推荐及考察工作 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历史地考察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 治素质、履职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身体 健康状况等情况,为
2、党委选人用人提供依据。 二、组织领导二、组织领导 干部调整工作在 xxx 党委的具体指导下,由 xxx、xxx 单位组成联合选拔考察组。选拔考察组组长由 xxx 担任,副 组长由 xx 担任,成员由 xxx、xxx 组成。选拔考察领导小组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 xxx,办公室主任由 xxx 兼任,成 员由 xxx、xxx 单位人员组成。 三、选拔调整数量及标准要求三、选拔调整数量及标准要求 (一)选拔调整数量 结合当前岗位空缺情况,初步预计需选拔调整的领导干 部岗位数量为 xx 人。 (二)选拔调整标准 1、任职年限; 2、任职条件; 3、选拔范围; 四、选拔考察时间四、选拔考察时间 xxx
3、x 年 xx 月 xx 日开始,xx 月 xx 日结束。具体选拔考 察时间,由选拔考察组组长决定,但应从细从严从快完成相 关工作。 五、选拔程序五、选拔程序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干部选拔 工作要求,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推荐等方法开展相关工作, 主要包括以下程序: (一)个别谈话推荐。选拔考察组根据单位实际情况集 中组织个别谈话,向谈话对象介绍推荐职数、任职条件、推 荐范围,提供符合任职基本条件和资格的干部名册,提出推 荐要求,再逐一进行个别谈话。个别谈话推荐中应当注意充 分发扬民主,不得事先指定推荐人选。 (二)召开民主推荐会。根据个别谈话推荐情况,综合 考虑谈话调研推荐情况以及
4、人选条件、岗位要求等,经与推 荐人选所在单位党委沟通协商,并由上级党委或者组织部门 研究提出会议推荐参考人选后,再进行会议差额推荐并组织 填写推荐表。会议一般由推荐人选所在单位(部门)组织, 到会人数至少要达到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 (三)综合分析。考察组对个别谈话和民主推荐情况进 行汇总统计, 根据推荐结果和综合分析情况, 提出初步意见, 并由选拔考察组组长向上级组织部门反馈相关情况。 六六、考察程序、考察程序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考察工作主 要采取实地走访、查阅档案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 全面历史地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廉,注重考察思想 政治素质、履职能力、工作作
5、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情况, 对其综合素质是否适合提拔作出评估。 (一)确定考察人选。在前期推荐选拔的基础上,由考 察对象人选所在单位(部门)党委根据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反 馈的情况,对考察对象人选进行酝酿,由本级党委常委会研 究提出考察对象建议名单,经与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沟通后, 确定考察对象。 (二)发布考察预告。将考察人选、考察时间、群众反 映问题方式等内容向考察对象所在工作单位进行预告。 (三)组织民主推荐。根据考察对象情况,招考民主推 荐会,组织填写民主测评推荐表、干部德的反向调查表、干 部选拔任用考核推荐中治理拉票行为情况测评表。会议一般 由推荐人选所在单位(部门)组织,到会人数至少要达
6、到应 到会人数的 80%。 (四)个别谈话。与谈话对象逐一进行个别谈话,深入 了解考察对象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表现情况,深 入掌握对其是否胜任拟任职务和存在的问题不足及意见建 议。 适时与考察对象本人进行谈话, 进一步了解其政治立场、 思想品质、价值取向、见识见解、适应能力、性格特点、心 理素质等方面情况,以及缺点和不足,鉴别印证有关问题, 深化对考察对象的研判。 (五)向相关部门核实有关情况。向干部主管部门核实 本人相关情况,听取能否使用的意见; 向其本级和上级纪委了解拟考察对象有无违法违纪方 面的举报,以及查处情况,听取能否使用的意见。 (六) 组织家访。 由考察组会同纪检部门统一
7、组织实施。 主要看家庭住址、住宅面积,是否与本人向组织提交的个人 重大事项报告和廉政申报内容一致; 看装修、摆放,是否与个人收入相符(过高或过低) ; 看家庭关系是否和谐。主要询问本人及家人个人爱好和 业余时间安排,了解八小时之外情况; 询问本人父母(或岳父母)年龄、身体状况,了解是否 孝敬老人。家访结束后,经集体分析研究,形成家访工作记 录。 (七)组织专项调查。对在考察过程中发现的一些干部 群众反映大、比较复杂或意见分歧较大的问题进行专项调 查。 (八)形成结论。相关考察工作结束后,考察组应本着 客观公正的原则,在对民主测评、谈话结果、征求意见、家 访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经集体研究
8、,对考察对象 做出评价,形成详实的考察材料。 七七、议定及任命、议定及任命 (一)征求意见。对已考察合格的拟任人选,在讨论决 定或者决定呈报前,应当根据职位和人选的不同情况,分别 征求意见, 具体要求参见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第六章第三十四条的相关规定。 (二)议定人选。对已考察合格的拟任人选,任命前应 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 (党组) 集体讨论作出任免决定, 或者决定提出推荐、提名的意见,具体要求参见党政领导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章第三十五条至第四十条的相 关规定。 (三)组织任命。对已考察合格的拟任人选,任命时应 严格按照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第七章的要求, 履行
9、相关工作程序。 八、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相关工作。各单位要配合考察组组织好 每个考察环节的工作。要教育考察对象正确对待选拔调整考 察工作,自觉遵守考察纪律规定,自觉做到不拉票、不打听 考察情况等。 (二)严格落实工作责任。选拔考察组要分工明确,责 任到人,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工作 中务求严谨细致、认真负责,切实了解掌握考察对象的真实 情况,对考察情况和考察报告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 (三)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回避对象包括:与自己有夫 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及其他原因需要回避的 人员。 (四)严格执行工作纪律。考察人员要自觉做到“六不 准” :一是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准凭个人的好恶了解或 反映情况; 二是遵循制度,恪守规程,不准违反考察工作程序,擅 作主张,随意表态; 三是举贤荐能,尊重人才,自觉抵制以不正当的手段谋 取职务升迁或职务变动的行为,不准为跑官要官者提供方 便; 四是廉洁自律,作风端正,不准借考察之机谋取私利; 五是客观辩证,敢讲真话,不准故意夸大、缩小、隐瞒、 歪曲事实; 六是纪律严明,保守秘密,不准泄漏干部考察及与之有 关的工作情况。